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一架廣州飛往上海航班的行李架冒煙並起火。(網路圖片)
【看中國2018年2月26日訊】2月25日,一架廣州飛往上海的航班發生驚險一幕,一名已登機旅客所攜行李在行李架內冒煙並起火。稍後證實,起火源頭是該旅客攜帶的充電寶。
據中國南方航空官方微博通報,2月25日,CZ3539(廣州-上海虹橋,機型B77W)航班在登機過程中,一名已登機旅客所攜行李在行李架內冒煙並出現明火,機組與消防人員處理後,未造成進一步損害。
陸媒報導稱,該航班已更換飛機和機組執行。涉事旅客被警方帶走調查。經初步瞭解,火災源頭是該旅客所攜帶的充電寶,起火原因尚未查明,但事發時充電寶未在使用狀態。
事件雖未造成過大影響,但充分說明瞭登機時攜帶合格充電寶的重要性。
根據民航局規定:充電寶額定能量不超過100Wh,無需航空公司批准;額定能量超過100Wh但不超過160Wh,經航空公司批准後方可攜帶,但每名旅客不得攜帶超過兩個充電寶。嚴禁攜帶額定能量超過160Wh的充電寶;嚴禁攜帶未標明額定能量同時也未能通過標注的其他參數計算得出額定能量的充電寶。
民航局通知中提到的Wh(瓦特時),大多不在充電寶上標示,取而代之的是充電寶的電壓(V)和標稱容量(Ah)。電壓與標稱容量兩者相乘即可得到Wh,如果容量以毫安(mAh)標注,則需要再除以1000。
據科技媒體「愛範兒」報導,市面大部分充電寶都是滿足登機條件的,但如果充電寶沒有標明電壓、電量或其他可以計算出額定能量的參數或者參數已經被磨損,則一定不能帶上飛機的。
此外,充電寶是不允許託運的,只在隨身攜帶或放在登機行李中。這是因為在客艙內一旦出現意外能夠及時被發現,如果是在貨艙中,發生意外不僅不容易被及時發現,而且火勢難以控制。
對於普通乘客,如果遇到類似事件,需要立即遠離起火點,不要驚慌,且聽從指揮,千萬不要自作主張擅自行動,以免給搶救人員添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