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麵包的老奶奶」給我們的省思。(網路圖片)
1935年的冬天是美國經濟最蕭條的一段日子。這天,在紐約市一個窮人居住區內的法庭上,正在開庭審理著一個案子。站在被告席上的是一個年近六旬的偷麵包的老奶奶。她衣衫破舊,滿面愁容,愁苦中更多的是羞愧的神情。她因偷盜麵包房裡的麵包,被麵包房的老闆告上了法庭。法官審問道:「被告,你確實偷了麵包房的麵包嗎?」老奶奶低著頭,囁嚅地回答:「是的,法官大人,我確實偷了。」法官又問:「你偷麵包的動機是什麼,是因為飢餓嗎?」「是的。」
老奶奶抬起頭,兩眼看著法官說道:「我是飢餓,但我更需要麵包來餵養我那三個失去父母的孫子,他們已經幾天沒吃東西了。我不能眼睜睜看著他們餓死,他們還是一些小孩子呀。」聽了老奶奶的話,旁聽席上響起嘰嘰喳喳的低聲議論。法官敲了一下木槌,嚴肅地說道:「肅靜,下面宣布判決。」
說著,法官把臉轉向老奶奶,「被告,我必須秉公辦事,執行法律。你有兩種選擇:一種是處以10美元的罰金,或者是10天的拘役。」老奶奶一臉痛苦和悔過的表情,她面對法官為難地說:「法官大人,我犯了法,願意接受處罰。如果我有10美元,我就不會去偷麵包。我願意拘役10天,可我那三個小孫子誰來照顧呢?」這時候,從旁聽席上站起一個四十多歲的男人,他向老奶奶鞠了一躬,說道:「請你接受10美元的判決。」說著,他轉身面向旁聽席上的其他人,掏出10美元,摘下帽子放進去,說:「各位,我是現任紐約市市長拉瓜地亞,現在,請諸位每人交50美分的罰金,這是為我們的冷漠付費,以處罰我們生活在一個要老祖母去偷麵包來餵養孫子的城市。」法庭上,所有的人都驚訝了,瞪大了眼睛望著市長拉瓜地亞。法庭上頓時靜得地上掉根針都聽得到。片刻,所有的旁聽者都默默起立,每個人都認真地拿出了50美分,放到市長的帽子裡,連法官也不例外。按理說,一個老婦人偷竊麵包被罰款,與外人何干?拉瓜地亞說得明白——為我們的冷漠付費。
他告訴我們,人和人之間並非孤立無援的,人來到這世間,作為社會的一員,是有契約的:物質利益的來往,有法律的契約;
行為生活的交往,有精神的契約。
善,並不僅僅是一種與冷漠、奸詐、殘忍、自私自利相對的一種品質,還是一種精神的契約。
------------------------
「被告,我必須秉公辦事,執行法律。你有兩種選擇:一種是處以10美元的罰金,或者是10天的拘役。」──故事裡即便是法官也沒有宣布偷竊是正當的對不?老奶奶偷竊這樣的行為是不對的,「不可偷盜。」所以必須執行法律秉公執法。而市長則說:「這是為我們的冷漠付費,以處罰我們生活在一個要老祖母去偷麵包來餵養孫子的城市。」市長則是要求「每個人」為造成老奶奶這樣的行為而買單,那麼這個故事要是發生在中國會如何?法庭裡的人都起來抗議指責這位市長都是政府的責任?而奇怪的是現在一群人義憤填膺都以為責任是在政府而唯獨以為自己是正義的?社會如此悲劇我們每個人豈不是都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