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泓旭因涉共諜案被判刑14個月(圖片來源:周泓旭臉書)
【看中國2017年9月16日訊】(看中國記者端木珊綜合報導)臺灣首宗「大陸學生共諜案」15日早在臺北地方法院宣判。涉案的陸生周泓旭被認定觸犯《國安法》第2-1條「為敵發展組織罪」,被判囚14個月。
綜合臺灣媒體消息,經兩個多月的密集審理,政大畢業陸生周泓旭,被控在臺擔任共諜,刺探外交機密未遂案件,15日上午11點半宣判,周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2月。
29歲的周泓旭來自中國遼寧省本溪市,2009年就讀浙江大學時就曾以交換生的身份,來臺數月。2012年9月,周泓旭進入政大企研所攻讀碩士,去年7月畢業。
根據檢方起訴書,周泓旭2012年9月來臺攻讀碩士,2014年7月10日前往大陸上海市參加兩岸交流活動,從而結識擔任「大陸地區黨務或其他公務機構」的李姓秘書。
從2015年11月到去年1月間,周陸續在大陸地區接受李的餐敘招待。期間,李多次表示要周利用在臺求學及經商的機會,物色、引介臺灣政黨人士、軍、警、情治、外交等現職公務人員及其他具社會影響力人士赴境外第三地與大陸官員結識。所需費用皆由大陸官員支付,周也可依照吸收對象的身份,獲得優渥的工作報酬。
周泓旭返臺後,便利用機會結識外交部某官員,並多次遊說該官員為大陸工作。從2016年8月至今年3月7日,周泓旭多次在臺北市咖啡廳或餐廳向這位官員表示:請該官員代為蒐集機密文件,只要同意為大陸工作,每季可領取1萬元美金報酬;周並建議該官員以自由行方式至日本等地旅遊,安排其與大陸官員會面。
該官員之後向上級通報檢舉。今年3月,臺北地檢署介入調查;3月9日,周泓旭遭調查局國家安全維護站查獲;7月6日,周遭檢方正式起訴。
由於該案涉國家安全與外交機密,全案採不公開審理。
據《三立新聞網》消息,周泓旭在偵查中曾經認罪,檢方因此向法院請求減輕其刑。但在審判時,周翻供不認罪,且辯稱「我覺得調查局人員是利用我對於自由渴求的心理叫我認罪」。
針對此案,臺灣陸委會表示,臺灣開放陸生來臺就學、歡迎陸生來臺的立場不會改變,也不會因個案影響兩岸交流。不過,據《蘋果日報》報導,陸委會也提醒來臺就學的陸生及相關中國大陸人士,在臺期間應遵守臺灣相關法令規定,切勿犯法。陸委會表示,臺灣政府各相關部門對於收集臺灣軍事機密、社會重要資訊,都會持續加強防範。
據《德國之聲》報導,臺灣國安局局長彭勝竹今年3月在立法院曾表示,共諜活動頻繁的程度,超過任何一個時期。臺灣媒體曾報導,有多達5萬名大陸間諜在此地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