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捕(圖片來源:Getty Images)
【看中國2018年2月12日訊】在澳洲,經常能聽到「黑民」一詞,這是對那些沒有合法簽證身份的人的一種稱呼。這裡的「黑」是個貶義詞,不僅在法律上得不到承認,而且還會被嚴加打擊。
據澳洲移民專家Tony Xiong在《運通移民》撰寫的文章稱,在澳洲成為「黑民」,在法律上就意味著變成了「非法的非公民(Unlawful Non Citizen)」。「非法的非公民」包括:簽證到期未歸者;簽證未到期但未遵守簽證規定,致使簽證被取消者;從未持有合法簽證者等。
根據澳洲法律,「非法的非公民」如果被發現,要被強制「羈押」,並且在所有澳洲法律賦予「黑民」的權利用盡之後,「非法的非公民"是要被遞解出境的。特別是自從自由黨政府上臺以來,面對國際國內的形式,嚴厲打擊境內的非法移民,一旦發現,立即進行羈押、遣返,並且很難獲得「保釋」的機會。
Tony Xiong最近接觸了這樣一個案子,一位持學生簽證來澳洲讀書的男孩子,大概學了半年語言,因成績不好,就輟學了,在外邊打起了黑工。
在打工期間認識了一位有澳洲永久居民身份的女孩子,兩人關係相處融洽,女生的媽媽也接受該男生成為未來的女婿。該男生告訴母女,他的學生簽證明年3月才到期,女生的媽媽覺得時間還早,不著急,在學生簽證到期前,讓女孩子與男生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也不遲。
沒想到,某個週末的一個晚上,該男生去參加一個朋友的聚會,在聚會進入高潮的時候,移民局的官員「從天而降」,將房子團團圍住,檢查所有在場人員的身份。該男生被告知因為他沒有去讀書,他的學生簽證早已經被學校通知移民局取消了,該男生的身份已經非法,於是該男生與另一位也沒有身份的男生,被一起送進Villawood的「羈押」營。
該男生多次以將與具有澳洲永居身份的女士結婚為由申請「保釋」,均被拒絕。
通過以上案例可以看出,現在澳洲移民局堅持羈押「非法的非公民」的態度是堅決的,而一旦被羈押後,很難獲得「保釋」。「黑民」除了面臨被「羈押」的風險,就算一直未被發現,在澳洲順利生活,曾經當過「黑民」的"黑"歷史對未來申請簽證也會造成很大的障礙。
按照移民法律規定,曾經當過「黑民」的人,即便以後離開了澳洲,要想重新申請簽證返回,都有可能面臨「禁入期」(Exclusion Periods)的限制。「禁入期」又稱為"再次入境限制"(Re-entry bans),它是指某些人因為以前逗留澳洲期間的某些原因,移民局規定這些人,在一定的時間內不能再次獲批澳洲簽證。
這些人包括:所持的簽證曾經被取消者;違反簽證條款或超越簽證批准時間,逾期不離開者;曾被澳洲政府遣返或遞解出境者;特定人群者(比如澳洲援助的學生)等。可以看出,這個限制期,主要是針對「黑民」而設的。如果「入境限制期」適用某個人,當他申請臨時簽證時,「入境限制期」的長度為三年;如果他申請永居簽證,雖不受"再次入境限制"的影響,但移民局會考慮過往「黑」歷史,會對簽證申請做出不利的決定。
Tony Xiong有很多客人,以前有作過「黑民」的「黑」歷史,結果儘管後來拿了澳洲永居,有些人也有可能隨後加入了澳洲公民,但是由於有過這段歷史,想辦自己的子女,父母,兄弟姐妹過來探親,無論申請人的條件多麼好,就是在澳親友曾經「黑」過,移民局就是不給親友批探親簽證。
有的人以為,轉成了澳洲公民,這段「黑」史就能洗「白」。殊不知移民局的系統中,都有一五一十的記載,就算轉成了公民,曾經的歷史,也會被移民官拿出來判斷該不該給與「黑」過的人有關的家庭成員批准新簽證。
因此所有人,在可能的情況下,一定要確保身份合法。即便是想留在澳洲,一時找不到合法途徑,也不要輕言「黑下來」。一旦「黑」下來了,變成了「非法移民」,想由「黑」變「白」的出路,就不是件容易的事情。
那麼已經當了「黑民」,應注意些什麼問題?
有個法律小貼士送給「黑民」:一般被移民局官員抓住時,在進行羈押前,移民局的官員會按澳洲法律的要求對「非法的非公民」查驗身份、核實有關信息,其中包括:訊問該「黑民」有什麼特殊情況應該讓移民局考慮不羈押?是不是還有別的簽證要申請、或正在申請什麼類別的簽證?如果有,移民局的官員是有可能考慮不羈押,給予短期過橋簽證E。這樣,「黑民」要麼在規定的時間內去移民局報導,安排自願出境;要麼在規定的時間內申請有關的簽證,簽證申請提交後,申請人將獲發新的過橋簽證,保持身份的進一步合法。
就以上的案例來說,該男生完全應該把在澳洲建立的配偶關係在被送進羈押營前告訴移民局的官員,並且告知自己要在境內與該女生結婚,申請配偶移民簽證,或簽證材料正在準備中,可以讓移民局的官員與該女生及其媽媽通電話,證實他們的配偶關係及未來的打算,比如結婚、即將申請配偶簽證等等。這些情況都有助於使移民局的官員相信,該男生正在想辦法使自己的身份「正常化」!
相反不知道這個常識,「無事心空,有事心煩」,當移民局的官員出現時,腦子中空空,被嚇破了膽,那就只能被羈押。而到了羈押中心,再想「保釋」出來就很難了。
2014年7月現任自由黨政府修改了「壓倒性的理由(Compelling Reasons)」的政策,移民局不遺餘力地打擊「三種人」:
(1)未遵守簽證條款的(fail to comply with their visa conditions);
(2)故意製造情況來產生「壓倒性的理由(Compelling Reasons)」的(deliberately manipulate their circumstances to give rise to compelling reasons);
(3)可以離開澳洲,到境外申請配偶簽證,但故意不走的(can leave Australia and apply for aPartner visa outside Australia.)
許多事實案例證明,自2014年7月以來,許許多多在境內的非法居留人士,想通過配偶移民在境內直接「由黑轉白」,已變成一件非常困難的事情。
因此在當前的形式下,絕大多數的「黑民」就算在澳洲境內已建立了穩定的配偶關係,都不要對在境內直接「由黑轉白」報以幻想。還是要做好離開澳洲,去境外申請配偶簽證,進而實現「由黑轉白」的打算。無論是澳洲政府,還是移民局,都三番五次重申,如果不具備真正的「壓倒性的事實」,「黑民"必須先離境,在境外申請配偶簽證返回澳洲。境內配偶移民不會為曾經不遵守澳洲法律的人士開綠燈。
結語:請像珍惜您的生命一樣,來珍惜您的簽證。在您未成為「黑民」之前,請在可能的情況下,一定要確保身份合法,不要輕言「黑下來」。俗話說得好「開弓沒有回頭箭」,您這一黑,會給自己帶來無窮無盡的煩惱,未來由「黑」變「白」可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