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一個心理疾病患者的病史
(接上期心理學教授的苦笑12) 無法忍受的「愛情」(上)
六、無法忍受的「愛情」(下)
陳潔是個傳統的女性,受家庭的影響,她循規蹈矩,保持一種聖潔清新的女性氣質。她告訴我,施某當著她的面,可以把周圍的女性,無論老少,無論婚否,評頭論足說個夠。有一次,陳潔太生氣了,罵施某「流里流氣」、「無恥之極」。施某看陳潔真生氣了,便求饒,潸然淚下,要死要活地請求原諒。陳潔忍氣不饒,一個多月不理施某。
這樣反覆藏形匿影,漸漸續續,陳潔十分痛苦。父母說:施某無大毛病,人長得還不錯,又有體面的工作。要女兒不要挑三揀四。陳潔的感受是一個青年女性對戀人入微的感受,纏綿悱惻,跼促不安。有一天晚上,施某來到陳潔的宿舍,同室女友回家了。施某公開提出要與陳潔發生關係。陳潔說,我們有過諾言,「只有等到結婚時」。施某不聽,一改外表的斯文樣,凶狠地姦污了陳潔。當陳潔醒來後,施某不知去向。將近一個月,施某不露面;「施某後來來過幾次都被我罵走了」。「我決心永世也不見他」。
陳潔把這次的屈辱深深埋在心裏,不想對任何人說起,並想永遠不再與施某來往。但是,女孩子的聖潔、貞名何等重要,最後還是答應與施結婚。
陳潔悄悄地,低調地與施某結婚了!
哪知新婚之夜,施某同樣凶狠,差點讓陳潔窒息而死。陳潔萬念俱灰!
我聽懂了陳潔的敘述,對她十分同情。我無法把我的判斷表達出來,因為在她面前的施某,是一個患有「性虐待狂」的心理疾病的人。
為了自己的終生幸福,陳潔顧不得父母、朋友和同事的看法、議論,結婚的第二天就向法院提出離婚。
為了證實我的判斷,我曾幾次走訪施某和他的同事。一般而言,從外部特徵看,找不出他的身上有陳潔切膚之痛的痕跡。一般人甚至不相信或會指責陳潔。我設計一次談話方案(略)才肯定我的判斷無疑。施某的邪氣、淫氣暴露無遺。我要說明的是:施某在另一種環境和另一種意識氛圍裡確實看不出有什麼毛病,施某是一種心理疾病。
後來,我瞭解到施某又結婚三次。每次都是女方無法忍受離去。
我想,離婚案件中最棘手的可能就是心理疾病導致婚姻解體的案例。而心理醫生恐怕對於施某這樣的屬於心理疾病的性虐待狂,治癒的難度之大是會有深刻體會的。我沒有對施某進行診治和勸導。如果陳潔有願望繼續與施某生活,維持婚姻並希望我幫助去疏導施某,我想,我恐怕也沒有多大把握!(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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