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虎
【看中國2015年09月15日訊】昨天(9月10日),記者劉虎從北京市東城區檢察院一名檢察官手裡拿到了《不起訴決定書》。根據劉虎的轉述,宣讀完不起訴決定書後,檢察官個人表示,希望劉虎還能在本職工作中對社會做出貢獻。
作為重度網路使用者的他,很快將它拍照貼到微博和微信朋友圈裡,他也很快收穫了來自四面八方的祝賀。
這距離劉虎在2013年8月23日,被從重慶家中帶走帶往北京關押已經有兩年;從第二天8月24日凌晨被刑事拘留,到2014年8月3日,以取保候審身份暫時走出牢獄大門,劉虎被警方關押了346天。
雖然有同行「真金不怕火煉」的讚揚,但只因為發帖就被投入牢獄失去自由一年,仍令人深感心有餘悸。
劉虎對記者回憶,「2013年8月23日中午11點多,當時有人敲我家門,說樓上有漏水,要檢查一下。我開了門,他們來了14、15人,進來後,就把我控制了,出示了強制傳喚的文件。我當時是戴著手銬走的,直接到了重慶市北部新區相關部門的審訊室。」
「到了公安局後,他們開始審訊我,主要是關於我對官員的舉報,提到了馬正其、宋林、杜航偉、崔亞東等。問我為什麼發微博,我的信息從哪來的。我就如實講了,他們讓我認罪認錯。不然就要帶我回去(北京)。」
劉虎自認無罪可認,審訊一直持續到凌晨。
8月24日凌晨1點,北京來的警員宣布,對劉虎的強制傳喚轉為了刑事拘留,更換預審警官後,審訊一直持續到凌晨。
劉虎疲憊不已,但警員用礦泉水瓶把他捅醒,繼續審訊。劉虎被帶走時,穿著短袖的家居服,警員把空調調成最低的21度,他在審訊室勉強睡了一個小時就被凍醒,警察繼續審問。
第二天,劉虎被以火車押解前往北京,警方包租了一間軟臥車廂。辦案警員準備了筆記本電腦和攜帶型印表機,一路上多次訊問劉虎。
後面來看,北京警方目的應該是在會見律師前突破,獲得劉虎的認罪口供,但並不順利。
抵達北京後,劉虎送往北京市第一看守所,這是一家市屬看守所,主要用於羈押重犯。
劉虎所在的監室是警方提前選定的一看的「文明號」,這一監室有兩名警方安排的犯人,他們雖然已經進入法院判決階段,但沒有按慣例更換監室,被監所要求協助對劉虎的管制。
監室很擁擠,少的時候也有十二三個人,多的時候有十八人,所有人睡一個大通鋪,人多的時候,有人就得睡地上。
劉虎回憶,雖然同監室的許多都是犯有命案的重犯,但他們對劉虎頗為尊重———兩位「牢頭」可以睡最好的位置———靠近門口的一二號位,劉虎可以睡三號位,他倒是從來沒有睡過地上,也沒有挨打。
為了給劉虎施加壓力,也阻斷他的信息來源,劉虎在一看羈押幾個月內,他所在監室裡停止了每天組織收看央視《新聞聯播》的慣例,原本每個監倉都有的《北京日報》也不見蹤影。
這同監室的嫌犯們叫苦不迭,紛紛表示希望他趕緊離開。
劉虎入監所之後,外界展開了聲勢不小的聲援運動,許多熱心人來到北京一看,給他的賬號存錢,讓他可以在裡面買點零食加餐。根據監所常規,他每次都會收到通知。
知道有他不認識的人存錢,令他鬥志更加堅定,但監所方面覺得壓力不小,後來臨時改變規則,不允許非直系親屬之外的人給他存錢,甚至連劉虎的律師周澤給他存錢也不被許可。
北京一看伙食很糟糕,一天標準只有八元,因此,幾乎每天都是沒有油水的素菜和大米或者饅頭。
北京一看裡也有穆斯林,但監所懶得專門開清真伙食,於是所有人飲食被迫清真化,伙食中不提供豬肉,將近十天才會有一些土豆燒牛肉一類的葷菜。
劉虎被關押346多天後出獄,他的體重從145減到了115,足足減了30斤。
劉虎一年牢獄生活的最主要經歷就是漫長的審問。
劉虎進入一看後,被警方密集提審,次數高達七十多次,最長的時間長達十一個小時,許多突審被安排在夜間,他多次提出抗議後,審訊才被安排到白天。
北京警方從他重慶家中取走了他從業十幾年積累下來的採訪本,組成了據說有上百人的專案組,分赴各地,找到他歷年來採訪過的當事人,主要問是否給過劉虎金錢等,希望以此作為突破口,將其入罪。
警方提供給檢察院的起訴監獄書稱,劉虎涉嫌「誹謗罪」、「敲詐勒索罪」和「尋釁滋事罪」三項罪名。
劉虎回憶,辦案警員「為了跟我聊,專門去補習了記者的知識,瞭解新聞業的情況,還跟我講魏巍、穆青這類人,希望我學習他們。」
警員讓劉虎,「做一些對人民有意義的事情,但不應該以這種方式來發布這些信息。」
劉虎回憶,警方訊問者極力對他許諾,認罪即可緩刑、輕判,甚至不起訴,但他都沒有鬆口認罪。
每次訊問時,甚至包括警方闖入他家時,都有攝像機全程錄像。現在來看,如果他一旦認罪,這些視頻將很快被剪輯成新聞片段,在央視播出。
當然,警方告訴他的說法是,只要他認罪,這些視頻將交給「領導」審閱,他很快就可以「從輕發落」。
劉虎回憶說,當警察警告他,如果他不肯認罪,將會被重判數年,他出獄之後也將一無所有,他的家人也會「離他而去。
劉虎告訴記者,這是「我覺得最軟弱無助的時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