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移民歐洲,適應新國度,時而有換工作,暫時無工作的時刻。經濟會有壓力。最新移民前景報告顯示,德國正在成為各國移民首選的熱門國度。在德國,你失業之後並不需要擔心溫飽問題,因為領取一類失業金(ALG1)至少能保證你失業後的一年內衣食無憂。根據德國統計局統計,2014年德國實際失業者每月平均可以領到889歐元的(稅後)失業金,這看上去似乎還不少?那麼海華倫小編告訴你,你沒能趕上「黃金時代」……12年前,2003年的時候,德國失業者每月平均可以領到1919歐元的失業金!那一年,1歐元還能換10元人民幣。
但正是由於以前德國社會福利太好,讓失業的人完全不想工作,才有了德國前總理施羅德惹人爭議的「哈茨4」改革,直接導致了他2006年大選失利,並徹底退出政壇。如果你在失業一年後還是沒找到工作,你就只能去申請每個月400歐元左右的二類失業金了(ALG2),又名「哈茨4」。當然想申請二類失業金的話,你最好擁有德國或者歐盟國籍,否則你很可能因此被取消居留簽證驅逐出境。
1、想要在德國領取一類失業金?你必須滿足以下3個條件:
第一:你必須失業。為了證明你正在失業,你需要向德國勞工局(Arbeitsagentur)提供(前)僱主的解雇證明(Kündigungsschreiben)。如果你是自己主動辭職的,將面臨最長達12週的封鎖期(Sperrzeit),這不僅代表你失業後12週內無法領取失業金,同時也意味著你有資格領取一類失業金的最長期限減少了12週。
第二:你必須在勞工局登記為「找工作狀態」為此你必須親自去一趟勞工局登記,如果你確定自己在不久的將來會離職,那麼最早可以提前3個月去登記。當你收到僱主給你的解雇通知信之後,你有義務在3天內向勞工局報告,否則失業後會面臨最久長達7天的封鎖期。
第三:你必須交足失業保險一般情況下,在最近兩年內你至少需要交了12個月(可間斷)的失業保險才有資格領取失業金。注意:只有參與了有交社會保險義務的工作(或者實習)才算在內,比如不交社會保險的義務實習(Pflichtpraktikum)就不算。
2。你每個月能領多少失業金?
如果你同時滿足了以上三個條件就可以領到德國勞工局給你發的失業金。一類失業金稅後(扣除個人所得稅及社會、醫療保險)約為你失業前12個月平均稅後工資的60%(1級或4級稅卡),如果有一個孩子約為67%,如果是拿3級稅卡則是80%。具體金額及演算法請諮詢德國勞工局。
(2015年度的失業金計算可以參考勞工局網站)
舉個簡單例子,如果你拿1級稅卡:
在過去12個月平均稅前工資為2000歐元,那麼你失業後每個月可以領到804.9歐元的失業金。
假設你之前平均稅前工資為3000歐元,那麼就能領到1116.3歐元。
3、你能領多久失業金?
一般來說,你可以領取一類失業金的時限為6到12月,這取決於你在最近兩年內交了幾個月的失業保險。每交兩個月的失業保險,在失業後就可以多領取1個月的失業金。如果你在50歲以下,那麼你最長可以領取12個月的失業金。50歲時是15個月,55歲18個月,在58歲失業的話,最長可以領24個月,前提還是你交足了失業保險。
4、領取失業金時注意事項:
雖然你最長可以領12個月的失業金,但這並不代表你可以享受12個月的有薪假期。某種意義上來說,當你在德國領取一類失業金,勞工局就是你的僱主,因此你必須遵守以下義務,否則勞工局會毫不猶豫停發你的失業金。首先:你在每個工作日時,都必須至少在自己家裡出現一次——因為你有收取信件的義務,勞工局會不定期給你郵寄招聘信息。不管任何理由,如果你要離開自己家超過一個工作日,就需要向勞工局報備。另外,一年裡你有28天的「帶薪」假期,這段時間你可以自由活動,比如周遊世界……(考慮到歐元近來嚴重縮水,1個月失業金也就夠你游幾天歐洲的)其次:你必須積極地尋找新工作,每個月有義務至少發出三封求職信。為此你需要向勞工局提供書面證明。最後:每8週左右,勞工局的工作人員都會找你面談一次,瞭解你在這兩個月裡的求職狀況,如果你無故不去,他可能會暫停你的失業金,直到你出現為止。
5。失業之後能從事兼職嗎?
答:你可以一邊領失業金,一邊從事兼職工作,前提是每週從事兼職時間必須小於15小時,即不能超過14小時59分59秒(超過1秒也不行)。只要滿足這個條件,你就還是處於「失業」狀態。不過由於你有兼職收入,失業金將會相應的有所減少,但總體的收入還是會高於你不做兼職工作。另外你也可以選擇失業後去大學讀書深造,只要學校給你開具證明,每週需要學習的時間不超過15小時即可,勞工局不會終止給你發放失業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