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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中國2018年3月24日訊】我們正在經歷一個「不加班,不成活」的怪異時代。
一名網際網路創業公司負責軟體開發的員工晒出自己近5個月的下班時間:4-6月,基本12點左右下班,因為項目是外包出去的,外包團隊只能在他們下班後再來公司對接;7-8月,9點左右,這段時間產品較為穩定;8月中旬開始,每天10點後下班,因為老闆說對現在的產品非常不滿意,要求重新做一個新的產品出來,時間期限是一個月。
他說,「我們實行嚴格的打卡制度,一天四次。晚上打完卡也走不了,還得繼續幹活,週末加班沒有調休也沒有加班工資。」
另一位網際網路公司員工則表示,「我從早上6點半起床,搭地鐵到公司要1個小時,8點半上班,晚上基本都是22點半下班趕最後一班地鐵,到家23點半,洗衣服吃飯沖涼時間除外,就算不做別的任何事,每天只能休息5個多鐘頭!」
像這樣的故事,每天都在北上廣深的年輕人身上不斷上演。
你會看到霓虹閃爍的大都市,和浮華下年輕人最慘烈的生存現狀,其中所有人都無法逃避的關鍵詞,就是「加班」。
2016年11月,發生了一件讓人唏噓的事情。22歲的阿里員工潘洋在微博上發表了題為《工號105751實名投訴阿里巴巴,終於我被你們逼死了》的公開信,疑似自殺。
22歲的潘洋(以下圖片如非特別註明,皆來源於網路)
因為連續上12天班壓力較大,在和同事的溝通中發生衝突導致在公司當場崩潰,在60多個同事的圍觀下倒地哭泣抽筋並被送進醫院,後來領導也沒有就此給出一個解決方案。最後,這位員工得了中度抑鬱症。
22歲的花樣年紀,就這樣被糟蹋了。
在中國,每年有60萬人過度工作導致猝死。也許你對這個數字沒有概念,這意味著時間每經過1分鐘,就有至少1個人由於工作勞累而告別人世。
在這個時代,加班究竟是獲得好生活的上佳途徑還是老闆堂皇藉口下的無情壓榨?
加班的年輕人,到底有多慘?
阿里是聞名業界的「996」工作制,曾經,前阿里巴巴執行副總裁衛哲在校招時明確表示「不接受加班的不招」。
加班文化,盛行在大多數的網際網路公司,甚至有創始人說道,「你在未來某一天成功後,一定會感謝當年苦苦加班的自己。」
在京東,京東雲管理層被要求每週至少工作70個小時,管理層會議還要放到晚上和週末開,以避開早9點到晚7點之間的正常工作時段
在小米,實行的工作時間是「朝十晚十」。晚上10點,還能看到燈火通明。
在華為,加班極其盛行。辦公室、會議室的桌子下面都放著很多折疊床或者床墊,困了累了就在上面躺一躺,然後繼續干。
在58同城,全員996工作制,即上班時間調整為早九點到晚九點、一週上班6天,沒有任何的補貼和加班費。
強制實行「996」,姚勁波遭到員工微博抗議
甚至,網上還曝光了馬雲的一段演講,其中他談到對於加班的態度:
「阿里巴巴是不鼓勵加班的,但你自己得加班,這是工作態度。」
有員工透露,在阿里公司電梯視頻、內網視頻有公開宣傳這麼一個故事,「阿里的一個銷售,過年不回家,法定節假日自我加班,發燒40度,各種通宵,結果最後撐不住被老大拖去醫院,結果自己還不願去就醫,想要繼續工作。」
加班成了企業的狼性文化。
我有一個朋友,在一家網際網路公司做工程師。他忙起來根本沒時間洗澡,到家在床上呆坐一會兒,倒頭就睡。這套30平米的一居室對他來說只是睡覺的地方,蟑螂反而更像房子的主人,他有時也盤算:「是不是該找蟑螂分攤一下房租。」
約他見一面比治理霧霾還難。不過我們還是在週日約了個短暫的晚飯。為了掩飾日漸後退的髮際線他留了油油的劉海,見面後他不好意思的摸摸亂糟糟的鬍鬚,跟我解釋:週六正常上班,週日即使有休息時間,他依然處於24小時待命狀態,工作一出狀況,就必須在20分鐘內找到一台電腦投入工作。
「沒辦法啊,公司的任務擺在這裡,不干不行。」點完餐後他把手機擺在右手邊,說完這句話,又點開手機看看有沒有新消息。面對面坐了15分鐘,我隱約聞到一股汗臭。
30多歲了,他還是單身。倒是通過相親談過一次戀愛,但因為加班太多,交往一個月中,與姑娘見面的時間總共不超過10小時。後來就黃了,他也不遺憾,說是習慣了。
相比單身,真正能讓那個朋友沮喪的話題其實是事業。工作7、8年,僅僅升遷一次,在公司統一調薪時漲過兩次工資,根本跑不過北京的物價,買房更是奢望。
在他身上,彷彿看到了很多都市白領最擔心的未來。
朋友說他也有夢想,想成為世界最頂級的黑客,然後被國家重點保護起來,吃喝玩隨便挑選,還有漂亮的女特工專門伺候。可惜,在這家公司長時間的加班讓他完全失去了學習新技術的力氣,除了工作常用的幾門語言,他大學自學過的其他技術早就忘光了。
