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妻兒生死為要挾
謝陽告訴律師,自己在指定監視居住期間,尹卓、周毅、袁進等警察自始至終拿他的家人和孩子威脅他。
他說:尹卓等人還對我威脅過我老婆孩子的生命,原話是「你老婆孩子開車的時候要注意交通安全,現在這個社會交通事故比較多。」
他們還對我說「你老婆在湖大(湖南大學)當教授,她經濟上難道就沒有一點問題?你如果不配合,不要逼我們把這個事情擴大化。如果你不講清楚講明白,毫無疑問,要整你老婆。
還有你哥哥,我們知道也是個國家公職人員,還是個小小的頭目,難道他就沒有一點問題?我們也知道你有一個有出息的侄子,在湖南信訪局,難道他就那麼乾淨?你不要逼我們去查他們。」
還拿我孩子來威脅我,說」你女兒謝雅娟在長沙博才中學讀書,如果她老師和同學都知道她的父親是個反革命分子的話,她能抬起頭來嗎?她將來如果要做公務員這怎麼可能呢?」
謝陽表示當時內心十分恐懼。「他們拿我老婆孩子威脅我(謝陽開始哭泣),我說:『你們要這樣做我也沒辦法,你們要問的事情我都如實講了,我被關著,你們如果還是要這樣做,我也沒辦法。』」
「他們主要用我孩子來威脅我(謝陽開始哭泣)。尹卓對我說:『我們抓了很多律師,張磊律師在浙江已經被抓了。』我聽了我就哭了,哭了很久。我被抓的時候張磊律師家剛生了小孩一個多月,我聽到說張磊被抓我心裏很難過,擔心他家孩子也擔心我家孩子,我哭了很久。」
除了拿家人威脅之外,謝陽周圍的朋友也成了威脅他的工具。
謝陽說:「比如我朋友謝某某。尹卓說:『如果我們要擴大打擊面很容易,我們有的是資源,如果你不配合我們,你周圍的朋友我們都可以下手一個一個查一個一個整。我們有的是資源和手段,這個案子,我們沒有任何限度地往下整,包括你在的律師事務所,你的同事朋友,我們想整誰,想怎樣整就怎樣整。』這種威脅的話貫穿整個審訊過程,尤其是前面7天。」
誘使檢舉揭發他人
這些警察不僅限於用家人親朋要挾謝陽認罪,還要挾他誣陷、檢舉、揭發他人,也成了另一種迫害謝陽的手段。
謝陽告訴律師:他們還引誘過我,讓我故意牽扯、誣陷別人,說是讓我檢舉、揭發。
「大概是在15年8月中旬,這個時候對我密集的第一輪審訊已經完了,因為我受不了酷刑,他們要的筆錄我都簽字,這已經做完了。尹卓他們就想讓我牽扯、誣陷別人。尹卓對我說:『謝陽,你做律師才3年,你每天做壞事也做不了多少,你只要把『人權律師團』中其他人給牽扯出來,你就能立功,就能爭取寬大處理。如果你能把劉衛國啊、劉金湘啊、陳建剛啊、張磊啊、覃永沛啊、朱孝頂啊、龐琨啊、常伯陽啊、葛文秀啊、隋牧青啊,還有湖南的文東海、蔡瑛、楊金柱啊、胡林政啊,你要是能把這些人牽扯出來你就能立功,我們就會向上級匯報,爭取給你取保,讓你出去。」
律師:你是怎樣回答的?
謝:我說人權律師團不是一個組織,只是一個聊天群,沒有任何組織。並且我是一個獨來獨往的人,我不接受任何人的指令。我和其他律師聯繫不多,你們說的這些律師我和他們交往不多,我沒有什麼可以提供的。我拒絕構陷其他律師。
律師:除了讓你牽扯這些律師以外,還有其他人嗎?
謝:有。尹卓還點了好多公民的名字,比如長沙的歐彪鋒、北京的翟岩民,還有很多人名我都不認識。尹卓等人要求我把他們牽扯出來,讓我誣陷他們。他們還拿了很多歐彪鋒的材料給我看,讓我牽連、揭發他。提示我,讓我說和他們有什麼溝通,辦什麼什麼事情之類的。我拒絕了。
律師:你拒絕了尹卓之後,他怎麼說?
