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朝東海郡下邳縣(今山東省郯城縣)人於公曾是縣裡的獄吏,後來升為郡裡的獄官副佐。他一向判案公平,執法公正,從未造成冤案。被判的人,莫不心服口服,毫無怨恨。而那些觸犯法網的人,遇到於公判案時,都不敢隱瞞實情。郡中的百姓們在於公還活著的時候就為他建立了祭祠,稱為「於公祠」。
東海有個孝婦名周青,年輕守寡,也沒有兒子,但對婆婆十分恭敬孝順。婆婆勸她改嫁,周氏始終不肯答應。婆婆曾對鄰居說:「我的媳婦侍奉我孝順勤苦,可憐她無子守寡,為了我耽誤了終身幸福。我年老了,這麼長久托累她,心中實在不忍!」於是老婆婆就自殺而死。
婆婆的女兒不明實情,把周氏告到官府,說她殺死了母親。官府逮捕了孝婦,不聽周氏的百般辯解,反而對她嚴刑烤打。結果孝婦不堪重刑,被迫含冤認罪。獄案寫成文書後送到官府。於公據理為孝婦辯解:周氏侍奉婆婆十年,一直以孝順聞名當地。她不可能殺死婆婆。但是太守就是不聽。於公見極力爭辯沒有效果,就借病辭去了官職。太守最後還是判處了孝婦死刑。
孝婦被殺死後,東海郡連續三年枯旱不雨,五穀不熟。後來新任太守到任,詢問原故。於公說:「孝婦不該被殺,而前任太守強行殺死了她。這就是今日災禍的緣由。」新太守得知後就殺牛為牲去祭奠孝婦的墳墓,太守以下所有官員都到墓前參加祭奠。
只見此時天上立刻下起大雨,當年東海郡就得到大豐收。
由於此事,郡裡百姓更加敬重於公。
後來於公家裡大門壞了,鄉親們都來幫他修理。於公說:「我準備把大門修的高大些,要能使四匹馬拉的高蓋大車出入。我治理獄訟多年,未曾冤枉好人,已經積了不少陰德。將來我的子孫後代必有昌盛顯貴者。」
果然,於公的兒子於定國就做到了漢朝最高司法官──廷尉。他治獄小心謹慎,以公平寬恕著稱當世。
於定國
再後來漢宣帝更任用於定國為丞相,封西平侯,享年七十餘歲善終。
於公的故事被記載於《漢書•於定國傳》以及晉•干寶《搜神記》卷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