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國2015年01月18日訊】1月14日,財新傳媒常務副總編張進在其財新博客發文《一封巴黎恐怖襲擊案親歷者的來函》,他在文中說到:「20多年未曾謀面的大學同班同學王方輝,突然發來郵件。讀後才知道,他在巴黎恐怖襲擊事件中,曾猝不及防面對恐怖份子的槍口,和死神擦肩而過;而後,在接受中央電視臺採訪的過程中,又遭受記者的欺騙、歪曲和愚弄。他求教於我:這是為什麼?」
隨後財新網第一時間在微博上轉發了該文,截止下午5點,已有約1萬5千的轉發量以及近4000的評論量。
根據文中所述,央視採訪對象王方輝稱:「在採訪中,王女士問我:‘你是不是看到兩個殺手被擊斃,才敢出來接受採訪的?’我當時沒有在意她的這個問題,但還是如實告訴她:不是,此前我已經接受了法國最大電視臺的採訪。我也不藏頭遮臉等等,如前述。」
但在實際新聞播出後,他發現央視對其接受採訪的原因表述與其所說的並不一致,認為央視存有歪曲事實之嫌。
對此,藍媒匯特意查看了2015年1月11日7點的《朝聞天下》,主持人是這麼播報的:「昨天的這起襲擊事件,最初的目擊者之一在巴黎接受了本臺記者的專訪。他(王方輝)此前一直不願意在媒體前露面,直到9號《查理週刊》雜誌社襲擊案在逃的兩名嫌疑人庫阿奇兄弟被擊斃他才終於解除了顧慮,對我們描述了一些此前沒有在媒體上披露過的事發經過······」
在後面的播報中,採訪記者王璇(字幕上顯示出來的名字)也對著鏡頭有類似表述。
在張進發出《一封巴黎恐怖襲擊案親歷者的來函》之後,立即在業內引發熱議。張進在文中發出這樣的疑問:「不明白這個女記者,為什麼要不顧事實,冒著被採訪者抗議的風險,編這幾句話。也許,她是為了說明這個報導是她的獨家報導,王方輝是她的獨家信源?」
藍媒匯也整理了一些相關微博評論,看看業內人士如何看待此事。
@胡舒立(財新傳媒總編輯):駐外記者的素質要更高才行。
@王天定(西安外國語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教授):官媒做東西,一貫主題先行,先進行誘導式提問,未達到目的就公然造假。蠻常見的。
@ECO中文網(經濟學人中國網官方微博):就為了搶個獨家?這種「造謠」該怎麼破?
@渥丹(言情小說作家):天啊,這個受訪者九死一生地活下來,接受了採訪,說出真相,結果居然受到這樣的羞辱——我覺得這完全是對受訪者人格的羞辱,而且也是對真相的羞辱。這記者不要道歉?
@五嶽散人(知名網路評論人):這個太過分了。
@老芋頭(北師大教授):這個記者為何這樣,其實很好理解:在國內,幾十年來,許多事情都需要有人「做工作」,打消「顧慮」。面對傳媒,出來見證,需要勇氣。沒有幹部同志做打消顧慮的工作,當事人怎會有那樣的勇氣呢?
等等。
目前該事情並未得到央視以及當事記者王璇的回應。
另據網友搜索結果,疑為當事記者的一方曾於1月12日發表微博稱,「獨家不獨家,有何稀罕!需要安慰的時候 請速來安慰」,微博下方並附有上述央視《朝聞天下》採訪播出視頻。或為其對採訪對象王方輝質疑一事的回應。
根據張進所發表的《一封巴黎恐怖襲擊案親歷者的來函》文章,王方輝是在1月9日下午接受了央視記者的採訪。
由於該篇質疑文章的發出,上述微博下方評論量激增,截止目前,已有近2000多條評論。但大多數為質疑該記者的職業操守問題。
事實上,在更早的時候1月9日上午8點,疑為當事記者的一方也曾發表微博稱:「可能因為深愛記錄片,所以心裏一直很抗拒跳到臺前來多作表達。堅持只需用畫面說話,讓當事人說話。真相的唯一呈現方法只能是讓它自然流淌,並不需要觀察者來好為人師地多作表達。但是這兩天報導查理週刊事件中的尷尬,讓我很懷疑,自己的堅持是不是錯了。」
據瞭解,央視這樣的採訪引發外界廣泛爭議已不是一例。
2013年10月26日早上,央視在《朝聞天下》播出以涉嫌損害商業信譽罪而被刑拘在押的《新快報》記者陳永洲錄像,當事人向警方坦承自己收受他人錢財,連續發表多篇攻擊中聯重科的失實報導。陳永洲以囚衣、光頭、手銬的典型罪犯形象在全國觀眾面前認罪致歉。
但外界有輿論認為,央視在《朝聞天下》公開當事人的道歉視頻這一行為,在嫌疑人還未完全結束司法流程,在法院進行公正審判的時候,罪行還未經過法官的宣判,央視已經僭越了已有的職能,尚未定罪就給當事人戴上罪犯的「頭銜」,為典型的「未審先判」。
另外2013年03月26日的《朝聞天下》播放了央視記者專訪讚比亞發展署總監安德魯的視頻。出鏡的央視男記者一共用英語提出了三個問題。他的中式發音讓網友稱聽出了「好熟悉的味道」,有的還質疑他「是不是用漢語拼音標注法學的英語?」,質疑其專業素養不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