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結婚移民美國是獲取美國綠卡的一條捷徑。(網路圖片)
眾所周知,通過結婚移民美國是獲取美國綠卡的一條捷徑。因此近年來,假結婚的案例屢見不鮮,申請人一旦被判定為假結婚,後果將非常嚴重。那麼美國移民法中,對假結婚是如何判定的呢?
一、「唯一」目的是取得居留權
根據美國移民法規定,在審查婚姻移民時,主管單位移民局最大的考慮問題即為,「婚姻的主要因素是否在為配偶尋求美國的合法居留權」。其預防的方式有兩個程序:如果外籍配偶在國外,要先申請美國的入境,美國領事館的人員要看婚姻的背景狀況,例如兩人是否沒見幾次面就「愛河永浴」或者從來沒有住在一起,如果沒有發現明顯的舞弊行為即先行發給美國移民簽證。
第二個程序,則是依1996年的移民法,把原先美國公民或永久居民外籍配偶的美國居留權改為兩年有效期的「臨時居留權」,其目地即在於如果婚姻為虛假婚姻,兩年則可能會出問題。
如果婚姻能維持到兩年,則在「臨時居留權」到兩年之前的90天,由美籍公民、永久居民和其外籍配偶一同再度申請美國「永久居民」。在這項申請的過程中,主管的移民局官員會分開詢問兩人的日常生活、財務狀況(例如是否有共同銀行帳戶),甚至移民官會查看兩人所持的住宅鎖匙是否相同。如果到了兩年沒有申請調整為永久居留權,則外籍配偶的「臨時居留權」失效,成為沒有身份的非法移民,可以被遞解出境。唯一的例外是,受到美國公民、永久居民虐待的外籍配偶,可以不透過其美國配偶的擔保而自行申請調整為美國的永久居留。
如果在申請永久居留的面談過程中,移民官員發現外籍配偶與美國公民、永久居民結婚的「唯一」目地在取得美國居留權,即可判定此項婚姻為「假結婚」。1996年之前,虛假婚姻的外籍配偶會被列入遞解出境的範圍,而不處罰美國涉及虛假婚姻者,但是在1996年的移民法中,涉及虛假婚姻的美國籍男女,也會受到詐騙聯邦罪的起訴。
在審核婚姻永久居留權申請中,如審核確定該婚姻的「唯一目地」在於取得美國居留權的話,婚姻即可被列為虛假婚姻,外籍配偶遞解出境,美籍配偶受到詐欺的刑事起訴。外籍配偶是否可以取得美國居留權,還有其它兩項因素,一為婚姻的法律有效性,雙方是否合乎合法結婚的資格,重婚、一夫多妻或反之等都可使婚姻無效,還有婚姻是否由合法的機構或人士主持,是否合乎於當地的法律。第二是申請入境或居留時,其婚姻關係是否仍在法律上有效、是否有婚姻的關係存在(例如分居即不可申請美國的移民簽證或永久居留權)。
二、從事賣淫等與許可目地不符的行為
色情商業的管制是美國地方政府的許可權,但是以虛假婚姻入境從事色情行業,在刑事罪上為地方執法或司法機構管理,移民局的角色有幾方面:凡是色情業在美國移民法上屬於「不道德事項」,觸犯不道德事項者不得申請美國永久居留權,或者已經有了永久居留權後,不得申請美國公民。但是,已取得美國公民者,移民局就失去了管理的資格。從事及投資色情業者,如為外籍人士,在地方法律起訴及判決後,移民局可以依照移民法加以適當的處理,非法入境又與美籍人士無婚姻關係而從事色情業被起訴者,可以受到美國移民局遞解出境的處分。
三、偽造假證件
持有者持虛假及偽造證件,在美國移民法上為詐欺聯邦罪,當事人在入境時,可以即刻原機、船遣回(申請政治庇護者例外),在其它移民事項上使用虛假、偽造證件,除受到刑事起訴外,在移民法上規定,有一至三年刑期,最高到25萬元的罰款,當事人申請美國的移民福利會受到嚴重的影響。
四、涉及國家安全問題
涉及到美國國家問題被起訴判決者,服刑後立刻遞解出境,入境時可以拒絕入境。美國移民局、海關、海防隊及國務院目前啟用聯合入境名單查核電腦系統,凡是在黑名單上者,包括外籍研究敏感科學項目者,都可以不准入境。在「911」後,凡是18歲到45歲外籍男士,申請美國簽證都必須填寫身家調查表,領事館也可以要求女士或者45歲以上男士加以填報。
五、衍生人口、家庭社會及外籍人士管制問題
美國憲法規定,凡是出生於美國者,或父母之一為美國公民者,具有不可剝奪的美國公民權,美國出生者到了18歲即可為其非法移民父母申請美國居留權。虛假結婚所產生的家庭及社會問題,為美國地方政府處理,不屬於聯邦政府許可權。
外籍人士管制問題為美國移民局許可權,但是移民局職員遠不足以涵蓋美國大陸、海外州及屬地,各地方執法機構以往抗拒聯邦要求協助移民局的建議,「911」後已授權司法部可以請求各地方執法機構針對國家安全方面加以協助,但是地方政府及執法機構基於地方政治及經濟的要求,仍多不願協助移民局處理非法或違法移民的難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