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言道:不義不財不可取。《禮記·曲禮上》:「臨財毋苟得,臨難毋苟免。」 面對錢財,不要隨便求取;面臨危難,不要苟且偷生。孔穎達疏:「非義而取,謂之苟得。」 不符合道義,通過不正當手段取得,就叫做苟得。不義之財語出《列女傳·齊田稷母傳》:「不義之財,非吾有也,不孝之子,非吾子也。」關於不義之財史書上記載了田稷母親教子的一個故事。
田稷在齊宣王時,擔任齊國國相。他收受了下屬官吏賄賂的黃金百鎰(讀益,古代重量單位,合二十兩,也有人說是合二十四兩),田稷便將這百鎰黃金,帶回家中,獻給自己的母親。
田稷的母親,見到兒子這一大堆黃燦燦的金子,問田稷道:「你做三年國相,不會有這麼多的俸祿!這麼多的金子是從哪裡來的?」田稷回答道:「這些金子確實是下屬送我的。」田母嚴肅地對兒子說道:「我聽說做人首先就應該注意自身的修養,要做到品行高潔。不以不正當的手段而取得。為人要誠實不欺,不做不義之事,不取不義之財。言行統一,形貌相符。如今君王設官位給你,豐厚的俸祿供養你,你的言行要報效國君。做人的臣子給君王辦事,就如同做人的兒子給父親辦事一樣。竭盡所能,忠信不欺,奉命效忠,廉潔公正,才能通達無患。如今你反其道而行之,離忠很遠了。為人臣不忠,就是為人子不孝啊。不義之財,不是我應該有的東西;不孝之子,也不是我的兒子!你快起來吧!」
田稷深感慚愧。他將金子退還給了當初送給他的那位下屬,自動到朝廷去歸罪,請求治罪。齊宣王聽聞了這件事,大為讚賞田稷的母親見財不貪的義舉。他下令赦免了田稷的罪,並且仍然任命田稷擔任國相,齊宣王又用朝廷的金子,賞賜給田稷的母親。
有君子說,田稷的母親清廉而且教化有方。《詩經》有云:「彼君子兮,不素飧兮。」就是說君子不白白得吃飯。無功而受食祿是不能做的,何況接受金子呢!
頌曰:田稷之母,廉潔正直,責子受金,以為不德,忠孝之事,盡財竭力,君子受祿,終不素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