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北京市人民檢察院對雷洋屍體檢驗鑑定結論進行審查論證(希望之聲合成)
【看中國2016年06月30日訊】雷洋之死已演變成一場持續的公共事件,任何涉事方辦案方任何參與者都無法蒙哄過去不了了之,億萬雙眼睛都在緊盯著案情調查的每一個細節。雷洋案不只是受害者與施暴者之間的較量,也不只是雙方律師之間的較量,在某種程度上說,是民意是天理與強權與暴力之間的較量。
雷洋究竟是怎麼死的?這是雷洋家屬和億萬公眾想知道的答案,作為一個公民,作為一個活生生的年輕人,死得不明不白不清不楚甚至背上污名!不僅讓一個家庭蒙羞,更是這個社會這個時代的恥辱!真相就是真相,事實就是事實,每個人儘管有不同的價值取向,但這不能成為顛倒是非混淆黑白的藉口。
沉寂30多天的雷洋案波瀾再起,6月25日下午,雷洋案涉案警察邢某的代理律師錢列陽、公孫雪向北京市檢察院第四分院遞交了一份《法律意見書》,提出「因鑑定機構的確定程序違背相關法規、網傳北京明正司法鑑定中心資質存疑」,建議檢察機關更換鑑定機構。
5月14日,雷洋家屬和律師以及有關部門見證了「長達約13小時的初步屍檢中,主要進行了全面詳細的屍體解剖和病理檢驗。」5月17日,雷洋家屬及其代理律師向北京檢方遞交的《刑事報案書》,非常具體、詳細、準確、專業還原了雷洋遇害的整個過程,也印證了輿論和網民對雷洋之死的基本判斷!
5月14日晚間,雷洋家屬及其律師委託的屍檢專家證人---中國人民公安大學教授張惠芹在接受澎湃新聞採訪時表示,雷洋案已經完成初步屍檢,接著要進行病理分析、毒化檢驗等工作,大概還需20天左右。她認為,屍檢鑑定過程要全面、細緻、認真,不受任何因素的干擾,「我們是替死者說話的人,不能讓好人受冤枉,也不能放過壞人。」
屍檢過去40多天了,雷洋家屬和億萬關心雷洋案真相的人們等來的結果,卻是雷洋案涉案警察代理律師要求檢察機關更換鑑定機構的《法律意見書》,這是否意味著,關係到雷洋案定性的屍檢結果將被推倒重來?此時,那個當初信心滿滿的屍檢專家證人最應該站出來說話,雷洋家屬以及幫助雷洋家屬起草《刑事報案書》的律師也不能沉默。
面對洶湧的輿情,6月26日下午,北京市人民檢察院、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四分院邀請雷洋死亡案件涉案警務人員邢某某等人聘請的律師和死者雷洋家屬聘請的律師召開座談會,聽取雙方律師關於案件辦理、有關檢驗鑑定工作的意見建議,同時向雙方律師介紹有關工作進展情況。
檢察機關表示,雷洋屍體檢驗鑑定機構的委託依法合規,對鑑定工作安排了全程的監督。與會律師充分發表了意見,對有關工作提出了建議。檢察機關強調,會依法獨立客觀公正辦理案件,依法保護各方合法權益,依法保障律師執業權利。
6月27日,北京市人民檢察院邀請中國醫科大學法醫學院、西安交通大學法醫學院、四川大學華西基礎醫學與法醫學院、中山大學中山醫學院、北京協和醫院、公安部物證鑑定中心等單位的全國法醫學、病理學知名專家就鑑定機構提交的雷洋屍體檢驗鑑定結論進行審查論證。
與會專家充分肯定了檢察機關委託的鑑定機構前期所做的工作深入、細緻、客觀,並對檢驗鑑定結論依法進行了審查論證,指出了需要補充鑑定的內容。檢察機關認真聽取了與會專家的審查論證意見,將依法安排補充鑑定,科學運用檢驗鑑定結論,確保案件依法獨立客觀公正辦理。
