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國2018年1月18日訊】近年來中港婚姻日趨普遍,大陸法院17日發布新規,指明家庭債務由夫妻共同承擔,港人配偶若在大陸舉債也隨時會受限制。
香港東網報導,近年不少港人與大陸人結婚,廣東普羅米修律師事務所吳慶有律師指出,中港夫妻若透過大陸銀行貸款或匯款,一旦出現債務糾紛,大陸司法機關就擁有管轄權,並能受理案件和追討相關利益。
吳慶有律師稱,目前中港法律並非屬於共享體系,亦無相關司法協定限製或變賣港人財產作償債用途,但只要有關欠款是屬於夫妻共同承擔,大陸政府就可能將其列入「黑名單」內,藉此限制舉債人及其配偶在大陸的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