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火燒車事件續:司機或縱火自殺拒開門(圖)



臺火燒車司機蘇明成(右上小圖)被指蓄意自焚釀成慘禍。(網路圖片)

【看中國2016年09月10日訊】臺灣《聯合報》報導,大陸遼寧旅遊團「火燒車」致26人死亡事件,火災鑑定報告出爐,臺灣檢方近日將偵結。據瞭解,檢方及消防幾近排除電線走火,可能仍認定司機蘇明成灌醉自己,再以汽油縱火引發大災難。檢方可能把蘇明成列殺人罪被告、以不起訴結案。

在偵辦該案期間,臺灣檢方查出蘇明成購買5瓶汽油的證據,其中兩瓶放在駕駛座,至於何時喝酒,分析是在大陸遊客離臺前購物行程的兩小時內灌醉自己再上路。

檢警最近接獲消防部門火災鑑定報告,確定駕駛艙是起火點,在駕駛座旁走道的二處階梯都採集到汽油,鑒識人員找不到電線短路走火特有的熔珠現象,幾近排除電線走火意外,而蘇明成生前曾打電話給友人抱怨被判5年,遺體體內又有高酒精濃度,全案指向蘇明成引汽油自殺,還拒開前後門,讓全車無法逃生。

7月19日,一輛載有大陸旅行團的遊覽車在臺灣桃園撞路肩護欄起火。臺灣媒體報導指向蘇明成蓄意將汽油灑在駕駛艙引火自焚,結果連累其他25人跟著陪葬。臺灣方面旅遊主管部門「觀光局」證實,車上24名旅客為來自大陸遼寧的旅遊團,另有臺灣司機、導遊各一人。

辦案人員指出,這件災難因全車罹難,缺目擊證人,高速公路沿途的監視器也沒拍到車內情形,只能靠查出的片段拼湊案情,檢方及警方坦承,真相可能只還原八成,無法百分之百還原。

檢警調查,遼寧大連24人旅遊團,7月19日中午搭乘玫瑰石通運遊覽車,準備赴桃園機場搭機返大陸,在離機場僅剩3公里時,車頭開始冒煙,撞擊護欄後起火,遊客及駕駛、導遊等26人都沒逃出,多人堆棧在安全門及走道上,慘不忍睹。

桃園地檢署先查出蘇明成攜帶汽油上車,又確認他行車前猛灌烈酒,酒測值達1.075毫克,幾達爛醉程度。



責任編輯:清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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