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16-01-29 03:36:58作者:
1、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2015年4月10日)。
2、安徽省合肥市(2010年2月2日)。
3、重慶自治區(2007年3月22日)。
4、浙江(2013年7月17日)。據說這名女屋主還在房子被拆、斷水斷電的情況下住了一年。
5、深圳(2007年4月17日),原本要蓋商業中心,屋主決定爭取到更好的賠償金才准拆。
6、山西省(2012年12月6日)。在建築工地上的墳墓。
7、西安市(2013年8月4日)。也已經被斷水斷電了。
8、重慶市(2009年2月4日)。
9、廣州(2007年11月28日),該地區打算開始建造新的住宅區,三個月後,屋主敗訴,同意拆除。
10、湖南省長沙縣(2007年11月13日)。在貿易中心前的廣場。
11、雲南省(2010年10月30日)。
12、湖北省(2013年11月19日)。
13、浙江省(2012年11月22日)。
(以上皆為網路圖片)
大多數會有釘子戶都是因為政府要都更而必須拆除當地居民的房子,而如果賠償金談不攏,就會看到上面的景象,當然其中有很多細節是我們不知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