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國2016年05月24日訊】(看中國記者苗薇綜合報導)據港媒報導,香港雜誌《壹週刊》遭大陸洗髮水生產商「霸王國際集團」控告誹謗,香港高等法院5月23日裁定《壹週刊》一方敗訴,賠償300萬港幣,另需支付霸王80%訴訟費。而霸王要求的賠償為6.3億元港幣。
這宗纏繞近六年的民事訴訟,緣於《壹週刊》於2010年7月14日,刊登一篇題為「霸王致癌」的文章,報導指霸王洗髮水內致癌物質二惡烷含量超標,隨後該文章被多個港媒轉載,又被大陸媒體競相轉載,造成霸王在大陸的銷量直線下降。
當時《壹週刊》報導指,2010年3月,一直有脫髮問題的香港市民陳先生,是霸王防脫系列洗髮水的忠實用戶。他在報紙上看到了一則新聞:內地媒體化驗了10個品牌的洗髮水,結果發現有9個都含有致癌物質二惡烷。陳先生看到後憂心忡忡,於是在超市裡買了一瓶全新的霸王洗髮水,交給香港通用公證行化驗,還付了1500港元的化驗費。兩週後的化驗結果顯示,霸王洗髮水含有二惡烷,含量為27ppm。陳先生一怒之下,向香港《壹週刊》投訴。
該雜誌隨即買了三瓶霸王洗髮水產品,送到香港通用公證行化驗,結果發現均含有10ppm的二惡烷。7月14日,《壹週刊》發表文章指,霸王生產的洗髮水內二惡烷超標,長期接觸可能導致皮膚敏感出疹,損害肝腎功能,甚至引發癌症。
該指控很快被霸王和中國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否認,據廣東省輕工業協會會長楊大行介紹,國際上沒有一個統一的二惡烷限量標準,10ppm、100ppm等,都只是一個「安全參考值」。對於中國國家藥監局的檢測結果,有人質疑:二惡烷被美國列為致癌物質,在中國居然不會危害健康,莫非中國人的抗癌能力更強?
隨後該文章被多個港媒轉載,又被大陸媒體競相轉載,造成霸王在大陸的銷量直線下降。霸王認為逾5億港元的年損失是報導直接造成的。
據霸王公司在法庭的指控,2010年7月13日,即報導刊出前一天的收市價為5.88元,報導刊出後股價下跌了20%,幾天內市值蒸發逾20億元。
《壹週刊》總編輯黃麗嫦在庭外表示,會與律師研究是否進行上訴。她稱,法官頒下的賠償令屬一般賠償令,不屬懲罰性賠償,故《壹週刊》並非惡意中傷霸王。
對於法官在判詞提到涉案報導不夠仔細及不夠科學化,《壹週刊》總編輯黃麗裳回應會返去研究,否認法官指報導含有個人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