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重腐敗的中共軍隊因分贓不均而廝殺。(圖片來源:Getty Images )
從1999年2月2日到2月22日,中共向軍隊連下三道緊急金牌。
2月2日國務院、中央軍委緊急通知:「堅決制止爭奪經濟體資金、財產的流血事件發生。」
2月8日自總參、總政、總後、總裝備部發出命令:「堅決查辦爭奪、攤分、轉移經濟體資金、財產的違法、犯法行為。」
2月22日國務院、中央軍委再發緊急通知:「立即停止爭奪經濟資金、財產活動,依法嚴懲動用武器、爭奪經濟體資金財產的肇事者。」
分贓不均 互相殘殺
1998年撤銷了軍隊、武警、公安經辦的經濟實體後,原經濟實體的資產就在軍中瓜分了。已經鑽到錢眼兒裡的軍隊、武警為分錢、分贓,更頻繁爆發武鬥,用槍、用炮甚至動用裝甲車,拚個你死我活。
江澤民利用腐蝕治軍,拉攏的軍隊將領當然不是憑著真本事上來的,槍桿子擱在這些道德敗壞的人手裡是非常可怕的。下面幾個小例子讀起來讓人毛骨悚然。
廣東軍區副政委和南海艦隊副政委各領部下在酒吧間瓜分財產,珠海警備區做和事佬。席間雙方將士一言不和各以酒瓶擊頭,淌出腦漿者有之,流血者甚眾。廣東軍區後勤部唐處長和海軍湛江基地政治部肖主任,二人皆因流血過多,砸出腦漿而喪命。
十三軍副軍長崔國棟少將於1998年11月28日飛往西昌,向西昌軍分區後勤部宋副部長索要2000萬元。二人發生爭吵,宋副部長手腳麻利,掏槍動作略勝一籌,軍長崔國棟與警衛蔣國民應聲倒地。此事驚動總參謀長傅全有、總政治部副主任王瑞林和軍內紀律檢查委員會書記周子玉疾飛西昌。
湖北咸寧的「空六五六基地」雷達站大爆炸,一千多官兵與十多架直升飛機救火,死傷慘重。事故起因是,曾在1996年因向臺灣海峽發射中程導彈而立功的雲南楚雄導彈基地,其後勤處倉庫主任將上級貪污到手的贓款,雁過拔毛,經手三分肥因而被上級苦整,於是趁1998年4月5日星期日營中無人,心懷報復到儲藏室放火,大火從早晨燒到下午二時,死傷一百二十多人,損失無數。
窮奢極欲腐敗治軍 聲色犬馬長城盡毀
在中央軍委主席江澤民的領導和指揮下,「人民軍隊」的指戰員沒有死在保家衛國的戰場上,卻倒在了人為財死的烽火中。而這類事件幾乎遍及全國各省各地,無法一一細述,這裡東南西北中地區,各舉一例。
東面:華東軍區屬下安徽省軍區,合肥市警備區和安徽省武警總隊,三方合夥經商,辦移交前三方財政由省軍區掌管,安徽軍區首長移交前先吞沒四分之三,余四分之一瓜分。不服者動槍,在省軍區禮堂三方混戰,僅軍官就傷亡三十多名。
西北:蘭州軍區與甘肅省軍區合營經商。1999年1月15日,眼看辦經濟實體移交,蘭州軍區首長派軍隊去省軍區搶走三十多輛嶄新轎車。幾乎同時,省軍區也出動兵車、載重汽車多輛到蘭州軍區「零七五」倉庫搶鋼材,雙方窄路相逢,未打招呼先開火,傷亡72人,打死軍官12人。
西南:遵義駐軍與貴州省軍區為爭奪260萬元在駐軍大樓展開槍戰,傷亡90餘人,打死官兵52人。
東北:遼寧錦西駐軍與二炮部隊合營經商。移交前,錦西駐軍先吞50萬,二炮全員出動,將駐軍大樓包圍70多個小時。幸而導彈不能近戰,嚇得瀋陽軍區司令員,二炮司令員乘直升飛機如喪考妣,奔赴現場。
1997年9月7日晚11時,瀋陽警備區、三十九軍一一六師、遼寧省武警三家為瓜分1.2億元利潤,開槍混戰出動軍隊350人、37輛軍車、兩輛裝甲車。一一六師出動250名官兵,機械化團蔣副團長第一槍便喪命。武警武器不如人,死傷40多人。
西面:1997年11月22日中午,山西省大同市郊西坪的二十八軍,軍部被炸,東一樓被炸毀,死亡軍人63名,包括軍黨委辦公室主任鞏大校。
中部:亞洲最大、世界第二的中國空軍飛機儲存中心,位於河南省南陽的社旗,1990年8月動工,1994年12月竣工,耗資80億。該中心有二層式飛機洞庫20個,可儲350架飛機,地面停機坪可停160架戰鬥機、強擊機和轟炸機。1996年8月3日晚11時,該中心西南七號值班室,兩軍人為參與外面另一軍事單位經商所得贓款分配不均而爭吵,進而動火器引發爆炸,繼而引發火災,又進一步引發更大爆炸、火災,形成連環套:炸了燒,燒了炸,沒完沒了地燒炸8小時,直到次日8月4日晨7時20分。空軍司令於振武、總參謀長傅全有及時趕到現場,81架飛機炸毀,90名軍人傷亡,直接軍事損失11億。中國只有5000架飛機,這一下損失1/60!
官方報導說,軍隊在軍事訓練、技術考核上實戰演習鑑定中,優秀率一直下降,沒有達到軍委的要求準則;軍中違紀違法事件則持續高居不下,惡性事件(開小差、開槍等)不斷。
更讓人不安的是,各大軍區、集團軍雖然軍費支出不斷增加,但沒有積極開展加強軍事訓練、技術考核的運動,而是在轟轟烈烈地大搞「軍官、幹部減肥運動」,還分「連營」、「團師」、「軍」三級,減5公斤以上者獎1000至2000元;減7.5公斤以上者,獎2000至5000元;減10公斤或以上者,獎5000至10000元。江澤民這樣治軍,軍隊如何能有戰鬥力呢?
參考:《江澤民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