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國2016年10月12日訊】日前,《中國數字時代》發表了一篇文章。文章講述一名出國多年,卻沒加入美國國籍的中國人,回國辦身份證時遇到的種種刁難。最後這位海外華人在轉輾三天,受了各種屈辱後,最終不得不放棄,無奈的發出「再見中國」的感慨,飛回美國……
以下是這位華人回國辦身份證的全過程
戶籍科:先證明你是誰
我出國前在上海某大學教書,塔城路555號的派出所是我的第一站。進去後拿號,迎頭碰到的是一個三十多歲的女戶籍管理員。下面是我和她的對話。首先聲明,我和她素不相識,無冤無仇,可自打一開始,她就劈頭蓋臉地像審問犯人一樣。
她:幹什麼?
我:我想恢復以前註銷的戶口,並轉到我妻子的上海住址
她:身份證?
我:沒有。戶口註銷了。
她:那我怎麼知道你是誰?
我是誰?—— 是啊,我又沒事先跟她們的上司跑關係。
我:護照行嗎?
她:拿來看看。
我遞給她,她看了看毫不掩飾地譏笑著說:中國護照喲!若是外國護照嘛,還管用 ……
我:真的?!
她還是那麼直白地譏笑,得意地看著我,心想:你這個白痴!
那種尖酸刻薄素質低下的樣子久久讓人難以忘懷。最後當然是不能辦理了。
僑辦:外籍華僑辦專屬
旁邊一個男青年插嘴說,你還是去出入境看看怎麼恢復戶口吧。 於是我急急忙忙地跑到該區永盛路的出入境。進門拿號,叫到我時,我被叫去和從後臺出來的中年男交談,他詢問了我的情況,結論是:「你這種情況要去上海華僑辦。」 這讓我有點驚訝,我土生土長的傳統中國人出國幾年怎麼就變成華僑了?
我滿以為中國正張開雙臂迎接海外華僑回家呢,但看了上海華僑辦繁瑣的辦理流程,需要眾多文件,一路走下來6個月還不一定能辦成,高大上的上海華僑辦外面其實豎了一堵更高的圍牆,我膽怯退縮了。
又拿了號,還是對同樣的中年男說:「先生,我的問題很簡單,就是想恢復當初錯誤註銷的戶口。」這人不動聲色、很冷冷地說:「我們無能為力。實話告訴你,華僑辦也不是說能辦理就辦理的。」這是什麼地方難辦就把人往什麼地方推的節奏。
派出所:國外結婚不算 國內再結一次婚吧
將近一天時間就這樣過去了,我不甘心空手而回。
於是,我又跑到某大學保衛處,管戶籍的老師態度很好,快人快語,說她沒有我的任何信息,叫我去塔城路把戶籍資料要一份過來,並留下了她的電話號碼。我再次回派出所拿號,這次是那個男青年,聽我要列印戶籍信息,他先給某老師打電話,電話確認後,他列印了一份,然後蓋了一個「遷出」章。
我第一次知道我的18位身份證號碼,上面也並沒寫明註銷,只是在遷出一欄是「出國定居」。交回大學後,該老師複印了一份,蓋了個保衛處的章,把複印件給我了。上面寫的是「遷出」,我岳父母托關係問了他們戶籍所在的派出所,他們說應該能辦理戶籍遷移。
第二天,我們跑到派出所,發覺派出所搬家很久了,沒在網上更新地址,又折騰了很久才找到新的地址。我妻子的身份證過期了,正式身份證要等一個月,問能不能加急辦理,他們說不能;能不能找人代領,他們說不能。
取證時要驗指紋。旁邊的一群老人幫腔說:「這小姑娘真不懂事喲,要驗指紋,這怎麼好代領的啦!」我妻子很著急,因為在國內的時間有限。可他們一點也不著急,說:「下次回來領好了,我們這兒還有2011年沒領的身份證呢……」
為辦事情和幫我遷戶口,我妻子辦了臨時身份證,三天後可取件。由於我們在國外結婚,需要證明,我們告訴她結婚證原件和翻譯件都帶了,辦戶口遷移的大媽說她們只認可中國大使館的公證。
由於事先和她們派出所的主管聯繫過了,她給我們出了一個主意,在國內再結婚一次。為了辦結婚登記,派出所的大媽告訴我,我也需要辦臨時身份證。
拍身份證照片的地方離該派出所很遠,我們急忙去拍了身份證照片。回派出所後,申請身份證挂失,她卻找不到我的戶籍在中國什麼地方。
在中國我根本沒戶口,辦不了。要辦理,就得先恢復戶口……
再回戶籍科 中國護照也不能證明你是中國人
第三天,我硬著頭皮去問上海華僑辦。我打了很多次電話,終於有一次通了,被告之回國定居,要簽自願放棄國外居留權的聲明 ……戶籍身份證還是不能迴避的問題,我去辦事時,別人不認可加保衛處紅頭公章的複印件,要原件。事情總得辦,我又去了塔城路的派出所第二次。
那天是週六,期望有好運氣,不巧的還是王憶之值班,只有一個窗口開放,我只好硬著頭皮上去了。下面是我跟她的第二次對話:
我:請幫我再把這個戶籍信息列印一份。
她:上次不是查過了嗎!你沒有中國戶口。沒有中國戶口就不是中國人!
我:我怎麼不是中國人了?我還拿中國護照啊。我再次遞上了那本讓她鄙視的護照。
她:是中國人都應有戶口的。我不知道你這本護照怎麼來的,我問你,你這本護照到X年X月過期了怎麼辦?
我:再換新的。
她:我給你講,你怎麼就聽不明白!…… 沒有戶口的護照是非法的。
她的聲調很高,恨不能把我從地球上抹掉,我真不知她為何對我如此敵意!看著大廳裡
進進出出的維穩部隊和她那黑壓壓的制服,我擔心她把我護照沒收了,於是趕緊要回了護照。
我:我只想請您幫我列印一份註銷時的信息,作為證明,我辦事真的需要原件。
她:不行!就是不行!我們不能列印這樣的證明……
我看了看她的姓名和工號,她看到了,大聲嚷嚷:「來來來,讓你看清楚,我不怕……」
再見! 我的中國……
國內大多數地方只認身份證:申請手機號碼,開銀行賬戶,甚至在一些城市住酒店 ……
儘管有條文說華僑的護照在國內等同於身份證件,但現在幾乎任何人都能拿一本護照,誰有能力、誰有工夫去區分華僑與非華僑? 2003年以前出國超過一年要求註銷戶口,2003以後又不要求註銷,前後兩波人豈不是沒放在同一個天平上了?
說得更深一點,身份證涉及到一個人的權力,華僑沒有身份證怎麼能體現「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憲法第85條)?
回國多日就這麼瞎折騰,當我再次坐上飛往美國的班機,心中默默的說:再見,我的中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