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立法會通過加開會議審議一地兩檢,主席葉劉淑儀透露目標在休會前完結草案審議。(圖片來源:Getty Images)
【看中國2018年3月13日訊】(看中國記者鐘靈綜合報導)香港大律師公會繼去年年底發表聲明,批評一地兩檢違反《基本法》、衝擊「一國兩制」及香港法治制度後,昨日向立法會提交意見書,再度聲明一地兩檢違反《基本法》。公會指出,立法會不可在反《基本法》的情況下立法,目前立法會亦無權制訂違反《基本法》的法例,認為應該先讓本地法院裁決是否合憲再進行立法程序。
《蘋果日報》報導,立法會一地兩檢法案委員會今早召開會議繼續商討港府提交的一地兩檢草案。據悉港府至今仍未回達立法會秘書處就一地兩檢提出的法律問題。在國內傳出高鐵障礙頻生同時,港府仍力爭廣深高鐵香港段在今年第三季通車。立法會《廣深高鐵(一地兩檢)條例草案》委員會亦在建制派護航下一個多月內加開13場會議,並宣布在本周六(17日)召開公聽會。大律師公會昨日亦向委員會提交意見書,指出《基本法》列明香港法例必須符合《基本法》才可進入立法程序,而立法會「作為立法機關,有憲制責任確保需審議的法案符合《基本法》」。
公會強調,一地兩檢並無憲制基礎,在《基本法》中並無合理法律基礎,「在西九龍站內建立內地口岸區,是破壞回歸前中方為香港訂立的地域和司法邊界」,而港府行政機關亦未提出令人信服的法理基礎,而人大常委去年底通過的一地兩檢決議「根本不構成《基本法》一部份」,也並非釋法性質,因此並無賦予一地兩檢任何憲法基礎。
公會指出,港府將西九龍站內地口岸區與深圳灣口岸港方口岸區相提並論,但兩者根本不相同,因「深圳灣口岸本身在香港特別行政區以外,並非香港一部份」,至於目前《基本法》並未賦予一地兩檢任何權力將香港地域歸入內地,並實施內地法律。
公會重申,如果立法會繼續無視草案本身違背《基本法》的事實並進行立法,直到通過法案才等待市民入稟挑戰,是「錯誤和不負責任」的行為。
5大疑團未解 涉及市民切身權利
港府刊憲的一地兩檢草案中仍有5大疑團,包括在欠缺法律依據的情況下,引用與內地制定的《合作安排》、即全國性法律來實施在香港的本地立法;把劃出的內地口岸區直接視為「處於香港以外並處於內地以內」,與「香港行政區域範圍不受影響」的說法矛盾;有關內地口岸區的租賃沒有列明租用年期與租金;內地口岸區內有部分管轄權仍屬香港,如果發生同一案件,例如乘客在月台爭執、就屬內地規管,但如果跑到路軌上,則應由香港執法人員負責,處理程序有巨大爭議;此外草案亦無交代內地口岸區日後如果有修訂或擴大的情況會如何處理。
立法會鐵路事宜小組委員會主席田北辰曾指出,港府就一地兩檢刊憲的草案中,未有回應很多香港人關注的問題,包括在內地口岸區有甚麼可以做或不可以做的行為。田舉例指,如果持有特定證件的香港維修員在內地口岸區執勤時,與乘客發生爭執,「那香港維修員的行為由港府負責、乘客的行為是否受內地部門管轄?怎麼可能同一個案件、在2個法庭審?」
田北辰亦指,許多港人及法律界所關注的法律基礎問題,草案也沒有觸及,但指相信有關部分涉及內地法律,港府官員「亦未必能夠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