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17-04-02 02:39:55作者:陳秋穎
林鄭月娥(圖片來源:Getty Images)
【看中國2017年4月2日訊】(看中國記者陳秋穎綜合報導)香港候任特首林鄭月娥3月31日在將軍澳電視廣播城接受無線訪問後,直接在電視城內,簽署候任特首法定聲明。不過有媒體指,林鄭月娥只通知部分媒體到場採訪,反應其對傳媒親疏有別。
香港《明報》報導,候任特首林鄭月娥31日按規定簽署法定聲明,表明她不屬於任何政黨。林鄭邀請其競選辦主任陳智思作見證人,並在傳媒面前公開簽署。林鄭還透露較早前已按法例要求籤署書面承諾,表明若獲中央委任擔任下屆香港特首,任內亦不會成為任何政黨的成員,兩份文件稍後一併提交予選舉主任。
被問及組班情況時,林鄭月娥表示,目前只能證實正開始接觸合適人士,處於磋商階段,向對方講解自己施政理念、具體政綱及對司局長位置的期望等,「無人會即刻應承」。
《蘋果日報》報導指出,林鄭簽署相關法定聲明時,沒有事先向所有傳媒發出採訪通知。報導引述曾任記者的無政黨立會議員毛孟靜痛斥,作為準特首,林鄭理應對不同媒體一視同仁,但這次「擺明親疏有別」。毛孟靜指出,林鄭簽署聲明屬於公眾利益事宜,事前沒有通知傳媒經已有問題,而且讓個別媒體作獨家消息報導,手法「近乎可恥嘅程度」。
陳智思,事後回應稱有關採訪安排問題可向候任辦查詢。而候任辦對此回應表示,考慮到林鄭當日只有這一項公開活動,故順道進行簽署,而這次安排主要是要符合法例的公開要求。
據《行政長官選舉條例》第31條,特首選舉中勝出的候選人,須公開作出一項法定聲明,表明不是任何政黨成員,而簽署時必須有一名見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