我很好奇,既然每天加班仍然離夢想越來越遠,為什麼還肯繼續加班?他反問我:「公司給的任務,不干怎麼辦?」
2016年底,滴滴發布了一組網際網路公司員工打車數據:在加班最嚴重的京東,員工下班時間平均是23:16,每週末加班人數平均是1176人,每天0-5點下班的人數平均是660人,每月加班天數平均是20天。而這份數據中的其他網際網路公司,下班時間也均在20點之後。
2015年3月13日深夜,一位名叫張斌的IT工作者離開深圳聞泰公司。根據他當天打卡記錄顯示的工作時間,是凌晨1:36到晚上23:24分,一天的工作時間長達21小時48分鐘。11天之後,他猝死在公司馬桶上。死前一天,他跟媽媽說:我太累了。
張斌
2016年年底,年僅24歲的工程師因為加班猝死。在被送到醫院的時候已經神志不清、意識喪失,儘管不抽煙不喝酒生活作息良好也抵不過經常加班。
去年5月,年僅24歲的某廣告公司員工,在辦公室心臟病發作,送醫後搶救無效死亡。
據同事說,發病前已連續加班一個月,每天都是工作到23點後。
這種畸形的加班文化,腐蝕著不少年輕人。
「每天強制工作11個小時,心情很抑鬱。快堅持不下去了。已接近崩潰邊緣。每天工作很飽和也還好,關鍵是沒事情也要求每天11小時時長,太噁心了。」一個網際網路公司員工說道。
猝死也許不可怕,可怕的是直到猝死前最後一刻,你都不知道自己為何而死。
老闆的自嗨
我發現,很多老闆,錯把加班當成階段性延後幸福感,把員工的加班當成是實現人生價值的重要途徑。
職場上,他們總是給我們灌輸這樣的觀念:
「職場上,很多時候不是人越老就越有競爭力,而是越老越沒競爭力」
「老闆都還在加班,你憑什麼下班」
「年輕人真正平衡的工作生活,就是應該上班和下班的界限是模糊的」
「不加班的青春,其實挺沒意思的」
這麼說,也不是不無道理,加班確實挺磨煉人意志的。如果工作沒有按時完成或者特殊情況,加班那是無可厚非。
但在很多公司,「彈性工作制」給加班找了更多藉口、沒有加班費等讓員工苦不堪言。
稻盛和夫(來自 Science History Institute, Conrad Erb 維基百科)
日本管理四聖之一稻盛和夫,一生創辦了3個世界500強,受到國內如張瑞敏、韓都衣舍趙迎光大批企業家追捧,尤其是阿米巴經營法則,正在中國大面積推廣!
早年他就職於松風企業,由於企業困難,發不出工資,所以員工為了補貼家用,經常白天磨洋工,下班加班!稻盛和夫發現這個現象,馬上開會宣布禁止加班,因為他發現文化渙散,且成本上升。
事實發現,加班的背後並不僅僅只是員工的效率問題。
人員編製和加班
如果一個企業經常需要加班,那說明人力部門沒有正確評估工作量和人員編製關係,本來5個人幹的活,偏要3個人干,所以3個人累死累活的幹。
加班費
按照國家法律超出8小時,是要給加班費的,但在民營企業真的很難實施,少之又少,員工會想如果申請加班費,老闆怎麼看他,如果一個公司大量申請加班費,這是最壞的情況,員工和企業計較每一分每一刻。
別把剝削當成打雞血
在調查中,包括百度、阿里巴巴、騰訊、京東、360、小米、滴滴等大型網際網路公司的多位員工都表示「經常加班」。一位員工稱,公司規定10點上班6點下班,但真正6點能下班的時候寥寥無幾,也並沒有聽說過「加班費」這項福利。
「我可以自願加班,但如果你把它當做了一種規定,一種理所當然,一種我就應該犧牲自己休息時間無償為公司加班的義務,那麼我無法接受。」一位設計師激動說道。
喬布斯曾帶領自己的團隊每週工作90小時,三年後做出了Macintosh,也就是第一款Mac。他有一個信條:「一週工作80個小時,而且喜歡這麼做。」
英雄之所以成為英雄,是因為他們永遠在設法前進。但並不是每個人都有這樣的抱負,大多數人更多是踏踏實實找份工作養家餬口。
加班會讓工作效率更低
「我們是最近開始要求996的,但近期我的效率非常低,因為反正要加班,為什麼要那麼努力。之前不要求的時候,我加班的時間不比現在少,而且產出多得多。」一位員工說道。
大家有沒有意識到,明明工作可以在下午5點前就做完,但往往拖延,拖到最後加班到晚上9點才做完。這種低效的工作方式往往是文化渙散的體現,而不會成為一個企業壯大的推力。
不要為了加班而加班
絕大多數公司都是為了加班而去加班,老闆總得找點活給員工干。這種惡劣文化的蔓延,只不過是為了安慰白天沒有合理利用時間罷了。
關於加班,很多人認為「我們不是不願意加班,如果能在加班時間獲得更好的提升和更高的收益,我們很樂意。但是我們拒絕為了加班而加班,沒有明確的目的,沒有合理的方式。」
別人加班是工作,這些人加班是搬磚。搬磚者與優秀者的區別,在於永遠不知道自己為什麼在加班,不知道自己怎樣才能不加班,更不知道自己其實能做到不加班。
不加班等同於沒鬥志?
