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之星」沉沒究竟是天災還是人禍?(網路圖片)
【看中國2015年12月31日訊】時隔半年,「東方之星」長江沉沒導致400多人遇難的權威調查終於出爐,針對此前輿論的種種質疑和譴責似乎有了回應,回應的結果依然是天災而非人禍!報告稱:颮線伴有下擊暴流帶來的強風暴雨襲擊導致了這一起特別重大災難性事件。目前國內尚不能預報下擊暴流。「東方之星」符合規範要求,但不足以抵抗所遭遇的極端惡劣天氣。而6月1日11:44,「東方之星」輪由赤壁續航前往荊州港,當時天氣多雲、風力2級,能見度在10千米以上。
至於誰將承擔主要責任也不清楚,有關部門最終也是各打五十大板,而且是避重就輕,一起巨大的災難就這樣輕鬆過去。報告只是提及重慶東方輪船公司、重慶市有關管理部門及地方黨委政府、交通運輸部長江航務管理局和長江海事局及下屬海事機構在日常管理和監督檢查中存在問題。
重慶東方輪船公司管理制度不健全、執行不到位。違規擅自對「東方之星」輪的壓載艙、調載艙進行變更。
重慶市港口航務管理局(重慶市船舶檢驗局)、萬州區港口航務管理局(萬州船舶檢驗局)未嚴格按照要求進行船舶檢驗,未發現重慶東方輪船公司違規擅自對船舶壓載艙和調載艙進行變更,機艙門等相關設施未按規定設置風雨密關閉裝置、床鋪未固定等問題。
交通運輸部長江航務管理局和長江海事局及下屬海事機構對長江幹線航運安全監管執法不到位。
船長及當班大副對極端惡劣天氣及其風險認知不足,在緊急狀態下應對不力。船長在船舶失控傾覆過程中,未向外發出求救資訊並向全船發出警報。
其可惡的是調查報告認定船長沒有在事發前棄船逃生。其逃生經過為:船舶翻沉時,船長和另外兩名大副譚健、程林等船員的位置在駕駛室。船舶傾覆後,船長張順文和譚健、程林等船員一同落水,船長在水裡摸到左舷窗戶鑽出水面,隨後順流游上左岸。
至於當時輿論關切的客輪趕時間問題,報告也予以否定。稱客輪原定6月2日早上8時抵達荊州,但荊州接載乘客出遊的客車因有其他接載任務,推遲到9時30分左右才能前來接載「東方之星」號客輪遊客。因此,6月1日中午客輪從赤壁出發後放慢了速度,準備第二天9時30分左右抵達荊州。
「東方之星」莫名其妙瞬間傾覆沉沒,400多個鮮活生命瞬間逝去,船長和輪機長卻還好好活著。作為一艘游輪的實際掌控者,船長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在面臨突發狀況時,船長有哪些處置的辦法,又有哪些處置的權力,棄船逃生算不算瀆職?
「東方之星」船長和輪機長逃生不由得讓人想起數年前克拉瑪依大火慘劇,大火燃燒時,克拉瑪依市教委一名領導喊出了一句精典的台詞:「同學們不要動,讓領導們先走!」
「讓領導們先走!」多麼體貼溫暖又殘忍,事後安全撤出火災現場的除自治區驗收團20多人,還有新疆石油管理局副局長方天錄、克拉瑪依市副市長趙蘭秀、原克拉瑪依市教委副主任唐艦、原新疆石油管理局教育培訓中心黨委副書記況麗、市教委普教科科長朱明龍、市教委普教科副科長趙征、友誼館副主任阿不來提‧卡德爾、友誼館的服務人員陳惠君、努斯拉提‧玉素甫江,市教委、局教育培訓中心、市局總工會等20多名副處以上幹部。學生被燒死288人、老師被燒死37人!
「東方之星」瞬間傾覆沉沒,400多人的慘死究竟誰來擔責?歷時半年的調查報告依然把責任歸之於天災。今年1月15日,「皖神舟67」拖船在長江福姜沙北水道試航過程中翻沉,導致22人遇難。雖然事後查出「皖神舟67」在未按照規定向主管機關辦理試航報備手續、也未按規定報告船舶動態擅自航行,海事部門沒有盡到監管責任。但時至今日,也沒有部門和官員為那起惡性慘劇擔責。「東方之星」慘劇看來依然也是如此。
去年4月16日發生的韓國客輪「世越號」(前譯「歲月號」)沉船事故,導致304人罹難或失蹤。韓國政府承認在事先預防和事後救援方面存在疏漏,時任韓國總理的鄭烘原引咎辭職,多名部長被撤換,倖存船員全部被捕,受到瀆職等指控。同樣是沉船慘劇,中韓之間的處理方式為何截然不同?
「東方之星」瞬間傾覆沉沒除了所謂的罕見特殊不可預知天氣原因,肯定會涉及一系列人為因素,如果嚴格遵守有關法規,並做足做好防範措施,這樣的慘劇絕對不會發生。如果政府不追究人禍只歸咎於天災,類似的慘劇未來如何杜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