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所說的二十四節氣,正是我們傳統陰陽合曆中的陽曆成分。(圖片來源:Adobe Stock)
將中國傳統曆法中的「二十四節氣」去申報聯合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既非常合適,又別出心裁。如今申報成功,為弘揚中華傳統文化作出了新貢獻,實屬可喜可賀。估計想進一步瞭解「二十四節氣」的人也會漸漸多起來。
日曆中的兩套曆法
如今在中國及中華文化圈中,我們日常所見的日曆(月份牌)上,往往有兩套曆法系統同時呈現。一套是現在全世界通用的公曆,即格裏曆,現在我們的生活和工作日程,都使用這套系統。但與此同時,我們的日曆上還標注著農曆。要不是和節慶及對應的放假有關,許多人其實根本不關注農曆,事實上我們今天的生活和工作也確實可以完全不考慮農曆。
許多人知道,農曆的月初總是對應著新月,農曆的十五或十六總是對應著滿月。但因為人們通常並不關注農曆,所以相信還會有不少人並未注意到我們日曆中的這個特點:新月和滿月在公曆的日子中似乎是隨意浮動的,沒有什麼明顯的規律,但是農曆的二十四節氣在公曆中的日子卻相當固定,在通常情況下,至多出入一兩天:例如每年夏至總在公曆6月21日左右,每年冬至總是在公曆12月21日左右。能夠清楚解釋上述特點形成原因的人,相信就更少了。
世界曆法三大類型
在我們日常話語中,公曆常常被稱為「陽曆」,而農曆則常常被稱為「陰曆」。將公曆稱為「陽曆」確實沒什麼問題,但將農曆稱為「陰曆」,其實是錯誤的。
世界上的曆法有三大類型:一是陽曆,就是只考慮太陽的週年視運動——其實是地球的週年繞日公轉造成的,現在世界通行的公曆就是如此,一年的長度是365.2422日。二是陰曆——真正的「陰曆」只考慮月亮的週期運動,這樣的曆法今天伊斯蘭世界仍在使用,即所謂回曆,一年的長度,平年為354日,閏年為355日。三是陰陽合曆,相對來說,陽曆和陰曆都比較簡單,但是我們中國的傳統曆法卻比它們都要複雜,因為中國的農曆是陰陽合曆。
所謂陰陽合曆,就是既要考慮月相的符合,即新月在初一,滿月在十五,又要讓一年的平均長度仍然為365日多一點(和公曆的年長接近)。這樣曆法中,就必然會同時容納陰曆和陽曆兩種成分,並且要將它們調和起來,所以比陽曆和陰曆都要更為複雜。中國歷史上出現過百餘部曆法,都是陰陽合曆,這在世界其他古代文明中是難以想像的。
陰陽合曆中的陽曆成分
而此次申報聯合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成功的二十四節氣,正是我們傳統陰陽合曆中的陽曆成分,是對太陽在黃道上的週年視運動(實際上是地球的週年運動)的描述,所以二十四節氣在公曆中的日子才會如此固定。
二十四節氣首次完整出現於漢代《淮南子・天文訓》,其中部分名稱則已出現於先秦典籍中。二十四節氣很有可能是從初民對物候的觀察記錄發展而來的,因為每年的物候變化正是地球週年繞日公轉造成的,所以物候變化與太陽週年視運動是對應的。在傳世曆法中,每逢列有二十四節氣表時,常將「七十二候」與之對應,附於每節氣之下,每氣三候,這明顯提示了二十四節氣的來源與先民的物候觀察大有關係。
二十四節氣體系成立之後,古人對節氣的推求又精益求精。開始時只是簡單地將一年的時間作二十四等分,每一份即為一個節氣,每個節氣的時間完全相等,這樣劃分出來的節氣稱為「平氣」。後來古人發現了太陽週年運動有不均勻性,即一年中太陽在黃道上並非勻速運行,而是有速度變化的,因此「平氣」並不能準確反映太陽的週年視運動,乃改為將天球黃道作二十四等分,太陽每行過一份之弧,即為一節氣;因太陽運行並非勻速,所以每一節氣的時間也就不再精確相等,而是有所參差了,這被稱為「定氣」。
「農曆」這個名稱也有問題
如上所屬,將中國傳統的陰陽合曆稱為「陰曆」固有不妥,實際上「農曆」這個名稱也有問題。
在中國古代因為不存在另外的曆法,我們的陰陽合曆是中土大地和周邊屬國行用的唯一曆法,自然沒有在名稱上區分的必要,所以就用一個「曆」字(有時也寫成「厤」)來稱呼。
進入民國,孫中山就任臨時大總統,他簽署的第一號命令就是「改用陽曆令」(這份命令的文本上真的有「天字第一號」字樣),從此中國有了兩套曆法,這就需要在稱呼上有所區分了。西方進來的公曆也稱陽曆,中國傳統曆法則經常被稱為「舊曆」或「廢曆」。圍繞著「舊曆」要不要廢除,有過許多爭論,但事實上一直未能廢除。不過到此時仍然沒有「農曆」這個稱呼。
將中國傳統曆法稱為「農曆」,應該是二十世紀下半葉才開始流行起來的。這個名稱的來源,顯然和下面的觀念有關——認為中國古代曆法是為農業生產服務的。這個觀念後來流傳甚廣,深入人心,已被許多人視為天經地義的事情。
曆法是為農業服務的?
