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被報導出的「雷洋案」究竟有多少?恐怕數不勝數(網路圖片)
【看中國2016年06月04日訊】2016年5月27日晚上11點45分,我正在海南島三亞大東海的珠江花園酒店619號房間內睡覺,幾名陌生人突然闖了進來,要求剛被他們從熟睡中驚醒的我跟他們走一趟。我胡亂的穿好衣服,問他們是誰。唯一的女性同入者(身著便衣)說是警察,並朝我晃了一張證件。同入者大概五六名,其中有兩名身著警服。我問他們是什麼事由,有事情我願意在酒店房間配合他們的正常工作。他們說,到了地方就告訴我。我問他們要傳喚證,穿綠色便服的人說,這是對你口頭傳喚。我本來迷迷糊糊的,還沒睡醒,他這麼一說,我一下子被他氣的清醒了好多。口頭傳喚只能在違法犯罪現場オ能使用啊?我在合法租住的酒店房間睡覺,這裡怎麼也不可能是違法犯罪的現場啊?期間,我心生不安,本能的撥通了一個電話,但他們粗暴的上前制止我,還要搶奪我的手機。我就感覺更加的恐懼了。他們堅持要我跟他們走,我不肯。大約僵持了20分種,我不停的喊叫,要合法手續,我希望住在旁邊的同事聽見我的喊聲來救我。我堅持問他們事由,要傳喚證,質問他們沒有傳喚手續就要帶我走,是代表自己還是代表國家呢?他們交頭接耳了幾分鐘,便集體快步離開了。
他們走後,我來到朋友朱穎垠的房間,告訴她我剛經歷的驚魂一幕。陸續的其他朋友得到消息也都趕來安慰我。我們不敢叫男性友人留在房間裡,生怕自稱警察的人再次闖入,誣陷我們賣淫嫖娼。男生離開後不久,我就打了110報警電話和12345市長熱線,希望能有正規的執法者介入調査剛オ闖入者的真實身份。折騰了一會兒,我感覺疲憊極了,就想先回自己的房間睡覺。
在樓道裡一群警察模樣的人出現了,自稱是110前來出警的警察。我很配合的上前承認自己就是報警人,並詳細的講述了剛オ的經歷。帶頭的警察就要帶我走,我說我現在非常的累,需要休息,並承諾第二天一早就到派出所配合調查。他們還是不肯放我回房同,而且明顯的露出來者不善的面目,堅持要帶我走。理由就是,我報了警,所以必須立即到派出所,用電腦作筆錄。我覺得這個答案太新鮮了,不知道是不是三亞市公安自己立的違法規範。我堅持不去。這個時候,我的一行朋友幾乎都趕過來圍觀了。其中站在我身邊的朱穎垠就要用手機給我拍照。幾名警察非常嚴厲的呵斥她,要求她刪除照片。她認為他們的要求無理,便拒絕了。我感覺此時他們有要對她動粗的跡象,就本能的擋在她和警察之間,但是四五名男性警察反應很快,繞過我,像餓虎扑食般的扑向她,搶奪她的手機。我看到這一幕,大聲的喊叫,叫他們住手,但是沒人停下。這時,兩名男性警員從左右兩邊架住我,死死的把我控制住。我大聲的喊叫,同時聽到後面有人發命令,要給朱穎垠戴上手銬。
此時,我腦子裡出現了雷洋的故事,據說,他手機裡的圖片就被刪除了。此時,我內心的恐懼達到了極點,好似自己馬上也要變成雷洋了。在絕望之中,我本能的想到,要死也不能悄無聲息的死。得給世界留下最後幾聲吼。我大聲的喊叫,雷洋是怎麼死的?!雷洋是怎麼死的?!雷洋是怎麼死的?!喊了幾聲突然意識到我的胳膊被警察抓的生疼,感覺馬上就要被捏斷了。我又大聲的喊,我的胳膊快要折了!警察本能的鬆了下手,我感覺舒服了一些。他們把我和朱穎垠帶到一輛車的後面,要把我們兩個塞進後備箱。我大聲的喊叫抗議。我說我們要被塞進去會被憋死的!喊了幾聲,警察把我們兩個押到車子的後座上面。
車開到了大東海派出所。下車後,我們被帶進訊問室。警察打開了朱穎根的手銬,我看到她的手腕都破了。我的胳膊也被抓的紅腫起來。剛才喊的太用力,感覺口渴的很,我要求喝水,警察不理會。不到兩分鐘,我的另外兩名女性同伴也被押進來了。我問為什麼把她們也抓進來。一個說,因為拍照了,另一位是個比我年輕5歲的女律師。她說,因為她看到警察要帶走我的另一位女性朋友,她就向那名警察要證件看看,結果連她也被抓進來了。
