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國2017年8月3日訊】中國銀行業的同業業務近年快速發展滋生了重重問題。2016年以來,中國各地發生了多起銀行票據案件,數額巨大讓人嘆為觀止。這些案件引發了監管層的高度重視,對銀行同業業務的監管不斷加碼。
消息稱,中國央行於2016年9月至2017年1月,開展2016年同業賬戶專項檢查,並於2017年7月中旬通報檢查情況。
所謂同業結算賬戶,是指銀行業金融機構為境內其它銀行開立的、與本銀行或第三方發生資金劃轉的人民幣銀行存款賬戶。同業賬戶按用途分為結算性和投融資性兩類,前者指用於代理現金繳費、代理支付結算等支付結算業務的賬戶;後者指用於同業存款(結算性存款除外)、同業借款、買入返售(賣出回購業)、同業投資等融資和投資業務的賬戶。
此次中國央行檢查的目的,是規範銀行同業結算賬戶管理,落實同業賬戶管理制度,防範金融風險。檢查重點是同業賬戶,包括同業賬戶的開立管理、專項管理制度、日常管理等方面。
在此次2016年銀行同業結算賬戶檢查中,中國央行共檢查同業賬戶60,331戶。其中結算性同業賬戶30,421戶,涉及銀行(含分支機構)2,664家;投融資性同業賬戶29,910戶,涉及銀行2,310家。根據專項檢查結果,央行對違規情況相對較嚴重的銀行進行通報,同時要求銀行於3至6個月不等時間內完成整改。
事實上,中國金融監管部門對於銀行同業賬戶的監管一直在不斷加碼中。
進入2017年以來,3月29日,中國銀監會下發《關於開展銀行業「監管套利、空轉套利、關聯套利」專項治理的通知》,指出銀行業的同業業務、投資業務、理財業務等跨市場、跨行業交叉性金融業務中存在的槓桿高、嵌套多、鏈條長、套利多等問題。
4月6日,中國銀監會向銀行業金融機構下發《關於開展銀行業「不當創新、不當交易、不當激勵、不當收費」專項治理工作的通知》,瞄準銀行同業業務、理財業務、信託業務進行專項整治。
4月10日,中國銀監會又發布《關於銀行業風險防控工作的指導意見》,提出嚴防房地產領域風險、網際網路金融風險、信用風險、地方政府債務違約風險和交叉金融風險等「十大風險」。
7月中旬銀監會會議和7月末的年中工作座談會上,再次提出要落實穿透原則,深入整治亂搞同業、亂加槓桿、亂做表外業務等市場亂象。
據瞭解,此次中國央行在2016年同業賬戶專項檢查通報中,總共點名了40家銀行(含分支機構)。央行點出6家銀行涉及違規分支機構較多,農業銀行在開立結算性同業賬戶方面違規分支機構較多;民生銀行、建設銀行、中國銀行、招商銀行、平安銀行在開立投融資性結算賬戶方面涉及分支機構違規較多。
中國央行要求,上述銀行自7月12日起一個月內制定整改方案,將整改情況及時報送總行。
從另一方面來看,監管層對銀行同業業務違規的處罰也從未手軟。前兩個月,廣東銀監局對浦發銀行廣州分行因「同業業務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罰款200萬元(人民幣,下同),南粵銀行廣州分行亦因同業及其他原因被罰款155萬元,中國銀行廣州珠江支行被罰80萬元。
2016年部分銀行「問題票據」案件
中國農業銀行北京分行39億元票據風險。2016年1月25日,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發布公告稱,農行北京分行票據買入返售業務發生重大風險事件,經核查,涉及風險金額為39.15億元。兩名農行工作人員因涉嫌挪用交易款項投入股市,已被公安機關立案偵查。
據瞭解,案件的大致脈絡是,農行北分與某銀行進行銀行承兌匯票轉貼現業務,在回購到期前,銀票應存放在農行北分的保險櫃裡,不得轉出。媒體報導,實際情況是,銀票在回購到期前,就被某重慶票據中介提前取出,與另外一家銀行進行了回購貼現交易,而資金並未回到農行北分的賬上,而是非法進入了股市。
中信銀行蘭州分行9.69億元票據風險。2016年1月28日,中信銀行發布公告稱,該行蘭州分行發生票據業務風險事件,涉及風險金額為9.69億元,公安機關已立案偵查。
根據媒體爆料,2015年5月至7月,有犯罪嫌疑人夥同中信銀行工作人員,利用偽造的銀行存款單等文件,以虛假的質押擔保方式在銀行辦理存單質押銀行承兌匯票業務,並在獲取銀行承兌匯票後進行貼現。該案伴隨著2015年第四季度資本市場波動而暴露出來。
天津銀行上海分行票據7.86億元風險。4月8日,天津銀行發布公告稱,其上海分行票據買入返售業務發生一起風險事件,涉及風險金額為7.86億元人民幣,目前公安機關已立案偵查。4月22日,天津銀行再次公告,稱已對相關交易的對手行提起民事訴訟。
據媒體報導,該案可能是票據逆回購方在交易中被取走擔保物「票據」,而回購款未能到賬所引發的。天津銀行與中介匯濤金融控制的重慶銀行西安分行同業戶達成票據回購交易,交易金額為9億,天津銀行作為票據的逆回購方出資金,匯濤金融控制的同業戶作為正回購方借錢。據悉,該9億回購到期後,中介控制的金融機構取走票據後,只付了2億元,尚有7億元及利息未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