「曆法為農業服務」之說,初聽起來似乎頗有道理,但實際上很難經得起推敲。
問題首先出在對曆法內容的想當然的假定上——想當然地將古代的曆法與今天的月份牌(學術性的名稱應該是「曆譜」)混為一談。月份牌上印著日期和季節、節氣,而農民播種收割是要按照時令的,所以曆法是為農業服務的。理論上的邏輯似乎就這麼簡單。
然而,古代中國的曆法,絕大部分內容與編制曆譜無關。對此可考察有代表性的典型曆法以證明之。
中國傳統曆法的歷史可以上溯到很早,但第一部留下完整文字記載的曆法為西漢末年的《三統曆》,這被認為是劉歆根據《太初曆》改造而成的。就基本內容而言,《三統曆》實已定下此後兩千年中國曆法的大格局。故不妨先對《三統曆》的結構內容略作考察。
《三統曆》的六章結構
該曆載於《漢書・律曆志下》,分為六章,依次如下:
第一章為數據,稱為「統母」。共有數據八十七個,其中約三分之二與行星運動有關。這些數據都是後面各章中運算時需要用到的。許多數據都被附會以神秘主義的意義,比如「十九年七閏」法中的十九,是「合天地終數」而來(《易・係辭上》),等等。
第二章稱為「五步」,依次描述五大行星的視運動規律,將每顆行星的會合週期分為「晨始見」、「順」、「留」、「逆」、「伏」、「夕始見」等不同階段,並給出每個階段的持續時間,以及每階段中行星的平均運動速度。
第三章為「統術」,推求朔日、節氣、月食等與日、月運動有關的項目。
第四章為「紀術」,係與前兩章有關的補充項目。
第五章為「歲術」,推算太歲紀年及有關項目,將十二次與二十四節氣進行對應,給出二十八宿之每宿度數等資料。
第六章稱為「世經」,是據《三統曆》對上古至西漢末諸帝王所作的年代學研究。這部分實際上已不屬曆法範圍,至多只能算曆法之應用而已。
整部《三統曆》中,與編制曆譜直接有關的,只是第三章中的部分內容,在整部曆法中所佔比例甚小,位置也不是最重要的。
《大衍曆》
筆者還曾考察過中國曆法史上極為著名的《大衍曆》。《大衍曆》於唐開元十五年(西元727年)由一行編成,為中國歷史上最重要的曆法之一,該曆的結構成了此後歷代傳統曆法的楷模。
筆者的統計表明:整部《大衍曆》中只有不到百分之五的內容與農業有關。如果「曆法為農業服務」之說還有正確成分的話,那這種正確成分所佔的比例,至多也就是百分之五而已。
通過對《三統曆》和《大衍曆》結構內容的考察,可知中國古代曆法主要成分為對日、月、五大行星運動規律的描述,主要目的在於提供預推此七大天體任意時刻位置的方法及公式,至於編制曆譜,特其餘事而已。這一結論對於古代中國曆法而言,可以普遍成立。
古曆與農業有關是對節氣推演
月球及五大行星,它們的運行情況和農業生產有關係嗎?顯然迄今為止還只能作出完全否定的答案,只有太陽和農業有關。古代曆法中唯一與農業生產有關的部分是對二十四節氣的推求,但對節氣推求之精益求精,則又與農業無關了。指導農時對節氣的精度要求並不高,精確到一天之內已經完全夠用。事實上,即使只依靠觀察物候,也已可以大體解決對農時的指導,故「定氣」對指導農時來說已經沒有什麼價值,至於將節氣推求到幾分幾秒的精度,那對農業來說更是毫無意義。例如,自隋代劉焯提出「定氣」,此後一千年間的曆法皆用「定氣」推求太陽運動,卻仍用「平氣」排曆譜,就有力說明精密推求節氣與農業無關。
被用來支援「曆法為農業服務」說的,還有《尚書・堯典》中「曆象日月星辰,敬授人時」一語,但其實所謂「觀象授時」或「敬授人時」,其本義絕不是指「安排農事」,而是指依據曆法知識,安排統治階級的重大政治事務日程。
這樣看來,常用的「農曆」這個名稱確實也不確切。當然,因為約定俗成,繼續沿用也不至於帶來多大問題。如果要追求確切的表達,則還是多用幾個字,稱為「中國傳統曆法」,更為無懈可擊。
曆法・曆譜・曆書
日常生活中所見的月份牌之類,即為曆譜,此物古已有之,比如山東臨沂銀雀山西漢墓出土竹簡中,有漢武帝元光元年(西元前134年)曆譜。曆譜初時僅排有每月日期、每日干支及個別曆注,後來由簡趨繁,於每日下加注大量吉兇宜忌等內容,篇幅數十倍於最初之曆譜,遂演變為曆書。典型的曆譜與曆書(如元光元年曆譜與宋寶祐四年會天曆書)之間區別極為明顯,不會產生概念上的混淆。
問題出在「曆法」一詞,這是今人常用的說法。從表面上看,該詞應是指編制曆譜、曆書之法,但這樣理解只能是部分正確。今人通常將歷代官史中《律曆志》或《曆志》所載內容(律部分自然除外)稱為曆法,而這些內容中的大部分,可以說與曆譜或曆書的編制並無關係,或者說,這些內容中的大部分並非編制曆譜、曆書所需要。
此外,今人又常將曆譜、曆書也稱為曆法,使情況變得更為複雜。而古人往往將曆法、曆譜或曆書統稱為「曆」或「曆術」,雖較含混,從概念上來說倒反而無懈可擊。在學術話語中,今人通常習慣使用「曆法」一詞,指稱歷代官史中《律曆志》或《曆志》中所記載的有關內容。中國古代曆法實際上是工具性質的數理天文學,並非西方意義上的calendar,如果一定要用現代的詞彙來表達,更確切的應該是「數理天文學」(mathematical astronomy)。
至於曆譜與曆書,則可以作明確區分:由曆日及干支等構成的簡單表格稱為曆譜,注上了宜忌之說的稱為曆書(即所謂「具注曆」)。一份曆書中必含有曆譜成分,而一份曆譜則還不足以構成曆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