6月28日,雷洋家屬及其律師對財新記者發聲,針對雷洋案中涉案警察的辯護律師資格及其近日言論,提出數點質疑與異議。雷洋家屬代理律師陳有西重申:雷洋家人報案時對涉案警察的指控是三個罪名,即故意傷害致死、濫用職權、偽造隱匿證據。而檢方現在對五名涉案警員是以涉嫌玩忽職守罪立案偵查。涉案者的最終指控罪名,要經偵查、審查後,要等事實查清、證據核查確實後才能確定。
雷洋案涉案警察孔某的代理人,系滬上名律師、北京大成(上海)律師事務所的翟建。據雷洋家人介紹,5月7日雷洋案發,次日雷洋家人即委託大成律師事務所長沙分所律師彭吉岳擔任代理律師。彭吉岳是雷洋小姨的同班同學,因為這層關係,雷洋家人對彭吉岳律師很信賴。
5月8日在昌平東小口派出所警方向雷洋家人通報案情時,彭吉岳在場。10日,彭吉岳和雷洋家人一道去昌平區檢察院信訪辦反映情況,但5月中旬,大成律師事務所最終不同意彭吉岳代理此案,雷洋家人才決定聘請陳有西律師。「彭律師見過雷洋的遺體,我們的訴求也都告訴過他。」雷洋家人說。
雷洋家人及校友認為,翟建和彭吉岳同屬大成律師事務所,最開始彭吉越是雷洋家人的律師,知悉相關案情及雷洋家人的訴求;如今翟建作為雷洋案涉案警察的代理律師,違反了同一律所律師不得「接受有利益衝突的案件」的法律規定。
對此,翟建律師稱,他接受孔某家人委託時,大成長沙分所律師彭吉岳並沒有和雷洋家人簽訂委託協議,也沒有收取相關費用。他擔任孔某的辯護人,並不違反《律師法》等法律法規的禁止性規定。
此外,雷洋親友及律師還對雷洋案涉案民警邢某某辯護人公孫雪律師的言論及錢列陽律師身份提出異議。6月25日,公孫雪對媒體表示,會見嫌疑人邢某某時,邢某某明確表示自己沒有毆打雷洋,而雷洋有不配合警察依法執法行為。雷洋的家人和律師認為,公孫雪作為涉案民警邢某某的辯護人,在案件偵查階段即對外發布與案情有關的信息,此舉有違律師執業準則,意在誤導輿論。而錢列陽是北京市檢察院的監督員,他們憂慮錢列陽的這重身份,可能會對檢察院辦案造成影響。
公孫雪表示,她的當事人一直否認毆打過雷洋,這一信息在辯護律師介入前就已經在媒體上公開披露,已經屬於公開信息。「目前案件尚在偵查階段,人民檢察院已經承諾公平保障雙方的合法權益。如果雙方有意見分歧,可以通過法律程序解決。」她表示,雙方律師在媒體上隔空辯論即無意義且無必要,解決不了任何實質問題,「公眾應當把注意力集中到對此案的程序監督中來。沒有程序正義,實體正義就會淪為空談」。
錢列陽則回應:第一,律師擔任各種社會職務很正常,它和律師的本職工作以及案件之間沒有任何需要迴避的法律規定。第二,唯一需要迴避的是同一個律師不能同時擔任利益相對方的代理人。「律師中的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都承擔著各種社會監督職能,包括對司法機關的監督,他們是不是也需要迴避?是不是就不能執業做律師呢?」
億萬雙眼睛在盯著雷洋案,圍繞著雷洋案的調查屍檢都牽動著億萬人的心,無論是檢察機關公安機關還是涉案方的家屬和律師,都將在眾目睽睽之下被審視,這對於案情的調查,對於釐清事實真相都很有意義,也有利辦案方排除各種壓力和干擾,最終還原基本的事實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