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國2014年11月19日訊】中共十八屆四中全會及其「依法治國」決定出籠,除了所謂「毛左」和「五毛」,論者多認為「決定」依舊死守一黨專政、黨大於法。「依法治國」充其量不過是司法技術改革,因而大失所望。這其實是對習氏中共期望過高了。「習大大」依舊是槍桿子裡出來的共產黨,而且還是「紅二代」,還沒有經過三代、四代的蛻變,他怎麼可能自廢武功,還政於民?然而,以筆者看來,三中和四中的「深化改革」和「依法治國」兩個決定有兩點可以觀察。
江系利益集團覆滅?
筆者觀察四中全會,得到一個新認識:習王聯手,可能會在適當時間,時機成熟準備完成後,從根子上發動對江系貪腐利益集團包括江本人的總攻擊。這也是構成「依法治國」的前提、原因和必需。
依據有二:一是這次四中全會「決定」的一段話:「建立重大決策終身責任追究制度及責任倒查機制,對決策嚴重失誤或者依法應該及時作出決策但久拖不決造成重大損失、惡劣影響的,嚴格追究行政首長、負有責任的其他領導人員和相關責任人員的法律責任。」
「終身」追究,「倒查機制」,這段話並沒有說「從現在起」,也沒有說以前退休的不查(事實上薄周徐都已退休)。這應該不會是故意的遺漏,更不會是疏忽。至於「重大決策」「嚴重失誤」,別的且不說,貪腐入局入常入軍委難道不是「重大損失」「惡劣影響」?難道不是最高決策者而是小人物就可以做的?不是有報導說徐周要求反腐肅貪就應該一視同仁──要死一起死嗎?只處理薄周徐,不追到背後的總根子,慶父不死,魯難能已嗎?所以,這也是「依法治國」的前提。
其二:這次決定,除了依然抬出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又引人注目地加入了「習近平系列講話重要精神」。這是第三個有名有姓的領導人,「三個代表」可是依舊無名無姓。這就明白擺出了中共三代傳承的名位,別的人都是輪不到的,因而都不是老虎屁股摸不得,摸了──甚至打倒了──就像打倒高崗、劉少奇那樣,不會像赫魯曉夫打倒斯大林,無損中共黨的「偉光正」。
這應該是這次四中全會的一大看點。但其實深一層看,除掉這個貪腐集團還包括了中共紅二代奪回江山這一層重大關係。中共政權是「槍桿子裡出政權」,說白了就是搶江山坐了龍廷。
一九七六年毛皇帝駕崩時,第二代例如習近平只有二十三歲;鄧退下時他也未到四十歲,別的紅二代也差不多這個年齡,再說仕途閱歷也太少。在這種情況下,暫時找個代理(江上青不是親生父,更遠非中共元老,而且早早已經死去)就是必然的選擇。待到紅二代日益成長起來,他們就必須趕走代理人,奪回父輩的江山,習近平終於上臺。何況這個代理人胡作非為,不顧「失民心者失天下」的至理,又是「悶聲大發財」,直把紅二代的江山搞得天怒人怨,而且還真有點想入非非似乎要搶江山(捃帶風:吳志明,江澤慧以及江氏兩個兒子……)。如此「非我族類」的貪腐集團,習不除之豈能安枕。
雖說習近平自己說「個人生死,個人譭譽,無所謂」。習江斗也確實慘烈,但四中全會既然能作出如此決定,看來習氏還是有幾分勝券在握的。
「中國夢」的「習氏中興」?
客觀地說,反腐肅貪,深化改革,依法治國,哪怕是口號,還是收了一點人心的。四中全會的看點之二,是習氏在打掉這個貪腐集團之後,能否有個「習氏中興」的曇花一現?
中國歷朝歷代都有讓步政策,都有改革,主觀上總還是追求安撫民心,發展經濟,與民生息,與民共贏。而且一般說來,讓步政策和改革大多帶來一定的社會經濟發展和百姓生活改善,甚至帶來了皇朝的一段「中興」時光。
中國歷史上還有過兩次「中興」,即劉秀的「光武中興」和慈禧的「同光中興」。兩次「中興」都發生在皇朝即將崩潰的危險時刻(王莽篡位,太平天國),也都有個別歷史人物起了重大作用。就是中共皇朝,當毛皇朝處於「崩潰的邊緣」時,鄧氏的「改革開放」也在一定程度上有「中興」的跡象。只是由於包括他本人在內的黨內頑固勢力的干涉,「六四」徹底毀滅了「中興」的希望,只是靠跛腳的市場經濟苦撐了三十年,最後仍然是不脫危機。中國有句老話叫「一二不過三」,或許也真有點經驗性。這一次,從兩個決定的內容看,應該說,中共多少還是讓了點步,一些步子也確實跨得不小。所以,儘管現在經濟在下滑,習王如果然打掉了這個貪腐集團,則民心有所收穫(現在已開始),經濟有所回升,百姓稍能喘口氣,從而中共也能喘一口氣,還是很可能的。借用歷史名詞,「中興」是可能的。
迴光返照最後一閃
但是,就像前兩次中興都不過是曇花一現(其「鼎盛」的「興旺時間」,劉秀是三十二年,慈禧是三十六年)一樣,期望中共政權從此繁榮富強,紅色江山代代傳,那是中共在痴人說夢。中國還有句老話叫「迴光返照」,說的是人臨死前常常會短時間突然紅光滿面精神煥發,但瞬息之間就兩腳一伸嗚呼哀哉了。自然現象與社會現象經常是相通的,迴光返照是腦電波熄滅之前磁通量突然減少(也即其變化差即增量反而增大),導致腦電流瞬間反而增大的最後一跳。「中興」很可能也是同樣的機理,是皇朝行將滅亡前的最後一閃。
歷史上光武中興和同光中興沒有改變皇朝的根本性質,他們的三十年左右中興對於歷史的長河而言實在是瞬息之間。就中共皇朝而言,中共一黨專政是逆世界潮流的反動,死守不變,「依法治國」和「深化改革」就都不可能從根本上讓黨國起死回生。「依法治國」的技術改進甚至連辛子陵、鐵流這樣的保黨派都沒有自由甚至被捕,方舟子僅僅揭露了一時的「紅人」周小平就立馬遭遇封網。沒有政治改革的市場經濟最終只能是東施效顰,就像當年洋務運動「中學為體」終於失敗一樣──當年清皇朝內外的有識之士(例如郭嵩燾)甚至外國人(例如那個總稅務司英國人赫德)再三勸告或警告不學習西方的政治制度是不會成功的。如此,即使現在的貪腐集團被殲滅,但產生貪腐的機制和背景即一黨專政仍是未除,新的貪腐集團也就必定很快再次滋生。這也是一種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
中共政權不管以何種方式(和平的還是革命的),最後垮臺就只是時間問題,很可能還不如前兩次中興之後還有三十年之期。如此,若問習總能有幾多愁,他也是「恰似一江春水向東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