這裡的訊問室一共有三間,另外還有醒酒室一間。醒酒室是有鐵欄杆的,外面的地上躺著一個全身赤裸,只穿一條短褲的年輕男子,不知道什麼情況,時不時的呻吟一兩聲,他要上衛生間,警察就叫他自己爬過去。感覺他的意識不是很清醒。一開始,我被推進一間訊問室,裡面有個雙手被反銬的人坐在鐵質的訊問椅上,感覺他戰戰兢兢的。我被推進去後,警察就離開了。我不肯呆在這間房間裡。警察也就不管我了。
又過了好久,警察把我的三位朋友陸續帶到最外面的接待室裡,分別警告後釋放了。事後,朱穎垠告訴我,警察警告她刪除照片,並說,要拍照宣傳需要他們的領導同意オ行。朱穎垠說,她拍照時根本沒有想到要宣傳。在事發現場,她很擔心我出事,對著我本人拍照,就想留個證據,根本沒拍到警察。她對警察坦言說,怕我被帶走了跟雷洋一個下場。警察警告她說,不許提雷洋。
最後就剩下我一個人了,有個年經的男性警察過來把我帶進訊問室,說給我做筆錄。我要求有女警在場,不一會兒,一個女警到場了。我首先向她致歉,這麼晚了,還要來陪我做筆錄。她回答說沒事。我詳細的把被陌生人闖入房同,不給手續要求帶我走的情況說了一遍。期間,不斷提醒做筆錄的警察,如果哪裡沒說清楚或者他沒記下來,我可以再補充。我說完了,他自己又打字打了半天才弄好筆錄。他把筆錄列印出來,我說,我要檢查核對簽字。他就給我看筆錄。我驚訝的發現,這份筆錄從第一個問題開始,幾乎所有的問題和答案都不是我剛剛被問到的問題或者給出的答案。比如,一上來的第一個問題就是問話的人說,「現在向你宣讀《行政案件當事人權利告知書》,你聽清楚了嗎?」,答說,「聽清楚了」。但是,自打遇到這幫警察,從來沒任何一個人嘴裡說過這個東西。後面還有,污蔑我是報假警;還說我自己承認躲到朋友房間是為了不配合警察執法。
上文已經交代了,110出警的警察是在酒店房間的樓道遇到我的。這個情況執法記錄儀和酒店的監控都會有記錄。當時第一群闖入者倉皇離開後,我本能的跑去找住在同層的朋友,打完報警電話後,本打算回房間繼續睡覺的。在回自己房間的路上碰到了自稱是110出警的警察。以上只是第一頁筆錄中的部分內容。看了第一頁就感覺不需要再繼續看下去了,因為上面記錄的完全不是我與製作筆錄的警察之間對話的真實內容。警察大半夜的抓我來派出所,說是報警了就要立即調查,但是製作的筆錄卻全是假話。作為報警人,我感到驚訝和氣憤。我問做筆錄的警察為什麼這麼做?他說,「這個是草稿,你認為不對的,可以在上面修改。「他要我在深夜被強制剝奪睡眠的情況下,把滿紙謊言改寫成實話。那簡直就是體罰!因為他幾乎寫的毎個字,我都要修改,那將是非常大的工作量。再說、製作正確的筆錄,是人民警察最基本的責任和能力要求,能記錄正確的,為什麼要寫謊話呢?我立刻要求他再次製作正確的筆錄,他不肯。現場的另一個警察說,「不簽就寫她拒絕簽字,再打出一份同樣的給領導好了。」我問那個做筆錄的年經警察,「你拿人民付你的工資,做假筆錄,你羞愧嗎?羞愧嗎?羞愧嗎?"他很平靜的說到,「羞愧,羞愧,羞愧」,並指著自己的警號說,「這個是我的警號,一會兒撕下來給你,你去告去吧。」顯然,他對自己的這種職務造假行為已經感到麻木和不以為然了。