謝:他很失望。過了一個周以後,他又找我,說「其他人你不講也就罷了,我們請示了長沙公安局國保的主要負責人,湖南律師中蔡瑛和楊金柱,你如果能把他們的事情進行檢舉揭發,哪怕是一個人也可以,就會對你寬大處理,我們可以對你取保候審。」
律師:你是如何回答的?
謝:我說我想立功,但是我和楊金柱交往不多,甚至在長沙都沒有見過面,我想立功想檢舉揭發,但是我對他不瞭解,我沒有材料可以檢舉揭發。對於蔡瑛律師,我雖然瞭解這個人,但是我們工作沒有交集,我想立功想揭發檢舉,但我沒有材料。我們在一起就是吃吃飯喝點酒而已,其他的沒有交往。
律師:這是你第二次拒絕尹卓,尹卓如何說?
謝:尹卓說這是給我的機會,我不珍惜,給我機會我不要,這是我自找挨整。
政法系只給三條路:為名/為利/為反黨反社會主義
酷刑高壓下謝陽不屈服:"我謝陽本人無罪"
謝陽在律師接見他的最後一再強調自己無罪。他是這樣說的:
「我現在沒有認罪。讓我認罪是一件比較荒唐的事情,如果我認罪就能證明我有罪了嗎?這不是文化大革命的方式嗎?我認罪就不需要看法律看證據了嗎?但是有一點我需要向你說清楚,我今天沒有認罪,我現在和你說,我的精神是自由的,我聲明,我謝陽本人無罪。」
但是在指定監視居住時,尹卓、袁進、周毅等人非要給他扣罪。
謝陽說:「我自己寫的他們不滿意就讓我重寫,他們做的筆錄凡是他們認為我的回答不滿意的,他們就反反覆覆重新問我,他們明確地告訴我,『我們有的是時間,你這樣被指定監視居住的時間是6個月,你如果不老實聽話,我們就繼續往下整。』他們要的答案就是三條路,為名為利為反黨反社會主義,我只能從中選擇。為了早點結束,他們讓怎樣寫我就怎樣寫,後來我整個人崩潰了,甚至他們提審我讓我自己寫材料,我都哭了,實在寫不動,我說他們列印好的,無論什麼內容我都簽字,生不如死,實在受不了,我就是想休息一會。」
「我必須按照他們要求寫自述材料,如果不寫就是永無休止的折磨我。而我寫的不一定能達到他們的滿意,尹卓給我訂了三個方向,『你所有的行為只能從三個方向選擇,要麼是為了名,要麼是為了利,要麼是為了反黨反社會主義。』我看了現在的案卷,很多我寫過的東西還有他們做過的筆錄都沒有附卷,他們說那是因為不符合這三個方向,所以那些材料不合格。我當時做了筆錄,我說我是合法辦案,他們認為我這樣說是不符合他們指出的三條路,逼我自己寫,我真實的情況是合法辦案,是看到不公不義我願意去辦這種案件,但這些事實不讓我寫,不可能出現在我自書材料中。」
「他們定的三條路,我只好自污,我是為名為利,反對共產黨的現行體制這種話也是有的。寫還是不寫,名字簽不簽我沒有權利選擇,只能寫,只能簽字,寫什麼內容,筆錄是什麼內容,我沒得選擇,只能按照他們給的三條路——為名為利為反黨反社會主義——當中選擇。」
謝陽在最後聲明:如果日後,就是在今天2017年1月13日以後出現我任何認罪的書面材料或者錄音錄像,那都不是事實,不是我內心真實的想法。即便我認罪也不代表我有罪,這需要看法律和證據。
即便是有一天我認罪了,也是迫於交易,迫於對我的折磨,我完全無罪,但是就是因為我發表了一些自由言論,我參與了一些為民維權的案件,長沙市公安局就這樣折磨我,他們才是真正的罪人和凶手。如果將來我有任何認罪的表述,都是一種交易。我知道我家人迫切想見到我,我父母都年邁了,非常思念我。如果我認罪,是我用來保命的一種交易。今天(2017-01-13),在我可以向律師自由表達我真實想法的時候,我要明確地說我是無罪的。
阿波羅網孫瑞後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