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國2016年02月16日訊】在我們譴責貪婪的e租寶之前,先來看看這兩年中國的宏觀經濟發生了什麼:
公有土地大規模市場化的結果是土地財政,也就是土地買賣成了地方政府的生意。在土地財政的驅使下,地方政府靠賣地創造政績、鼓勵房地產、拉動GDP。直到有一天,計畫生育帶來的人口紅利消失,勞動力市場發生了逆轉。這極大地削減了工業化和城鎮化的動力,於是,實體經濟開始衰退。另一方面,房地產的畸形投資和地方政府更大的攫取心,致使金融系統被投資所挾持,而簡單的商業邏輯則難以為繼。
過去若干年,房地產資金告急,基礎設施資金告急,地方政府資金告急,實體經濟由於企業主大量資金捆綁在房地產投資,也嚴重缺少資金擴大投資,因而國際化更無從談起。而人們的預期依然鎖定在之前10%的GDP發展比例上,鎖定在那個5次調控漲10倍的房地產牛市裡。
此刻,資金正在央行的口袋裡苦於無法對接實體經濟。硬幣的另一側——政府似乎也意識到防止房地產崩盤帶來的經濟硬著陸的風險是第一要務。於是,一方面限購,防止拋盤、限價防止地王氾濫、限貸防止銀行和國企捲入地產泡沫;另一方面,試圖通過多種渠道解決房地產資金週轉的難題。於是乎,2015年,資本市場被給予了極大期望,官方通過「改革牛」來填補整個經濟劇烈調整前夕的資金缺口,這被看來是巨量過剩資本注入實體經濟的唯一方式。
但是,結果事與願違,金融資本並沒有將獲得的牛市財富投資於實體經濟,反而投向全球購買廉價資產,人民幣相對升值後帶來數以萬億的消費在境外實現了。國企拿到銀行的信貸支持後更多地投向了無風險套利,在反腐大背景下的國有經濟主體更傾向於採取一種防守策略來降低風險。
地產、基礎設施、地方債都需要資金解燃眉之急,實體經濟依然沒有新增消費的拉動。於是,重賞之下必有勇夫,以利率市場化為背景的「P2P」千呼萬喚始出來,甚至省略了「猶抱琵琶半遮面」的前期鋪墊……
現在大家都已知道,這是一個很冗長的故事。結果是,在全世界貸款利率普遍低於5%的時代,中國借貸高達30%以上,理財回報15%,網際網路金融承擔起了為經濟全局救火「敢死隊員」的角色。
如果說「P2P」這個概念在2010年左右出現的時候,其商業理念是分攤風險和大數據金融創新,那麼此刻,疊加了多種因素之後,其功能則發生了質變。「P2P」被賦予了歷史性使命,這也注定了其歷史性的成為了「接盤俠」,醞釀著歷史性的悲劇。
e租寶就是最新的一個。本質上並不稀奇,獨特性在於官方央視一反常態對其進行的猛烈抨擊。
媒體對e租寶的道德審判
和往常的經濟事件不同,這次媒體報導的口徑發生了明顯的不同。
首先,媒體很鮮明地定性e租寶為「非法集資」案件,是假項目、假三方、假擔保、三步障眼法製造的「龐氏騙局」;其次,調查中發現,e租寶創始人丁寧生活極其糜爛,紙醉金迷、揮金如土、公司內部大搞不正當男女關係,並且在一個叫ENZO貴族聚會圈裡與富人子弟歌舞昇平,道德敗壞;再次,媒體詳細地公布了警方調查取證中的一部分內容,比如:丁寧贈與他人的現金、房產、車輛、奢侈品的價值達10餘億元人民幣。僅對張敏一人,丁寧除了向其贈送價值1.3億的新加坡別墅、價值1200萬的粉鑽戒指、豪華轎車、名表等禮物,還先後「獎勵」她5.5億元人民幣;最後,將「鈺誠系」所有支出中最重要的一項歸結為——高昂的員工薪金。以丁寧的弟弟丁甸為例,他原本月薪1.8萬元,但調任北京後,月薪就飛漲到100萬元。
