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雅雲(網路圖片)
【看中國2017年1月16日訊】據海外中文媒體報導,曾引起紐約華社廣泛注目的翁雅雲(Yayun Weng,音譯)虐兒案,布碌侖高等法院11日宣判翁雅雲七項罪名成立,當中包括對他人構成可致死傷害的B級刑事重罪。法官定於24日宣判,檢方指翁雅雲將面對最高25年的刑期。
法庭資料顯示,該起令人心痛的虐兒案發生在2014年2月25日,當時懷孕8個月的翁雅雲以籐條抽打當時年僅兩歲的兒子,導致其遍體鱗傷。事發兩天後,翁雅雲才帶著兒子去醫院就診,聲稱兒子是從床上摔下來受傷的。
當時,醫院發現孩子全身傷痕面積超過90%,孩子的腿上還留有被咬後的完整牙印瘀痕,根本不是摔傷所致,於是立即報警。翁雅雲隨後被逮捕,並承認對孩子使用了暴力,兒子被兒童局帶走。
由於翁雅雲延誤送醫,給兒子留下了永久性的腦部損傷,脖子以下全身癱瘓,終身殘疾。
布碌侖檢方隨後對翁雅雲提出八項控罪,其中四項為重罪,包括一級傷人、二級傷人,非法持有武器和傷害7歲以下兒童,另有四項輕罪。
法官當時設下5萬元保釋金,其辯護律師以翁雅雲丈夫年薪約只有1萬元為由希望降低,但遭到駁回。
翁雅雲同時被家庭法院控以虐待及忽視罪。當時她懷孕九個月,並在獄中產子,次子一出生便也被兒童局帶走,法官簽發保護令,禁止母子接觸。
根據紐約市兒童局的記錄,翁雅雲之前沒有家庭暴力的記錄。辯護律師曾不止一次向法庭申請為她進行精神評估,衡量其精神狀態是否適合接受庭審,期間也曾因難以找到福州話翻譯而耽誤。
去年10月,律師首次提出被告願意簽署認罪協議,希望通過認罪換取兩年監禁,並以她是剛來美國的新移民,請法官看在她家庭環境以及精神情況不佳的情形下,酌情量刑。法官表示會考慮翁雅雲提出的認罪條件。
翁雅雲選擇無陪審團審判,經歷近一個月的庭審,開庭超過10次,法官最終做出如上裁決。今年29歲,失去孩子監護權的她,團圓之路仍看不到光亮。
因此,再次提醒廣大華人家長們,嚴重的打罵孩子在美國都屬於違法。你一怒之下扇了孩子一巴掌或者狠打了孩子一通屁股被別人知道了,你就有可能在第二天失去了對孩子的監護權,孩子會被送到福利院收養,而你也可能會因虐童罪而被送進監獄。甚至你的孩子如果在幼兒園隨口說了一句「昨天我爸爸打我了」之類的話,警察也會馬上找上門來。
中國有兩句老話叫「棍棒之下出孝子」和「不打不成器」,似乎教育手段上離不開「打」字。的確,孩子成長的過程中,會有各種各樣讓父母氣憤難耐甚至束手無策的時候。教育孩子需要獎勵與懲罰手段並行,懲罰也是教育過程中讓孩子認識錯誤必需的一種手段。
但是,在美國千萬不要把對子女的教育建立在棍棒的基礎上,近期報導了好幾起華人家長虐兒事件,一樁樁事例擺在眼前,希望大家引以為戒,伸手請三思,嚴重後果不敢想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