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國2014年11月25日訊】據《經濟參考報》報導,銀監會最近下發了一份《關於公布北京、天津、重慶、福建、遼寧等五省市地方資產管理公司名單的通知》,批復並允許這五省市參與本省(市)範圍內不良資產批量轉讓工作。
具體來看,這五家公司分別是北京市國通資產管理有限責任公司、天津津融投資服務集團有限公司、重慶渝富集團、福建省閔投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和遼寧省國有資產經營有限公司。
一位接近銀監會的知情人士透露,「今年受經濟下行和部分行業調整等因素影響,銀行業整體的信用風險壓力增大,風險仍在逐步暴露,處理不良貸款的力度也有所加大,這也是盤活存量的一個重要途徑。這10個省市基本上屬於不良貸款分布較多的區域,地方政府推動處置不良資產的意願較強。」
銀監會2013年年報顯示,截至2013年末,北京、天津、重慶、福建、遼寧這五地的不良貸款餘額規模在全國分別位列第8、第14、第24、第6、第7。「第二批試點兼顧中西部地區和北方地區,和今年不良貸款在地區上的分布走勢相呼應,同時也應該是試點向全國範圍內鋪開的一個信號。」上述知情人士表示。
此前華爾街見聞曾報導第一批壞賬銀行試點的推出:中國銀監會批准包括上海在內的五省市設立或授權地方資產管理公司(AMC),從金融機構購買不良貸款。首批試點省市還包括廣東、浙江、江蘇和安徽。知情人士表示,各銀行、信託、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等金融企業,可以向這些地方資產管理公司轉讓不良資產。
在地方資產管理公司成立之前,我國金融機構不良資產處置工作只能由長城、信達、華融和東方(四大資產管理公司)等極少數資產管理公司負責。
在當前經濟增速放緩的背景下,金融機構不良資產風險增大,因此各地迫切需要有專業機構來處置和收購金融不良資產,化解和降低當地金融風險。地方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作為金融業的延伸,可通過有效消化和處置金融不良資產,保障金融業持續、健康發展。
監管層對地方成立資產管理公司設有一定的門檻,與第一批相似,第二批五家地方資產管理公司也幾乎都是國資背景。以北京為例,北京市國通資產管理有限責任公司(簡稱「國通公司」)成立於2005年2月,是北京市國有資產經營有限責任公司全額出資的專業化資產管理公司,也是北京市政府授權北京市唯一可開展金融不良資產批量收購業務的地方資產管理公司。
按照銀監會的要求,設立地方資產管理公司要具備三大條件,其中之一就是註冊資本最低限額為10億元人民幣,且為實繳資本。記者瞭解到,在2013年2月,國通公司就成立了相關籌備小組,並且今年還在上海、浙江等地進行調研,於8月份將公司增資至10億元,最終獲得北京市政府的授權批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