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的閔玉蒼先生,一生為官清正。他任刑部郎中時,每天晚上,去陰間代理陰司閻王的職務。每天到了二更天時,就有儀從轎馬來迎接他。
陰司一共有五殿,閔玉蒼所管的是第五殿。每次升殿前,判官總是先送上一個鐵丸,形狀像鳥蛋,重約一兩,教他吞進腹中,然後,才開始審理事務。判官說:「這是天帝所鑄造,他怕閻羅王瞻顧徇私,所以命吞鐵丸,來鎮住他的心,讓他鐵了心,大公無私的辦事。這是沿用了幾千年的慣例。」閔玉蒼依例吞下了鐵丸,然後再開始辦案。等案子審完以後,就吐出來,洗淨交給判官收管。
他(閔玉蒼)每晚所辦的公事,到了早晨起來時,就忘了。即使有記得的,他也從來不肯告訴別人。平時,他只是勸人們不要殺牛,不吃牛肉。
三個月後,忽然有一天,他清晨起床後,召集各位親友,告訴他們說:「我現在才知道做些小小的好事,並不能抵大罪。昨晚我的表弟李某死了,生魂解到陰司,判官把他為官時做的壞事依依上報,請示把他收進地獄。審訊完畢後,擬出罪名,再發文給東嶽大帝施行。我心裏為他(表弟李某)難過,把獄牌放在案几上,再三向李某使眼色。李某自訴生平不吃牛肉,做官時禁止私下宰牛,尤其嚴格,似乎可以用這功德抵消自己的罪。我沒有吭聲,判官反駁他說:‘這就是孟子所說的,恩澤禽獸而對老百姓毫無益處啊。你不吃牛肉,為什麼卻吃人肉?’李某說:‘我並沒有吃過人肉。’判官說:‘民脂民膏就是人肉,你做貪宮,吃千萬人的膏血,而不吃區區牛的肉,你仔細想想,小小的好事能抵銷大罪嗎?’李某回答不上來。我知道李某素來念誦《大悲咒》。《大悲咒》是陰司最看重的,因此寫了‘大悲咒’三個字在手上讓他看。李某竟茫然念不出一個字。我為他代念幾句,滿堂判官役吏,一齊跪下聽著,西方赫然似有紅雲飛來。然而,這時我腹中的鐵丸,已經在胸中湧起,左衝右撞,腸子痛得要裂開來一樣。我沒辦法,急忙取獄牌用硃筆批點了:把李某收進地獄!這時候,我肚裡的鐵丸才安定下來。我又審理了別的案子,才回來。」
他又重複的說:「吃鐵丸是叫人鐵了心、大公無私的辦案。我一時顧念私情,所以鐵丸左衝右撞,我的肚子劇痛,我沒辦法,急忙取獄牌用硃筆批示把李某收進地獄,這才恢復平靜。」
(據清代袁枚《子不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