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女子被丈夫家暴打瞎一隻眼睛。(圖片來源:Getty Images)
【看中國2017年9月30日訊】9月28日,澳洲悉尼墾思(Campsie)區一名女子遭伴侶家暴而傷情嚴重、面目全非,目前已被送醫院救治,施暴男子被捕並被控謀殺未遂。
據《悉尼晨鋒報》報導,28日凌晨5點左右,警方接報趕至位於墾思街(Campsie Street)的事發房(Granny flat)內,發現一名女子情況危急,隨後將其送往聖喬治醫院(St GeorgeHospital)救治。
據悉,該華裔男子用錘子和一把刀對受害女子施暴。警方在事發現場逮捕了這名男子,後將其押往墾思警局協助調查。目前尚無消息證實,事發時屋內是否有小孩。
事發後,警方封鎖案發現場,並收集證物,以供法醫檢驗。而移民官員也被要求到現場幫助警方確定受害者的身份。由於該女性傷勢危重面部嚴重受損,警方無法確定其年齡。施暴男子被控謀殺未遂,已被拒保釋。
根據案發房屋的大門上掛著中國的「福」字裝飾物,以及門廊上懸掛中國風的招財裝飾物,受害女子疑似來自華人家庭。
據《九號新聞臺》發出的最新消息稱,行凶男子名為華裔男子KunMing Song(音譯),年紀為51歲,受害女性年齡為34歲,二人於一年多前搬到這個位於Campsie St的房子中。據悉,房東一家也是華人。
目前,警方以謀殺未遂罪逮捕了KunMing Song,警方沒有透露他的犯案動機,涉事房屋也已被封鎖。但警方確認,被砍傷女子確實遭受了嚴重的家庭暴力,目前傷情已穩定。
家暴問題體現出西方文化中保護弱勢群體的理念,也一直列在澳洲政府的重要議事日程之中,
但對多數華人來說,家暴卻是一個被忽略的話題。華人夫妻習慣了有矛盾打打鬧鬧,覺得都是小事,俗語有說:「打是親,罵是愛」。
而且華人往往認為「家醜不可外揚」,或者覺得自己家裡的事不應該有外人參與,而西方的文化中不這樣看,他們更看重的是每個人的權利。
2016年,曾出現一起華人男子家暴妻子的新聞。該男子持有由妻子擔保的臨時簽證,從國內前往悉尼與身為澳洲永久居民的妻子潔西(Jassy)團聚。
住在一起後不久,兩人因為小事發生爭執,男方一怒之下把潔西的頭部打腫一個包。驚恐哭泣的潔西被鄰居送至醫院,護士觀察了潔西後認為事態嚴重,報了警。
警方迅速趕到醫院問詢做記錄,隨後到居所拘捕了這名男子,並帶回警局問話。
此時男子向警方表示後悔,但頭部受傷的潔西表示不想見到施暴的丈夫,警方於是向法庭申請了暴力禁制令AVO,並在第二天將男子趕出家門,不准靠近妻子。幾天後開庭聆訊,雙方達成和解,男子才得以回家。
在澳洲,家庭暴力有相應的立法,澳洲政府也是對家暴「零容忍」。所以警方對於家庭暴力案件相當重視,並不會像國內一樣作為和事佬的角色出現,如果接到家庭暴力案件的報案,警方一定會第一時間趕到現場,根據情況將當事人帶到警局問話,並製作詳細筆錄。
澳洲警方表示,他們經常會接到來自鄰居或者其他外人對家暴事件的報警。在一些意想不到的情況下,比如家裡吵架聲很大,鄰居覺得可疑也許就會報警;或者像上述事故中負責治療的護士,自己觀察病人情況有問題就報警。
通常如果確定有家庭暴力情節,警方會作為禁制令申請人,施暴人則是被申請人。一旦禁制令批准,禁制令有效期通常會達6-12個月之久,有的甚至於長達24個月。
在此期間,如果被申請人違反禁制令條款,其面臨的將是十分嚴重的處罰,可能會有大額罰款甚至是監禁。
雖然禁制令在澳洲,僅僅是民事或者是行政方面的法院令,不算犯罪。但是澳洲警方往往會以家庭暴力事件的案由和調查的證據判斷該案件是否在需要另案刑事起訴。
通常如果有輕微傷、暴力恐嚇、手持武器、非法監禁等因素存在,警方一般會在禁制令下達後的一段時間內會進行提起公訴,案件進入刑事範疇。一旦有刑事處罰,就會有犯罪記錄。
1985年移民法501好條款中,澳大利亞聯邦政府賦予了移民部長的「一票否決權」。即,根據簽證持有人或申請人的品格,移民部長有權做出拒絕簽證申請或取消簽證的決定。
而諸如路怒症,無證駕駛,家庭暴力等行為,很有可能讓移民部長懷疑你的品格,從而做出取消簽證的決定。這也就意味著,因為一次家暴,就被取消合法簽證,甚至是辛辛苦苦取得的PR付諸東流。
此外,澳洲政府擬向聯邦議會提交「移民法修正案(家庭暴力及其它措施)」草案,禁止有家庭暴力犯罪史的人擔保外籍配偶來澳。這也再次印證澳洲政府一再表明的「絕不容忍家庭暴力」的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