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農曆八月十五,是居住在劍湖邊的白族青年聚會的時間。每年這個時間,姑娘小夥子都會在黃昏時分划著小船到湖心,每艘船相隔20多米,大家在船頭高聲歌唱,尋找意中人對唱調子。唱到一定時候,小夥子會將預先準備好的燭燈點燃後放到湖面上,任其隨風漂蕩。燭燈漂到哪個姑娘的船頭,如果姑娘把燈澆滅,說明姑娘不願接受小夥子的追求。如果姑娘高高興興地接住燭燈,小夥子就可以把自己的船和姑娘的船靠攏,並跳上姑娘的船,與其對唱「搭橋」調。接著兩人可以通過對歌,一唱一答,進一步發展。
在雲南蘭坪、碧江等地居住的白族支系——那馬人,青年男女一般從十六、七歲開始談情說愛。那馬小夥子要是看中了一位姑娘,他就會千方百計探尋姑娘經常走的山路。等姑娘出來時,小夥子就躲在岔道口,摘一把樹枝,放在岔道正中,頭朝著自己要走的方向。當姑娘走近時,小夥子一邊向前走,一邊不時向後觀察姑娘的行動。
姑娘看到岔道口的樹枝和前面的小夥子之後,如果朝樹枝的方向走,表示她同意小夥子的求婚。如果不朝樹枝所指方向走,說明她不接受小夥子。小夥子在前面看著,對姑娘的態度也就一目瞭然。
那馬人小夥子有沒有對象,只要看他們的鞋子,如果他們腳上穿著四鼻子草鞋,說明小夥子已經有意中人了。這四鼻子草鞋,就是姑娘送給小夥子的。那馬姑娘從小就學打草鞋,一般送給兄弟姐妹和親友的都是二鼻子草鞋,只有送給情人的才是四鼻子草鞋。
在大理,白族送訂婚禮一定要以六計,比如16、106、266等,據說這時因為白族是六詔(唐朝時大理地區的六個部落)的後裔,祖先每年送給大唐的禮品都是六份,大唐回贈禮品也是六份,所以定親往來禮品也必須是帶「六」的。
在洱海東邊居住的白族,婚禮保留有較多的古老風俗。結婚這天,新郎帶著接親隊伍到女家接新娘,當走到新娘家門口時,新郎會摸出三個蠟丸,一個接一個地向新娘家門口的石墩上砸去,發出三聲巨大的炮響。原來這是他們自製土炸彈。炸彈的硝煙未散,小夥子端著裝有香菸、酒、茶、糖的大茶盤,向客人一鞠躬,把客人迎進去。在新郎接了新娘回到自己家後,一進男方家門,新郎新娘就搶著往洞房中跑,看誰先強搶到洞房中的枕頭,預示誰就是未來家中當家作主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