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寧波的一位客戶在招商銀行大堂被轉賬盜取2300萬元。(網路圖片)
【看中國2016年09月27日訊】據陸媒報導,今年年初,浙江寧波的招商銀行客戶朱浩潔在該行存款2300萬元,滿以為會獲得高額利息的回報,不想,兩週後竟發現卡裡的錢在存款當日即不翼而飛。監控錄像顯示,案犯盜取錢財手法高明,竟在銀行大堂內堂而皇之地將錢轉走,實在令人震驚。目前,案犯已被判刑,但朱浩潔認為涉事的招商銀行也有責,已將其告上法庭。
2300萬元巨額存款不翼而飛
2012年2月,朱浩潔聽一位好友稱,寧波某銀行拉存款業務,利息豐厚,朱浩潔聽後心動了,幾經聯繫,他與自稱是招商銀行工作人員的張玲音在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寧波江東支行辦理了業務手續。
朱潔潔表示,當時張玲音與另一銀行工作人員將其帶至貴賓室辦理手續,整個過程與以往銀行辦理業務沒有任何不同,因而他當時並未生疑。
根據約定,朱浩潔需存款2300萬元至該銀行,兩個月內不能轉出,這樣就可獲得一筆高達108萬元的利息回報。
在朱浩潔簽署協議的過程中,張玲音向其索取了銀行卡及身份證,表示要拉取對賬單,以便銀行存檔。朱浩潔毫無懷疑地將卡給了對方,其後又跟隨對方走到櫃臺處輸入了個人密碼,結果落入了對方陷阱。
事實上,幾分鐘後,朱浩潔的錢就被轉至另一人的賬戶裡。從他存錢到錢被盜取,整個過程所持續的時間不超過1個小時。
事後經查發現,事實上,張玲音並非銀行工作人員,而是寧波某投資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她與人合謀,以高息為誘餌尋找「客戶」,而朱潔潔的2300萬元就這樣輕易被盜取。
被害人稱銀行存在三大失誤
案發後,張玲音等人先後被抓獲歸案。9月16日,張玲音以集資詐騙罪、盜竊罪、抽逃出資罪等被判處無期徒刑,其協同作案人員王元媛以盜竊罪被判10年徒刑。
但朱浩潔對這一結果並不滿意,他表示:「我太相信銀行了,整個輸入密碼的過程,我根本不知道櫃臺人員是在操作轉賬程序,對方也並沒有明確告知我,甚至連轉賬單也沒有讓我本人簽字。」為此,朱浩潔決定將涉事銀行訴至法院。
根據朱浩潔的起訴狀,涉事銀行存在三大失誤:
第一,在銀行卡、身份證交給櫃臺人員後,櫃臺人員並未實施客戶身份識別制度。
第二,調取的監控畫面顯示,在最後的簽字環節,銀行主管提出「他人在的話,讓他自己簽一下好了,這麼大的金額」,但是,當王元媛代簽時,該主管並未予以追究。
第三,從2300萬元存入銀行到被轉賬,期間不到1個小時,如此頻繁的「快進快出」業務,根據銀行業務有關規定,應啟動大額交易及可疑交易報告,對匯款用途進行仔細審查,向在場當事人進行問詢,但是銀行都沒有作為。
朱浩潔表示,自己根本不認識也根本不知道王元媛這個人的存在。直到案發,調取了監控才知道旁邊有這麼一個人。而且,自己的卡也只是給了張玲音,她怎麼就能堂而皇之地代替自己辦理轉賬業務呢?
朱浩潔認為,招商銀行寧波江東支行存在重大失責。「我把錢存到銀行裡,錢是在銀行被人盜取的,我當然要追究銀行的責任。」為此,他向法院提出,對方應賠償其相應損失。
調查證實,張玲音還曾以同樣手法,騙取了另一名受害人胡某的3000萬元。案卷顯示,該案中,胡某曾3次辦理過列印對賬單業務,均沒有輸入密碼,之後轉至招商銀行百丈支行辦理列印對賬單及轉賬業務。在此過程中,3000萬元被轉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