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國2015年01月16日訊】據大陸媒體報導,羨慕同村人買來的越南老婆溫柔賢惠,30歲的單身漢陳彪一咬牙,花4萬元買回個越南老婆。不料,越南老婆成天寸步不離,陳彪沒法外出賺錢,半年後他又以近5萬元的價格將其轉賣給了朋友。記者從寧鄉縣人民法院瞭解到,陳彪因犯拐賣婦女罪獲刑5年半。
急
單身漢花4萬娶越南女
陳彪是婁底新化的一個農民,平時在外務工,30歲了還沒對象,陳家人急得不行。由於村裡窮,不少人找對象困難,就有人花錢買越南老婆。
「我看同村人娶的越南老婆溫柔、賢惠、漂亮,所以我也想娶個越南老婆。」陳彪交待,他托一個在雲南做生意的朋友楊新幫忙,得知楊新的老婆就是越南人,他正準備給20歲的小姨子盧草(化名)找對象。
去年4月,陳彪拿著家裡攢的老婆本去到雲南。初次見面,長相標緻的盧草就表示願意與陳彪結婚,陳彪很高興,毫不猶豫地花42800元帶回了盧草。幾天後,陳彪帶著盧草回到老家,熱熱鬧鬧地辦了結婚宴,但沒有正式領結婚證。不過,按照當地的習俗,這也算是夫妻了。
煩
嫌老婆粘人賣給朋友
但相處兩個多月後,陳彪開始覺得盧草一點都不讓他省心。「她成天粘著我,寸步不離。我要外出打工賺錢,她也非得跟著我去,我都沒法出去工作。這樣的生活,我受不了。」陳彪說,雙方婚後感情不和,盧草一直鬧著要回家。
「我不想跟她在一起了,想離婚,但又不想蝕掉已經花了的老婆本。」2012年年底,陳彪得知寧鄉的朋友李峰對越南新娘感興趣時,就將盧草帶到了寧鄉,給李峰做起了介紹。
40歲的單身漢李峰對盧草比較中意,答應以49900元的價格成交,陳彪收錢後藉故離開。不料,找不到陳彪的盧草在李家大哭大鬧,對嫁給李峰之事毫不知情,李家人懷疑盧草是被騙過來的,於是報了警。
悲
17歲女子已被賣3次
警方調查得知,盧草今年才17歲,是越南來州人,她2012年3月被兩名越南男子拐騙到了中國雲南,然後被賣給了楊新做老婆。而到報案為止,這已是盧草第三次被人販賣。
法庭上,陳彪對自己的罪行供認不諱,後悔自己不懂法,不知道犯罪了。法院認為,陳彪拐賣婦女,構成拐賣婦女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並處罰金5000元。
(涉案當事人姓名均系化名)
提醒
娶「越南新娘」
需走合法渠道
花幾萬元娶越南新娘,對一些大齡男士、欠發達農村的未婚者或是外出務工者來說,有著現實的巨大需求。
應該注意的是,目前我國跟越南的婚姻機構並未聯網,也就是說在越南結過婚或在我國已登記的人,兩邊的婚姻機構都不能知曉。且目前我國缺少具有涉外婚介資格的婚介,「團購」越南新娘缺少合法的紅娘,勢必導致以騙錢為目的的黑中介的出現。
花低價娶外國新娘聽起來很誘人,但一定要走合法渠道。與外籍人士結婚,一定要持雙方的護照或外國人居留證件、臨時來華的入境居留證件等其他身份證明、婚姻狀況證明,在相應的婚姻登記機構辦理結婚手續。
律師
買老婆不一定犯罪
賣老婆肯定犯罪了
湖南普特律師事務所楊雙律師表示,「買老婆」並不一定構成犯罪,除非是明知是被拐賣的婦女而購買,並阻礙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則有可能構成收買被拐賣婦女罪;在「買老婆」後,如違背婦女意願強行與其發生性關係,或者有關押、看管等限制婦女人身自由的情形,則有可能還構成強姦罪、非法拘禁罪等。但按照刑法規定,涉及到「賣婦女」,一般出賣方會涉嫌拐賣婦女罪。而買賣子女的情況,則與買賣婦女的情況類似。
責任編輯:李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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