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會芳(網路圖片)
【看中國2016年04月12日訊】(看中國記者司徒清亮綜合報導)曾參與酷刑對待法輪功學員而後走入法輪功信仰的原黑龍江女警崔會芳,近日被二審駁回上訴。此前,她被以「非法持有國家機密文件「罪判刑兩年。律師日前為崔會芳做的無罪辯護詞在網路曝光。
2016年4月5日,黑龍江法輪功學員、原佳木斯退休女警察崔會芳「涉嫌非法持有國家機密文件罪「一案二審被黑龍江佳木斯市中級法院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為崔會芳做無罪辯護的湖南如金律師事務所胡林政律師,他在3月23日所作的辯護詞被海外中文媒體博訊網曝光。
辯護詞中指,案件在偵查及審理過程中,存在多處嚴重程序違法,嚴重影響本案的公正審判,包括立案前置程序行政拘留違法、搜查程序違法、非法剝奪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申請重新鑑定的合法權利,對辯護人申請法官迴避,不依法作出是否迴避的決定的行為違法等。
此外,律師指出,該案定罪量刑的關鍵證據《密級鑑定書》並不能作為被採納的證據;三份所謂機密文件亦不屬於國家秘密。
律師指,崔會芳主觀上無犯罪故意,客觀上沒有社會危害性,取得和保存文件的途徑和目的正當合法,不構成犯罪,依法應判決無罪釋放。而對崔會芳的刑事追責,是對崔會芳的政治迫害,應當立即停止。
律師在辯護中最後說,期待合議庭做出經得起歷史的考驗的判決,極力杜絕冤假錯案的發生而使自身的清白受到污染,從而不使自己終身生活在可能被追責的惶恐之中。
此前,據海外媒體新唐人報導,2015年11月20日早上,崔會芳案一審在佳木斯市前進區法院遭非法庭審。大陸知名律師黎雄兵、張科科,在法庭上為崔會芳作了無罪辯護。
黎雄兵律師說:「對曾經一個司法警察進行迫害,主要是因為她曾經是參與轉化和迫害法輪功信仰者的一名司法警察,後來她瞭解到事實的真相,她認識到這場迫害的不正當性,她被法輪功修煉者的善良所感動,所以她也走入法輪功修煉。」
今年53歲的崔會芳曾是佳木斯市司法警察,在去年初退休。她因參與迫害法輪功而開始瞭解真相,並開始修煉法輪功。2015年2月,她被抓捕抄家,警方以她電腦存有3份勞教所警察們共同學習的文件為由,將她非法抓捕。
黎雄兵認為,經閱卷瞭解,檢察院指控被告人持有的被指屬於國家機密的3份文件,根本不屬於國家機密。這場審判是因崔會芳的特殊經歷和身世激怒了當局。他認為,「我們認為當事人是無罪的,不應該有任何的刑期。」
不過,崔會芳隨後仍被一審非法判刑二年。
崔會芳一審當天曾在法庭上作最後的陳述時,希望參與此案件的司法人員能盡快明白過來,停止這樣的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