通過媒體報導的e租寶的基本線索是——非法集資、高管揮霍、資金用於分贓,並沒有提到e租寶在大陸媒體大規模投放所帶來的巨大資金投入。
上述報導迅速掀起了進一步的監管風暴。2015年12月29日,重慶暫停開展新平臺「P2P」業務。2016年1月1日,深圳叫停「P2P」新平臺註冊。2016年1月4日,上海叫停「P2P」新平臺註冊。2016年1月7日,央行掀起網際網路金融專項整治。2016年1月8日,北京下令撤下所有「P2P」理財廣告。2016年1月9日,北京叫停投資類企業註冊。2016年1月11日,深圳表示停增量,清存量。2016年1月16日,央行制定系統,重點監測「P2P」。2016年1月19日,類金融企業掛牌新三板被叫停。2016年1月22日,北京將出臺地方版監管細則,支持協會發黑名單。
按照中央有關部署,政法部門將配合有關部門開展網際網路金融專項整治,推動對民間融資借貸活動的規範和監管,最大限度減少對社會穩定的影響。可見,中國政府已經把對「網際網路金融」的治理上升到「國家安全」的高度,而且明確提出是由於缺乏「標準」和「監管」才造成了目前的混亂狀況。看起來,政府對此態度極其堅決,和之前的「規範和鼓勵」的口徑相比,這次的定調變得更加嚴厲,不惜對行業進行顛覆式治理的態度讓網際網路金融合作的多家銀行迅速跟進。
1月22日,中國農業銀行(電子銀行部)發布了《關於立即停止與違規違約支付機構合作的通知》,要求立即關閉全部涉及「P2P」的交易介面。2016年2月初 ,農業銀行之後,招商銀行、交通銀行、北京農商行等多家銀行分別宣布暫停或關閉所有「P2P」交易介面。
而銀行內部人士對此的私下表態更加堅決:「無論P2P是好是壞,在剛剛發生農行39億票據、中信銀行10億元票據的檔口,銀行領導別無選擇,只能最大力度砍斷任何潛在風險,防止事態擴大。」
也就是說,銀行本身的風險提示,與「P2P」潛在的風險疊加後,整個行業被全盤封殺。這應該是釜底抽薪的致命一擊!以至於一家前10名「P2P」行業高管私下表示:「雖然我們公司做的金融防範不會出現系統性問題,並且實業股東支持帶來的整體風險幾乎很小,但是e租寶事件被媒體道德宣判之後帶來的恐慌是無限的,對所有P2P公司都是致命的。甚至我們其他投資理財產品銷售也受到了極大影響,這個信心不知道何時能夠重新樹立起來……」
可見,無論是出於洗清自身曾經幫助e租寶宣傳和傳播的過失,還是出於對事後媒體應該擔當的道德審判職能,e租寶事件的處理方式非常接近於貪官的報導口徑,猛烈的道德批判已經在全社會帶來極大的心理衝擊。
因此,不得不說,這種影響深遠程度可能超出目前的觀察和想像。政府、媒體、國企、社會精英、高新技術等多個符號集體代言的「世紀創新」,竟然面臨全行業的欺詐和道德低下,這記耳光在「創新創業」的大背景下,異常清晰。從這個角度看,你會發現,受害者在這個社會背景下顯得多麼的無辜和無助……
從筆者的角度看,類似事件的受害者更顯無助並非可恨的貪婪:難道權威媒體投放廣告和篩選嘉賓沒有任何標準嗎?難道諸多政府監管機構對行業現狀一無所知嗎?對於異地辦公都會嚴格審查的工商執法部門,難道對幾千億規模幾百萬人涉及的金融詐騙毫不知情嗎?
