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巴巴(網路圖片)
【看中國2017年3月24日訊】21日,阿里巴巴宣布正式全資收購票務平台大麥網,從而再度掀起中國網民和消費者對中國反壟斷審查的關注。中國《反壟斷法》實施8年多以來,負責審查的商務部反壟斷局還沒有禁止過一件中國企業間並購的案件,因而引發了民眾的廣泛質疑。
據陸媒《澎湃新聞》24日報導,3月21日,阿里巴巴宣布,在三年前收購票務平臺——大麥網32.44%股份之後,正式全資收購大麥網。根據公開資料顯示,大麥能夠提供演唱會、音樂會、話劇、體育比賽等上萬種門票訂購服務,市場份額佔中國可市場化票務部分的70%以上。
回首過去三年,中國網際網路業並購交易十分密集,知名度較高的包括:
2014年,騰訊先後通過出售電商、搜索等部分業務,參股了京東、搜狐;
2015年,騰訊投資的滴滴與阿里巴巴投資的快的在情人節那天宣布在一起,58同城收購趕集網,世紀佳緣與百合網合併,阿里巴巴參股家電電商巨頭蘇寧,攜程聯手騰訊與百度整合了藝龍和去哪兒網;
2016年,沃爾瑪以1號店作「陪嫁」參股了京東,滴滴收購優步中國,而阿里巴巴也通過收購銀泰,完全控制了其與快遞業巨頭共建的菜鳥網路,還收購三江購物32%股權,布局長三角「新零售」……
然而,當一個又一個「網際網路+」市場被BAT圍獵和瓜分後,許多人難免會再次追問:說好的反壟斷審查呢?
2008年8月1日生效的《反壟斷法》已實施了8年多,負責對經營者集中審查的商務部反壟斷局卻還沒有禁止過一件中國企業間並購的案件。至今,也只有沃爾瑪收購1號店一個案件曾因涉嫌導致限制競爭而被附加限制條件才批准。
為什麼中國網際網路企業間的許多並購沒被商務部審查?
首先,由於國內大多數網際網路企業,包括滴滴在內,都是先在海外避稅港設立便於海外融資的實際控制機構,再通過與國內高科技公司簽訂特殊的服務與利益分配協議(即所謂的「Variable Interest Entities架構」,簡稱「VIE架構」),來規避中國對外商投資網際網路業務的限制性規定。
商務部反壟斷局在依據《反壟斷法》審查這類網際網路企業的併購案時,僅僅是根據該法審查並購對市場競爭環境的影響,不涉及外資政策。過去8年來,缺乏法律依據的網際網路業並購案比比皆是,反壟斷局多以涉及「VIE架構」為由,不受理網際網路的經營者集中案件申報、不調查未依法的申報。
另一方面,由於有關部門對相關工作缺乏社會監督、學術監督,所以至今在VIE架構網際網路企業併購業務的《反壟斷法》適用上,仍缺少清晰的制度框架,更鮮有個案審查決定公布。
這次涉及VIE架構的阿里巴巴收購大麥網,能否依《反壟斷法》接受反壟斷審查,許多網民和消費者都在關注。
責任編輯:蔣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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