有人說,「你的一生,只有這幾年,是自己身體和精力最旺盛的時候;也只有這幾年,你不用分散精力來孝敬父母或者娶妻生子,這幾年是人一生最好的資產,當然應該投資在回報率最高的事情上。」
不加班就等同於沒有鬥志嗎?
很多把自己人生的所有希望,賭在一家企業、一個老闆身上,卻不為自己打算和規劃,那一旦被拋棄,受傷最深的一定是你。
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工作,那麼下了班你可以去學習新技能新技術,拓寬你的視野,不至於長時間的加班讓你完全失去了學習新技術的力氣。
那麼,該不該加班?
一位電商行業員工透露,入職的時候HR說會要求加班,不過也承諾如果完成目標業績會有高額補貼以及出國旅行等獎勵。入職後,該員工發現自己每晚都要加班到十點之後,「中午十二點一刻也沒有人敢離開工位去吃午餐,手頭上永遠有忙不完的事情」。自己入職不到一個月就累出肺炎,但是超額完成目標後公司卻閉口不提之前承諾的獎勵,這讓他感到氣憤。
如果公司對員工沒有加班補償、壓榨感較強,使得員工強烈不滿的比例,要大幅高於有補償的公司,差距高達2倍到6倍。
對此,華遠地產前董事長任志強曾公開表態:「創業不是一個人,你可以加班,或者是高層幹部都可以加班,但是員工不行。」
「我剛才聽很多創業者說,他們不得不勞動7天,這嚴重違反勞動法。長期來講,作為一個企業家,你能用違反勞動法的辦法去創造就業嗎?你能不能合理的安排時間,讓所有人不加班,如果8個小時不夠,需要16個小時,那就再換一班人。工業革命時一個很重要的制度,就是用一種辦法計算人的價值,比如用計件工資,用標準化等。它在解放大量勞動力同時,也大大提高了勞動效率。可是網際網路在提高別人生活效率的同時,卻在浪費自己的效率,甚至於讓所有的員工都變成奴隸。」
更好的關係應該是,企業幫助員工成長,而員工為企業貢獻才能——形成一種「聯盟」關係。
對工作狀態是否滿意,工作時長不是關鍵因素,是否有成長才是。
領英創始人裡德.霍夫曼 (STAN HONDA/AFP/Getty Images)
領英的創始人哈恩與團隊成員明確了他們的任期計畫,鼓勵他們在領英內部輪換到新的崗位上,以獲得跨領域的工作經驗。在領英成立初期,曾向有才華的員工提供了一份明確的協議,如果他們願意簽字同意接受一段兩年到四年的任期,並對某些業務作出重要的貢獻,和領英就將幫助他們完成自己的事業,以領英內部的另一段任期為優先形式。
如果要讓員工與公司同心,用股權來綁定,是個有效的辦法。有調查數據顯示,在沒有股權激勵的情況下,員工的工作積極性、滿意度的確會較低。而股權激勵越多,工作滿意度越高。股權激勵越多,實際工作時長也越長。「只有股東才會自願長期996吧,其他一切員工都需要錢來搞定,沒有人是自虐狂。」一個同行的朋友說道。
此外,就是讓員工主動加班。
稻盛和夫在阿米巴裡講到:工作時長和效益沒有必然關係,企業應該將員工績效和市場效益掛鉤,員工慢慢有了成本意識、效益意識和客戶意識,認識到自己努力還不夠,逐步會主動加班。
實行阿米巴的企業大多不規定加班,但員工都是心甘情願加班,並且感覺很幸福。同時,老闆應該要多給員工展現的機會。
過多的透支身體和學習時間,時間長了,員工必然會疲憊且有損健康,其實很多加班的人動輒兩三點睡,但早上十點鐘才起床,這樣又有什麼意義?
晚睡並沒有節省睡眠時間,熬夜傷肝,員工長時間幹活不學習,感覺大腦已經跟不上時代,內心不安,並且很難有精力和能力貢獻給企業,每天都在做身體和才能透支,所以不要讓員工總是幹活,提供培訓機會,提供實現自我價值的舞臺,比如員工喜歡演講,就要多給他展現的機會。
如果不能讓員工產生認同感,不能給員工成長,不能在利益上通過股權綁定,那麼加班只會讓公司和員工之間的關係惡化。
最後,願上帝保佑加班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