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能忍自安;為善最樂!」
唐朝時代,有個叫張公藝的人,他家裡九代人都同住一塊兒,沒有分家,並且大家都非常友愛和睦。
唐高宗皇帝十分驚奇,便問張公藝:「你們家有何特別的治家之道?」
張公藝便請求拿紙筆,來寫答案。待人拿來紙筆,只見張公藝只寫了一個字:忍。繼而又將忍字,重複寫了一百來個,便將這「答案」,上呈給了高宗。人們便也明白了,原來,張公藝九代同居,而不分家,和睦友愛之道,就在於一「忍」字呀。
宗族所以會不和睦,皆是由「不忍」而遭致呀!
一大家子人,在一起,長幼尊卑很多,肯定會免不了有不均、不備之處,若互相責備爭吵,不能相互忍讓寬容。則哪能九代同住一起,而不起紛爭之心呢!
李文耕評論說:處家之道,當然也不是單一個「忍」、就能一字道盡的。但「忍」則是基本,一切爭端、憎嫌,起初往往都是微不足道的小事。但常常是微不足道的小事不「忍」,慢慢便發展得大了,嫌隙便深了,所以若人人都能「忍」,則一切不快、不當,都泯滅於萌芽中了。
古代有一聯語:「能忍自安;為善最樂!」真是金言呀!
二、人靠善心中狀元
五代時代,有個叫張士選的人,年幼時,就沒了父母,與叔叔住在一起。他的祖父遺留下不少家產,還沒分,等到張士選十七歲時,他的叔叔就說:「你已成年,可以不用我撫養了,我們把你祖父的家產一分為二吧,我們兩家平均,各分得一份。」
沒承想,十七歲的張士選,卻這樣回答叔叔說:「叔叔你有七個兒子,那麼,我們該把家產分做八份才好。」叔叔覺得不好意思這樣做,但張士選卻堅持要分為八份,張士選只要一份。沒法,叔叔只好聽從了。
當時,十七歲的張士選,常在書館認真讀書,一次,有個相面的人,偶爾經過書館,看到張士選的面相,便對書館的先生說:「這個人滿臉仁厚之氣,是個有善心、有主意的人,以後會高中狀元的。」後來張士選果然是中了狀元。
人們以為能夠中狀元,是因為那人最有學問,其實是因為那人最有善心,因而得到神明所賜。當然,如果一個人只是一味地追求行善,卻不去讀書求學,甚至於逃學、當個「學混子」;那麼,這人一定考不上狀元,因為他也算不上是好人。
三、蔚為壯觀的陳家,連百犬也和睦友好!
宋朝年間,有個人叫陳昉,他的家裡,自從他祖父陳崇,遺下家族制度以來,合族住在一起,已經有十三代了,以至老老小小一共有七百多人,同住在一個屋檐下。也不用婢僕,卻上上下下和睦相親,從無間隙,也無人有怨言。每餐吃飯時,七百多口人,真是蔚為壯觀,但只見他們大家齊齊有序坐在寬闊的廣場上,秩序井然、和樂友好地就餐。
未成年的孩子,則在另外一處,有規有矩地吃飯。
沒想到,就是他們家養的一百多條狗,也真是令人驚奇:只見百犬同槽而食。只要有一隻狗還未到,其他狗就肯定不吃食。這一情景,真叫所有的人,都驚奇感嘆!
這事,也被州官張齊賢見到了,便報奏給了皇上。皇上便下詔免了他們家的一切徭役。
四、司馬光是做弟弟的典範
宋朝的司馬溫公,即司馬光,是個友孝忠信的人,所以能成為一代名儒賢相。他和哥哥司馬旦,十分友愛情深,感情很好。
司馬旦八十歲的時候,司馬光也是一個老人了。但他對待哥哥,就像對待父親一樣敬重,又像對待小嬰孩一樣關懷備至。每餐吃飯若稍稍遲了點,他就趕緊去問哥哥:「你餓了嗎?」天氣稍稍冷一些,他又趕緊試一試哥哥的背部,問他:「哥哥的衣服夠不夠?」
李文耕評論說:「司馬光真是一代賢人。孝行友道出自於天性。他對待哥哥像父親般,那是極敬;如嬰兒般關懷,那是極愛。又敬又愛,那就是友悌的典範了。」
《孝經》云:
「孝子之事親也,居則致其敬,養則致其樂。病則致其憂,喪則致其哀,祭則致其嚴。五者備矣。然後能事親。」夫孝,始於事親,中於事君,終於立身。試觀烏鳥反哺,羔羊跪乳,禽獸尚知孝,可以人而反不如乎?
