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蔭權去年受審,聞法庭安排解散陪審團後形神憔悴,並向傳媒表示官司已令自己「心力交瘁」。(圖片來源:Getty Images)
【看中國2018年3月8日訊】(看中國記者鐘靈綜合報導)高等法院法官陳慶偉前日頒下判辭,批准控方律政司就曾蔭權2次行政長官收受利益罪無法裁決、以「浪費資源」為由向曾蔭權追討500萬元訟費,更直斥曾蔭權好友,包括前律政司長黃仁龍、前財爺曾俊華到庭旁聽是「走後門塑造好人形象」以「影響陪審團」。繼多名知名人士及港民反駁有關論點後,黃仁龍昨日發表聲明,指法官所言不符事實;曾俊華則指出,大眾普遍都會認同要向遭遇困難的朋友伸出援手的普世價值。
法官斥「影響陪審員」眾人反駁
《蘋果日報》報導,案件去年審訊時,曾蔭權的好友,包括前律政司長黃仁龍、前財爺曾俊華、民主黨前議員何俊仁、民建聯議員陳克勤、天主教香港教區副主教陳志明、「才子」陶傑等都有坐在家人及朋友席旁聽。對此陳官指稱,有關人士「影響陪審員」、「妨礙司法公正」,並稱曾蔭權「明知法官不會引導陪審員指他過往品格良好」,所以邀來「名人」朋友「展示良好品格」、「是走後門的方式」。
而當時審訊尾段,其中一名男陪審員曾與陶傑合照,隨即被陳官解除職務。陳官指不論這些曾蔭權是否知情及默許「名人」朋友來旁聽,但如果自己「一早察覺或考慮解散陪審團」,又稱情況如同「叫朋友或支持者穿黑衣到庭、坐在公眾席威嚇證人」相同。
黃仁龍昨日發表聲明,指出自己「到庭完全出於希望給予被告和他太太鼓勵和精神上的支持」。(圖片來源:政府新聞處)
黃仁龍昨日發表長約500字的聲明,先引述判辭指自己「於不同日子被公關帶進法庭,其目的不容置疑是影響陪審團去視被告為好人和有社會不同光譜人士的支持」,黃直言法官所言不符事實,並指出自己在曾蔭權之前的審訊中亦有到庭聽審。黃指出,自己作為曾蔭權的前同事及朋友,「到庭完全出於希望給予被告和他太太鼓勵和精神上的支持」。黃強調,「兩次到庭皆非由任何公關公司或顧問安排。」
而曾俊華亦透過發言人表示,自己出席聆訊是出於對朋友的關心,並指對於社會上「仍然有人願意為遭遇困難的朋友伸出援手」感到高興,相信市民大眾也普遍認同幫助遭遇困難朋友的普世價值。
曾俊華指出,大眾普遍都會認同要向遭遇困難的朋友伸出援手的普世價值。(圖片來源:維基百科)
「名人」朋友:法官把陪審員當弱智
日前遭陳官指控「影響陪審員」的多名「名人」對有關指控均表示驚訝。陶傑前日諷刺指,法庭「應該乾脆設立禁止旁聽者的『知名度』名單,10分裡面『知名度』超過5就不准旁聽」,陶亦指自己當時被陪審員要求合照時也感到震驚,但強調沒有如陳官所謂的和陪審員「閒話家常」,而陪審員「不是3歲,不是弱智,不可能這麼容易被影響」。
陶傑諷刺指,法庭「應該乾脆設立禁止旁聽者的『知名度』名單,10分裡面『知名度』超過5就不准旁聽」。(圖片來源:維基百科)
曾蔭權舊部、中央政策組前顧問劉細良亦認為法官說法奇怪,質疑陳官為何沒有「當場解散陪審團或驅逐知名旁聽人士,事後沒有調查證據便作評論」,直斥「全屬個人臆測,足以構成誹謗」。
同樣出席審訊的民主黨何俊仁亦質疑陪審團是否會受被告朋友的出現所影響,而陳官的說法無異於剝奪有關人士的旁聽權利。
法律界專家直斥法官言論離譜
大律師陸偉雄指出,旁聽者身份不設篩選,除非法庭有證據指證被告特意聘請公關找戲子「演戲」,否則不能說旁聽會對陪審員造成影響。
香港大學法律系首席講師張達明直言陳官說法離譜,認為陳官並未查明此事,也無予曾蔭權解釋機會。張另指,陳官說「有錢人受審時會想盡辦法令案件轉交高院由陪審團審理」的說法也十分離譜,因為案件交由哪級法院審理屬律政司決定而不是被告,直批評陳官「忘記了基本法律設計」。
香港大學法律系首席講師張達明直言陳官說法離譜,認為陳官並未查明此事即作評論,不符法官應有操守。(圖片來源:維基百科)
事實上,涉事高等法院法官陳慶偉,過去也多次因審案出錯而遭批評,包括在審訊中多次插嘴、影響審訊的中立性、以不信任口吻提問、影響陪審團對被告的可信性。此外,陳官亦涉及多宗具爭議性審訊,包括2015年獲時任特首梁振英委任為調查鉛水事件委員會的主席,而鉛水事件的處理手法被廣泛批評為「不了了之」;2017年審理佔領旺角事件藐視法庭案,以「衣著問題」等理由判處多名年輕社運參與人士入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