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律政司司長、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右)稱《國歌法》可加入追溯力,被法律學者及立法會議員批評。(圖片來源:Getty Images)
【看中國2017年11月13日訊】(看中國記者鐘靈綜合報導)《國歌法》將在香港進行本地立法,對於其是否應具有執法追溯期的爭議在香港社會持續不斷。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昨日回應再有香港球迷在日前球賽上「噓國歌」的行為,稱雖然現在仍未立法,但如果「立法前出現大規模侮辱國歌行為,港府有權在立法時加入追溯期」,又稱不認為《國歌法》須以白紙草案形式諮詢。香港大學法律學者張達明反駁,指梁「退任律政司這麼久,是否連基本人權法律原則都忘記了」。
《明報》報導,前律政司司長、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昨日在一活動中稱,如果《國歌法》本地立法前出現大規模侮辱國歌行為,認為這些行為是「很嚴重、不受控和有很大影響」,指「立法時草案可指明法律是從何時開始生效」。梁又指本地刑法通常沒有追溯力,但「以前也有具追溯力的例子」,不過未能舉出實例。
香港大學法律學系首席講師張達明指出,根據《香港人權法案條例》第12條,刑事罪及刑罰不具有追溯力,因此以刑事法立法的《國歌法》,應按照條例中「任何人之行為或不行為,於發生當時依香港法律及國際法均不成罪者、不為罪」。張強調,如果刑事罪具有追溯力,是違反《基本法》中《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適用於香港的規定,質疑梁愛詩「退任律政司這麼久,是否連基本人權法律原則都忘記了」。
公民黨法律界議員郭榮鏗批評梁的言論,指其純屬製造爭議,因按照法律,刑事法律不可具有追溯力是基本規定。過去數月多名親中建制人士都曾發表相似言論,郭認為各方都不應再發表製造社會矛盾、引起社會恐慌的言論。
政務司司長張建宗昨日亦被傳媒問到,政府是否會就《國歌法》立法作公眾諮詢或推出白紙草案時,張形容「大家過分聚焦在諮詢」,並指「沒有必要執著用『諮詢』的字眼」,又稱政府在立法過程中會吸納市民意見。
白紙草案其實是指由政府發出的諮詢文件,該制度設立於港英時代,用於就立法進行全面諮詢,在諮詢完成後,政府才會正式草擬條例草案,並以藍色紙發行,稱為「藍色草案」。過去許多涉及重大社會利益的草案均經「白紙」及「藍紙」2階段草擬,以廣泛徵詢社會意見及慎重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