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已經歸化為美國公民,也可能失去公民身份。(圖片來源:Pixabay)
【看中國2018年3月16日訊】拿到美國公民身份就可以高枕無憂?一名華人原本於2012年已經歸化為美國公民,但因為2015年被控為毒販洗錢,他的美國公民身份也可能遭剝奪,然後驅逐出境。
取得公民身份就高枕無憂?
據大紐約同城報導,美國洛杉磯天普市華裔居民陳喜林(Xilin Chen,譯音),原是洛杉磯時裝進出口公司旖麗內衣(Yili Underwear,音譯)和高雅美內衣(Gayima Underwear,音譯)的老闆,被聯邦法庭指控其參與了國際販毒集團的毒品交易、洗錢和將毒品運出美國的「比索黑市交易」(Black Market Peso Exchange,BMPE)活動。
2015年5月陳喜林在聯邦地區法院認罪,承認犯有三項重罪:在美國海關用假文件報關、串謀洗黑錢和通過非法途徑獲取公民身份。
不過後來,陳喜林表示將撤回認罪協議中的第三項,即「通過非法途徑獲得美國公民身份成立,將同意被剝奪美國公民身份」一項。
陳喜林、其代表律師以及檢方,12日在洛杉磯市中心的聯邦地區法院,與主審法官Percy Anderson就這一動議討論。
根據認罪協議,陳喜林對在美國海關用假文件報關、串謀洗黑錢,和通過非法途徑獲取公民身份三項重罪指控,供認不諱,但是他透過律師表示,根據最近聯邦最高法院(Supreme Court)的一項判例,不認同他應該被剝奪美國身份和被驅逐出境。
陳喜林辯護律師Victor Sherman說,最高法院於2017年6月,在對一名塞爾維亞移民申請美國公民文件造假案一致認為,如果被告在申請成為美國公民過程中文件造假,只有在該文件發生關鍵作用的情況下,才可以剝奪被告的美國公民身份。
該案被告Divna Maslenjak,在1990年代申請美國公民時,對丈夫的從軍記錄撒了謊,後被聯邦法院判處兩年緩刑,剝奪美國公民身份,被驅逐出境。
但Divna Maslenjak認為自己的造假文件,不會對獲得美國公民身份的結果產生影響,不應該剝奪自己的公民身份,這個觀點獲得最高法院同意。
在陳喜林案中,檢方認為,陳喜林是因為犯下的重罪被剝奪美國公民身份,而最高法院對Divna Maslenjak案的判決,涉及的僅是移民問題,與陳喜林的案件性質有根本不同。
在當日討論中,法官Percy Anderson認為,被告提出的動議很「複雜」,且有風險。他說將給雙方更多時間來考慮這項動議,明確雙方立場,對案件進行深入瞭解再做決定。陳喜林請求撤回第三項認罪協議的動議,是於今年1月提出。
案件回顧:
2015年5月,陳喜林承認對通過其擁有的洛杉磯時裝進出口公司旖麗內衣(Yili Underwear,音譯)和高雅美內衣(Gayima Underwear,音譯)貿易,為國際毒品集團洗錢,參與將毒品運出美國的「比索黑市交易」(Black Market Peso Exchange,BMPE)活動。
根據聯邦調查局,時尚區的「比索黑市交易」是國際販毒組織的洗錢方式,毒販組織通常用美金贓款購買商品,商品在別國賣的外幣再交付給販毒組織,以此來洗錢,這樣販毒組織可以避免將大量美金走私出美國,造成被查的風險。
另外,陳喜林還將進口商品透過向海關遞交假的貨物價值信息,將價值為17萬5535美元的商品說成8萬6635美元,以此減少關稅。另外他的兒子陳創豐(Chuang Feng Chen,譯音)也承認曾用虛假文件通過海關。
他們家人表示同意將賣公司和天普市兩處住宅所得的43.5萬美元,交給美國政府,作為認罪協議的一部分,檢察官已要求法官撤銷對陳的女兒陳愛霞(Aixia Chen,譯音)的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