「悌者,所以事長也。無論伯叔、姑姊、兄嫂、師友,凡長於我者,皆應敬以事之,而友愛若弟、若妹。
「是悌也者,在家則謂善於事兄,出外則謂善於事長。舉凡年長於我,分長於我.職長於我者,固無論已;推之,德行長於我,學問長於我,皆長也。」
五、文節昆仲,難兄難弟
明朝的李廷機,做官做到了大學士(大學士:內閣長官,負責起草詔令,批答奏章,官品雖較低,實握宰相之權),可他的弟弟,卻仍是一介布衣,老百姓一個。弟弟上京去拜見哥哥李廷機,覺得自己的衣服鞋帽,不但破舊寒磣,還一看就知道是個在田裡種地、從農村來的,他怕給哥哥丟臉,到了京城的第一件事,就是上街重新購置行頭。他按照當時的時尚,從上到下,換了一套光鮮亮麗的衣帽,穿戴得十分神氣,這才去見當著大官的哥哥。
兄弟相見,自是一番噓寒問暖,詢問家事。說完這些後,李廷機忽然想起,驚訝地問弟弟:「你怎麼穿戴得如此新鮮光亮?」並問他:「難道你已經進了學、中了秀才?或者捐得了一官半職?」
弟弟回答說:「不是的,沒有呀。」李廷機便問:「那你原來的衣服鞋帽呢?你一直在農村幹活,不可能穿得如此軒昂亮麗的呀。」弟弟只好說:「原來的衣物太寒磣,這不,卷在衣袖中呢。」李廷機說:「何必如此呢?穿戴原來的就好。」便給他講了一番道理。而當弟弟的,便遵照哥哥的話,立即換上了原來的寒簡布衣,一點也沒有不高興的樣子。
李廷機實在是為弟弟著想,不忍弟弟落下讓世人笑話、不妥的名聲。而弟弟原來怕自己的形象,會給哥哥造成不好的影響,也是為哥哥著想。待哥哥勸誡後,便愉快地接受教育,誠懇地遵命,這真是一對文節不相上下的好兄弟。(原文是:「文節昆仲,可謂難兄難弟矣!」)
六、章溢要捨身救侄兒
元朝順帝至正年間,黃州地方經常有一幫匪寇,從福建過來,騷擾、禍害百姓。有個叫章溢的人,帶著他的侄子章吁仁,避亂山中,但章吁仁還是不小心,被匪寇抓去了。章溢說:「我哥哥就只留下了這個兒子,我怎能讓哥哥無後代啊!」
於是.章溢不顧自身安危,便跑到匪寇那裡,說:「章吁仁還是個小孩,無知無識,你們殺了他也沒有什麼意義,我願意代替他被你們殺。」
匪寇不理會他,章溢便苦苦哀求,號啕大哭,又說:「只因章吁仁是自己的親侄兒,而自己的哥哥,只有這一根獨苗留在世上,看在這孩子可憐的分上,請放了他。」如此這般,匪寇終於被他感動了,於是便把他們倆人,都釋放了。
從來,在處變之時,最是能檢驗一個人的真情真意。章溢對兄長侄兒的深情篤志,可以算得上是烈士大丈夫的所作所為了。
七、張閏之家,八代同居,皇上旌表
元朝時代,有個叫張閏的人,他家已經八代同居,而沒有分家了。所以家裡人有一百多,但從不見有不和睦、不友愛的。每日,只見他家的所有婦女,都會齊聚一室,大家有說有笑,愉快地一齊做著女紅,做完活後,大家又把東西,齊齊放在另一倉庫,從不見有人私自拿了東西,藏在自家的。而家裡的嬰幼兒,一旦有啼哭的,則每位哺乳期的婦女,都會抱起哭著的孩子,給他餵奶,從不會先仔細辨認是不是自己的親生孩子。所以,這些母親們,誰也不會計較哪個才是自己的親生孩子。而孩子們,也不知哪個才是自己的親生母親了。
那個地方的縉紳之家、世襲之家,人人都自嘆不如,認為自家遠遠不如張閏家,對張閏家十分敬重。所以到至元年間,皇上下令一定要好好旌表他家。
唐朝時,有張公藝九世同居,宋朝時,有陳昉十三代同居,都是共處一家,不為私蓄,共乳其子,令人欽佩無已!
【附言】
華夏民族,本是一家;
世代友好,共繁奇葩。
共產惡黨,挑撥分化,
文化要命,革人鬥殺:
好勇毒狠,互揭互罵;
父子反目,夫妻對打;
國不如國,家不像家。
今欲毀港,故伎來煞:
流氓特首,射彈噴辣;
醜絕人寰,無以復加。
天滅中共,快點來吧!!!
(均據清代蔡振紳《八德須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