此刻,此類疑問還淹沒在對當事人的道德審判當中,公眾對「腐朽」的e租寶高層帶來的心理衝擊還沒有充分消化。道德審判無法真正掩蓋問題,諸多疑問正在醞釀發酵。
「P2P」行業的鼓勵和打擊政策幾乎同步
深入研究中發現,2015年是網際網路金融受到政府明確鼓勵力度最大的一年,幾乎每2個月就有重磅的鼓勵政策出臺,包括如下政策激勵:
一是,2015年3月5日《政府工作報告》。該報告中,兩次提到「網際網路金融」,並表述為「異軍突起」,要求促進「網際網路金融健康發展」。寄希望於網際網路金融發揮草根金融的優勢,在解決中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中發揮作用。另一個方面希望網際網路金融可以加快改革和轉型步伐。
二是,2015年5月8日《發改委關於2015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的意見》。該意見指出2015年深化深化經濟體制改革的重點工作包括制定完善金融市場體系實施方案,出臺促進網際網路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並制定推進普惠金融發展規劃。
三是,2015年7月4日《國務院關於積極推進「網際網路+」行動的指導意見》。該指導意見文件出現15次「網際網路金融」這個關鍵詞,2次出現「網路借貸」。其中提到要促進網際網路金融健康發展,培育一批具有行業影響力的網際網路金融創新型企業。規範發展網路借貸和網際網路消費信貸業務,鼓勵網際網路企業依法合規提供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更好滿足中小微企業、創新型企業和個人的投融資需求。
四是,2015年7月18日《關於促進網際網路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該意見不僅正式承認了「P2P」的合法地位,也明確了P2P的信息中介性質。並以「鼓勵創新、 防範風險、趨利避害、健康發展」為總的要求,明確了包括股權眾籌融資、P2P網路借貸、網際網路支付在內的多種網際網路金融業態的職責邊界。這是「P2P」行業第一部全面的基本法,為「P2P」行業的創新發展真正指明了方向。
五是,2015年7月31日《非銀行支付機構網路支付業務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其中部分條例指出:支付機構不得為金融機構,以及從事信貸、融資、理財、擔保、貨幣兌換等金融業務的其他機構開立支付賬戶。
六是,2015年8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該《規定》在劃定了24%的民間借貸利率紅線的同時,還進一步明確了P2P平臺的「媒介身份」。此外,《規定》中指出的「P2P」平臺作為提供媒介服務的中介平臺,無須履行擔保責任,這被視為P2P行業未來去擔保化的重要開端。
七是,2015年11月3日《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的建議》。在《建議》的第三節中提到,「堅持創新發展,著力提高發展質量和效益」,具體的「構建發展新體制」中的表述為:規範發展網際網路金融。這是網際網路金融首次被寫入中央政府五年規劃。
八是,2015年12月28日《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該意見稿由銀監會連同多個部門共同研究起草,並正式向社會公眾公開徵求意見。這就意味著P2P監管細則已經上線,徵求意見期間就是行業適應以及適當修改調整意見的過程。
可見,政府舉全國之力發展網際網路金融的政策非常清晰,只不過行業發展的速度大大超出了政策制定者的預期。
對比發現,在12月28日--1月18日意見稿徵求意見的同時,正是政策大規模稽查網際網路金融的窗口時間。用一段業內人士的話說,就是:「網際網路金融行業的鼓勵和治理的聲音,幾乎是同步發出的,但是我們認為,確實有很多真實的網際網路金融需求在這次衝擊中受到了極大影響。由於實體經濟和中小經營主體依然無法從大型金融體系中貸到資金,他們對P2P的需求依然比較剛性。不過,我們很擔心的是這部分真實需求被錯殺之後,行業面臨真正崩塌的風險。」