就在我大聲質問筆錄警察的時候,一個領導模樣的人出現了。我想向其報告110警察違法強制我和製作虛假筆錄的事情。此時,第一次闖進我房間的那個綠色便衣也出現了。在外面等我的朋友溫海波被帶進來了,我拿著假筆錄給海波看,告訴他這筆錄全是假話。旁邊的警察上前制止我,並說不許他看筆錄。他交涉了幾句話,就被帶出去了。這個領導模樣的人對我說,「找你,你應該反省自己的錯誤行為。」我問他我有什麼錯誤行為?我獨自在酒店房間睡覺也是錯誤行為?他說,他是要提醒我。沒說幾句活,他們就把我帶出去了。領導模祥的警察說,「你走吧,你的朋友在外面等你呢。」最後離開前,我對他說,「你不是要提醒我麼?請提醒吧!」他說,「你不是挺明白的嗎?走吧!」我要求警察道歉。他拒絕了,並說,你愛去告就去告吧!從被警察闖入,到最後被轟出派出所,這幫自稱警察的人誰也沒拿出任何手續文件。
我回到酒店房間已經是快四點了。午夜驚魂的第二天一早,因為要參加心理培訓活動,我還是按時起床了。在酒店早餐廳又見到了昨天晚上的警察,他們也在那裡吃早餐。我坐過去,誠心邀清他們參加一些我們的活動,跟我們互動交流。(說真的,我內心真的覺得他們都心理有病。)其中一個警察說,這裡不歡迎英國人。我問他原因。他說,在歷史上英國人很壞。我說這裡是中國,你代表誰宣布?國家都沒有說中國領土不歡迎英國人。他就開講起來,說起了歷史上的戰爭,提到了英國俄國,一副不當外交部長不甘心的模樣。我很納悶,如果他們因為不歡迎英國人來三亞,才幹了昨晚那一出,為什麼不直接扑到英國人房間裡去呢?我老闆就在現場啊,還在最初他們闖進我房間時也進來問情況。不喜歡外國人,就用違法濫權欺負中國人的方式表達?他還威脅說,不許我們在這裡搞活動,否則就再抓我,還要打我。他是一邊走一邊說的,我從包裡翻出手機,追過去想拍張他的照片,他腳步倒真快,一溜煙兒就不見了。
在這個善法不張的時代,每個人都要承坦自己必須承坦的。我非常的感謝一行陪伴我的朋友們,特別是三位被一起抓到派出所的女士。她們是朱穎根、姜依彤、黃思敏。送三位女性友人,因為擔心我,所以一直陪伴在我身邊,也是因為她們的好心,オ被警察強制帶到了派出所。期間黃思敏律師身體還有不適。事後,大家說起來,當時在場的很多男性友人也拿著手機,但是警察選擇只沖女性耍蠻橫。這行為,太可惡了,筒直叫人不能容忍!
我知道,如果我是一個人,沒有朋友們的陪伴和圍觀,我的下場恐怕更慘了。說不定被打、被關。除了感謝在場的所有人,我也感謝網路上發布消息和關注我人身安全的所有新老朋友以及素未謀面過的網友們。聽說,我人在派出所的時候,就有朋友和媒體打電話過去問我的情況了。我覺得自己沒變成雷洋,不僅因為我幸運,更因為你們的關心和支持。真心的感謝你們!
事後再琢磨這件事,我對自己的表現也不夠滿意。我在想,大概是因為從小到大,我並沒有受到過這樣大的驚嚇和委屈,所以我的反應算是激烈的。前些日子,看到網路上有律師們在討論說,雷洋很可能是警察誤抓的,之後他激烈的反抗。倘若他能更理智機靈的應付局面,興許到了派出所,警察可能會在罰款之後放了他,他也不至於丟掉性命。我當時還對這種猜測分析深以為意。但有了三亞的這個午夜驚魂的經歷,我覺得自己之前的想法就很幼稚了。人在遭遇危險或者在極端情況下,更多的只是本能的反應,比如,高喊雷洋是怎麼死的;比如,擋在女性友人和警察之間;再比如,沖警察大聲的喊叫,等等。
我是怕死怕的オ高聲喊叫的嗎?那又該怎麼解釋我擋在警察和朋友之間的行為?這些哪裡是我平時的作為啊?我一時也沒法解釋清楚自己當時的想法和心態。作為差不多是溫室裡成長起來的一代人,雖然有幸沒有生活在社會的最底層,但是我不得不承認,在此類被公權力侵害欺負的情景中,我們這類人的生存能力很可能真的是不如社會最底層的那些人。他們似乎在長期被欺壓的環境下有意無意的學會了應對的本領。而雷洋和我這祥的人,遇到這種情況,很可能只會本能的反應,比如激烈的反抗。
最後,我希望所有的中國公民都能免於被中共掌握的公權力隨意侵害的恐懼,在自由中快樂的生活。
(登在作者微博上的原文已被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