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國2014年12月13日訊】12月13日,中國大陸將迎來首個南京大屠殺死難者國家公祭日,這一天的到來,很多人期盼已久。
2005年,時任全國政協常委的趙龍在當年的政協十屆三次會議上提交提案,首次提出把每年12月13日定為南京大屠殺遇難同胞國家公祭日,由國家領導人參與整個公祭活動,以法律或制度的形式固定下來,使世界永不忘記,讓國人永遠銘記。2014年2月27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作出決定,將每年12月13日設立為南京大屠殺死難者國家公祭日。
南京市對首次公祭日早已著手準備,考慮到公祭日會有大量人流湧入,南京將實施嚴厲的環境管控,比青奧會還要嚴;公祭當日,南京2000多工地停工,拉響防空警報,全城車輛停駛鳴笛致哀1分鐘,行人就地默哀1分鐘。
可以想像,淒厲的警報震動耳膜,77年前悲慘的歷史記憶不斷復現,將是一次民族情緒的集中調動,更有可能是一種國家意識的重塑。事實上,國內某官媒已發表評論,「國家公祭日:一種培養國家意識的新符號」,認為國家公祭「可以警示我們反抗侵略,有助於培養我們的國家意識。」
需不需要將國家公祭日變成培養國家意識的新符號值得討論,在我看來,國家公祭首先應視為一次還賬,即南京大屠殺77年過去,中共建國65年,才上升為國家層面來哀悼,已經是遲到的緬懷。要知道,早在77年前,日本侵略者進入南京城的第6天,就為他們在攻打南京時陣亡的千餘名官兵舉行了一個聲勢浩大的「公祭」。
我不知道抗戰勝利後,國民政府有沒有對此舉行國家公祭,不管有與沒有,這不只是一個執政黨的災難,而是一個民族的災難,中共奪取政權後,等於自動地承接了這筆歷史債務,理應及早設立公祭日,以國家立法和制度的方式來哀悼逝者。65年的姍姍來遲,委實愧對那些被屠殺的生命,讓國人失去了太多經歷大屠殺的倖存者,他們本該是活生生的教育者。
對戰爭中的死難者進行公祭,是國際慣例,比如波蘭、德國、英國、義大利等國將1月27日設為國家級哀悼日,以國家公祭的形式來祭奠二戰屠殺中的死難者;俄羅斯等多個國家將德國投降的翌日設定為勝利紀念日,在這一天他們為戰爭中犧牲的戰士哀悼,並慶祝反法西斯戰爭的勝利。包括聯合國2005年確定的「國際大屠殺紀念日」,國際上有許多類似的公祭日。依葫蘆畫瓢本不是難事,不知是出於黨派意識,還是其他原因,遲遲沒有設立國家公祭日,讓人費解。
公祭是一種痛苦的選擇,祭奠猶如揭開傷疤,直面血淋淋的舊痛,但這是人類走向成熟理性所必須的選擇,只有不斷地直視傷痛,才能抗拒遺忘,才能反省造成這種傷痛的根源,時時警醒自己,不要重蹈覆轍。
無論是戰勝國,還是戰敗國,無論是侵略者,還是被侵略者,只要有戰爭,就會有犧牲,就會給無數家庭帶來傷痛,這種傷痛不只屬於戰敗國和被侵略者。正是因此,戰敗國、侵略國德國和義大利公祭二戰中的死難者,戰勝國、被侵略國俄羅斯等國也公祭二戰中的死難者。戰勝國、被侵略國俄羅斯等國並不反對德國和義大利進行公祭,反對的只是「任何否定納粹大屠殺歷史事實的做法」,這也是聯合國所公認的精神。
單純以哀悼死難者,尊重生命,反思戰爭,企求和平為目的的公祭,都應該受到歡迎,包括日本進行的類似公祭。不能說,中國可以公祭自己的死難者,卻反對日本公祭自己的死難者,這是另一種形式對生命的不尊重。
我們固然痛恨仇人、侵略者,但是,當仇人、侵略者死掉了,不能繼續作惡了,我們是否還應該痛恨?或者說將這種痛恨轉移到他的親朋好友、他的國民同胞身上?這也許合情,但未必合理。一個侵略者不但自己失去了生命,而且給他的父母子女親人朋友帶來巨大的傷痛,這種生命的喪失和傷痛是令人遺憾的。進而言之,不是人非人,是戰爭把人變成了「非人」,不是人非正義,是這種對生命的剝奪及其殘酷的後遺症是非正義。終極而言,我們應該痛恨的是惡本身,而不是行惡的且與惡同歸於盡的人。
從中共建國算起,一場早該到來的國家公祭等了65年,是多麼漫長。然而,這65年的等待,能不能等來對生命的真誠尊重和對戰爭的深刻反思,真不好說。倘若還只停留在「雪恥」的民族情緒中,以史為鑒的價值就要大大降低。牢記歷史,不是為了累積仇恨,但寬恕死去的敵人,也不等於忘卻,而是為了警醒惡本身,是為了避免歷史重演,這才是對所有死難者最好的悼念和告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