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吉尼亞西區新公民宣誓儀式,聯邦法官進入時全體起立。
這次有四十多名新公民入籍,從現場看入籍人員和前來陪同的家人坐滿了法庭的整個觀眾席。
入籍宣誓儀式過後,法官一一向新移民頒發入籍證書,並一一握手祝賀併合影留念。入籍的人中有耄耋老人,也有年輕人;有來自瑞士這樣的歐洲福利國家,也有來自欠發達的非洲國家,當然也有中國移民。
不過所有這一切都不如法官對新移民以下的告誡令人震撼。
(1)首先是作為公民的權利。入籍後,你不應該變成亞裔美國人、非裔美國人、甚至墨西哥裔美國人、越南裔美國人、華裔美國人等,入籍了你就是美國人,你的權利和所有的美國人一樣,受美國憲法第十四修正案保護,其中第一款明確指出,「所有在合眾國出生或歸化合眾國並受其管轄的人,都是合眾國的和他們居住州的公民。任何一州,都不得制定或實施限制合眾國公民的特權或豁免權的法律;不經正當法律程序,不得剝奪任何人的生命、自由或財產;在州管轄範圍內,也不得拒絕給予任何人以平等法律保護」。(這一條回答了國內一些不瞭解情況的人對「二等公民」的評論)
(2)其次是作為美國公民與他人、社區、國家和世界的關係。法官再次強調了美國三權分立、尤其是以「我們人民」(We the People)為核心的憲法,鼓勵新移民對社區、國家和世界事務的參與、尊重和關愛,增加對政府的瞭解和監督,加強服務的承諾和對社會責任的履行。
(3)最後是美國公民和自己的關係。美國是一個公民社會,每個公民都要做到自我約束(self-control)和自力更生(self-reliance),這包括對自己和家人身心健康的關愛、對慾望的控制和對自力更生精神的鼓勵等。
這位聯邦法官的寄語中並沒有任何愛國主義教育的色彩,相反充滿的是對公民本身權利的關照和保護,這種對生命個體的尊重給我和其他在場的人帶來了強烈的心靈震撼,其效力勝過千萬次空洞的說教宣傳,讓人自然而然產生出對於國家的認同感、歸屬感和自豪感。說穿了,「美國夢」的主體不過是「個人」和「美國」,前者通過自身努力改變人生,而後者為前者實現目標提供保障,這種在個體進行自我追求的同時又強化了其對於美國的國家認同,即是美國的公民意識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