應該說,這位業內人士的擔憂不無道理,在最初對行業的理解和政策制定上,政策和監管明顯跟不上行業發展速度。比如:經營主體的保證金管理體系,是否需要建立類似銀行的儲備金制度,這個制度是否需要實體經濟實體的擔保或直接參與投資?對於行業出現的問題是否有舉報和檢舉制度將問題扼殺在萌芽狀態,那麼對監督人是否有一定的保護和獎勵?從另外一個角度看,市場經濟更需要價值選擇,而非價值判斷。行政代替市場進行價值判斷之後,如何對「價值」進行有效的評估和管制將成為首要挑戰。
從自由市場學派的「不干涉」理論看,政府很難在主導產業政策的同時清醒的把握行業發展,因為政府並沒有價格和收益等信號的反饋,往往比經濟主體本身更容易偏離自身既有的角色和路線。從之前的電解鋁、水電、風電行業、光伏行業的發展都可以看到相關的痕跡,政府對產業的補貼和獎勵政策,往往帶來了波段性的行業膨脹。而由此對自然發展路徑和生態的破壞,帶來的是得不償失的悲劇結果。
舊制度與新科技成為最大治理挑戰
一系列金融黑天鵝的背後,似乎政府並非「不作為」——2016年1月27日,在e租寶帶來的風暴正在全國範圍內上演的同時,中國信息化部、中國公安部、中國國家網際網路信息辦公室等部門研究起草了《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完成了徵求意見。而在徵求意見的一個月裡,不完全統計,就已有97家網際網路金融平臺出事,平均每天4家出現資金問題。而那些昔日的「創富明星」:90萬投資人參與的500億規模的e租寶;22萬人參與的430億規模的泛亞;7萬人參與50億規模的財富基石;7000多人參與的20億規模的盛世財富,在短短不到半年的時間裏就都紛紛崩盤……
回到本文最初的大背景敘述中,讓我們嘗試梳理一下其中的初衷和悖論:
首先,鼓勵網際網路金融的初衷是鼓勵中小企業直接融資。但是悖論在於,承受20%年化的資金成本的公司很難在經濟下行環境中生存,整個信託和網際網路金融誕生的大背景就是GDP回歸「新常態」之後和發展預期不匹配的「落差和空間」,「P2P」反而成了實體經濟的寄生蟲。
其次,「P2P」技術的初衷是通過大數據分散借貸風險,但是隨著政府大規模鼓勵之後行業的激烈競爭,合規企業的生存空間受到極大擠壓,一切違法的企業侵佔的實際上都是合規企業的生存空間,劣幣驅逐良幣讓全行業走近「違規邊際」。
再次,「新常態」政策和「供給側改革」的初衷是產業結構調整,但是悖論在於,切斷預期的調整帶來傳統行業資金供給斷崖式下跌,淘汰舊產能的同時,並沒有對升級產能的投資,讓P2P行業真正的優質客戶大面積消亡,市場上高額回報的項目一夜之間消失之後,資金成本讓畸形商業模式難以為繼。
再次,行業監管方面,初衷往往是發展全新增長點,但是悖論在於——產業政策大力支持的政府作為的行業往往很快陷入困境。反而是餐飲、美容美發等完全被政策邊緣化的行業和服務性行業並沒有過剩和風險。
最後,也是最重要的一點——對於「P2P」、網際網路遊戲這樣的技術驅動行業,似乎行業管理能力永遠落後於實踐,在行業發展之後後置性的行業規範,能否帶來實質性的推動作用?這裡有一個大大的問號。這個悖論是——政府往往樂於鼓勵那些自身沒有能力管制的行業。
由此,回到題目「e租寶是誰的悲劇?」這個提問,筆者突然覺得這是一個真實而沈重的命題。
一個勵精圖治的政府,在經濟起飛時期建立的威信足以具備任何經濟領域的驅動力。但是當科技飛速發展帶來的治理結構挑戰衝擊自身的時候,政府的改革效率能否跟上市場主體?如果能,政府需要用什麼樣的力度和決心推動自身改革?如果不能,政府需要將行業主導權移交給哪些有效的行業主體?這些都是全新的挑戰,雖然不是什麼新課題。
或許,在2016年經濟領域大規模反腐的背景下,「越位激勵」的問題會大大減少,但是由此帶來的政府管理層的「不作為」隱憂,依然無法解決實業對政府有效性的需求。
我們的親人們在這場野蠻的財富「盛宴」下,正在失去國門開放30年來積累的所有財富以及對社會公平公正的美好期望。如何不讓悲劇再重複發生?希望社會上的獨立思想者,能夠對此類的人民血淚有更多關注和發聲——因為我們需要為冷漠承擔道德責任!
(作者周掌櫃:市值管理專家,多家上市公司戰略顧問,戰略管理理論研究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