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寶強離婚一案正式開庭審理,引起社會關注。
王寶強離婚一案正式開庭審理,引起社會關注。新華社對此發文酸王寶強炒作家醜「利用家醜來製造影響的行為,真是毀人三觀」,此文一發在網上引起議論。
王寶強的律師張起淮對此發長文一一駁斥,稱新華社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就主觀臆造王寶強策劃炒作,充滿文革思維。
王寶強的律師張起淮(圖中)發長文駁斥新華社充滿文革思維。(以上皆為網絡圖片)
以下是王寶強律師張起淮的微博原文:
這篇文章(指新華社文章)不上道,觀點如下:
一、俗話說「清官難斷家務事」,但新華社早不說,晚不說,一到官司時推出重磅文章,通篇預設立場,直指王寶強,絲毫不提馬蓉,主觀上已經偏袒馬蓉,有失客觀公允,讓人一看難免會產生是馬蓉方公關稿的聯想。
二、堂堂國家級通訊社針對一場婚變發此評論,也許出發點是好的,但觀點失衡,在毫無證據的情況下整篇文章粗製濫造,憑空臆測,充滿「文革」思維。比如作者斷言王寶強離婚事件不過是為了公司利益而精心策劃的一出鬧劇,我想問,有證據嗎?再者,以王寶強的人氣與積累,他犯得著以犧牲自己作為一個男人的尊嚴以及孩子們的幸福來為一部片子炒作,設身處地地想,基本沒有可能性。
三、王寶強離婚事件其實某種程度上已經不是他個人的家事,而是已經演變為一場有關家庭道德倫理的大討論,其離婚案的結果將在一定程度上直接影響社會民眾的是非判斷。新華社此時發聲稱「家醜不可外揚」,只能說作者沒有認真調查,缺乏社會視角,忽視主流民意,自以為站在道德制高點,卻有點強姦民意之嫌。
四、王寶強案之所以引發關注,王寶強之所以得到主流民意的支持,一是因為他歷來主演的角色來自民間底基,大多性格質樸簡單,勤勞打拚,充滿正義,獲得了民眾的廣泛認可,使民眾有強烈的代入感﹔二是,王寶強本人的成名本來就是一個底層人物依靠自己的堅持與頑強打拚終於改變命運的故事,是許多底層人士的榜樣。﹔三是王寶強本人歷來在媒體中的表現及其朋友圈子一些名人的站臺,其為人為主流民意所認可﹔四是據目前媒體的爆料,馬蓉的表現如果證據確鑿,的確有違社會倫理底限。
五、明星也是公民,使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正當權利也是維護我國法律尊嚴。王寶強沒有使用黑道打殺拚搶,而是選擇文明的法律解決矛盾,這不是帶動公民提升法律意識嗎?
六、新華社發言稱「家醜不可外揚」,忽視了現在公民社會、全民記者的時代與社會現實,王寶強已經成為社會公眾人物,其家事便在一定程度上不再是個人的家事,其動向本身就對社會公眾帶有一定的示範意義。你不能要求明星不要吸毒不要出軌時就要求他作好公眾人物,而一旦出現離婚事件就是「家醜不可外揚」了,沖這一點,新華社的觀點都站不住腳。更何況,這兩天還有《在路上》在播出呢,按照新華社的觀點,中紀委讓白恩培、周本順在央視現身說法,是不是也要批評「家醜不可外揚」呢?
七、這篇文章口口聲聲個人家事被媒體無限放大,言下之意是媒體不必炒作此事,可是貴社知不知道,您這文章一出來,才是最大的炒作啊?貴社也該查查內部的家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