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國2014年08月19日訊】中紀委網站近日刊文指出,當前反腐敗鬥爭形勢依然嚴峻複雜。文章稱,從現在查辦的腐敗案件、信訪舉報線索和巡視發現的問題可以看出,不僅是沾錢、沾權地方容易滋生腐敗,就連以往大家認為的「清水衙門」都出現窩案,令人拍案驚奇!
所謂「清水衙門」,是民間對那些權力不大、「油水」不多的政府部門的統稱。例如「計生委」、「綠委會」、「救災辦」等等。跟那些權力如山、錢財似水的部門,如公安局、交通局、國土局相比,好像簡直不值一提。在人們的習慣思維中,腐敗的重災區是權力比較大的肥差部門和肥差崗位,因為只有這些部門和崗位才有貪腐的土壤和條件。
但俗話說,蟹有蟹路,蝦有蝦路。生財之道,各有門逕。前不久就爆出「清水衙門」貪腐案頻發的新聞。一筆扶貧款從市到縣被侵吞40%,從縣到鄉又被剋扣40%;一張小農機具秧盤的國家補貼2毛5分,農技站就剋扣1毛8分,站長還要貪3分;一個售價數百元的骨灰盒,民政幹部也要拿15元回扣……
近年來,「清水衙門」的腐敗時有發生。安個路燈,栽點花草,不會與貪腐掛上鉤吧?然而,媒體報導,安徽省黃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對黃山市園林管理局原局長耿曉軍貪污、受賄、挪用公款和巨額財產來源不明案作出一審判決,耿曉軍被判處無期徒刑。福利院該是一窮二白的「清水衙門」吧?可武漢市福利院院長陳禮傑在清水裡也能摸魚,一年之中就撈了13萬元好處。扶貧款不至於成為貪腐的對象吧?但在內蒙古巴彥淖爾市扶貧款被層層扒皮:從市裡下到旗縣,被以「活動經費」的名義剋扣40%,從旗縣下到鄉鎮又被剋扣40%。「活動經費」隨後被一些幹部侵吞,其中市扶貧辦主任郭某任職3年就貪污373萬元。
再比如像氣象局這樣的「清水衙門」,很少有人知道他們除了享受政府撥款之外,還有許多資金來源,像手機用戶接收氣象信息要收費,媒體要刊登天氣預報要收費。據說,電視臺新聞節目前的氣象預報時段,這麼黃金的時段是氣象局掌控的,在播報天氣時插播的廣告都是氣象局組織和收費的。這些信息費、廣告費足足可以讓只有幾十個人的小小氣象局肥得冒油。當然還有一些不被人注意到的地方。如人工降雨,一發炮彈可以是一二千元,也可以是幾萬元,來去幅度太大,而且有沒有效果,誰也不可能打「包票」。到底打了多少發,也很難搞不清楚。因此,像這樣的機關,如果監管稍一放鬆,就會被這些腐敗分子找到空子而鑽。
其實,像類似的被看作是「清水衙門」的機關和單位還有不少,如地震、環衛、菸草、鹽務、農機、綠化、防疫、血站、殯葬……等等,與「肥缺衙門」相比,「清水衙門」錢少,但是有權,且較為集中,一旦腐敗,其危害程度也不容小覷,往往會出現「一伸手便拿個夠」的扭曲心態。歷史的經驗告訴我們,只要有權力行使的地方,都可能存在權力尋租的可能和空間,「清水衙門」也就有可能變成「油水部門」。
「清水衙門」頻發貪腐案給我們什麼警示呢?權力不分大小,「衙門」不分清渾,只要有權力存在,就要精心設計監督制約機制。尤其是在當代,政府的管理和服務職能大為膨脹,各個政府部門都掌握著大量的公共資源,在利益再分配時,如果沒有嚴密的程序設計和嚴格的外部監督制約,難免會受到外來因素的影響出現偏差,把公共資源當作「唐僧肉」據為私有或合謀集體侵佔。
任何「衙門」的設立和存在,都有賴於權力的存在,「衙門」是行政權力的載體。只要是「衙門」就都擁有相應的權力,相互之間的差別只是權力大小之分,而不是有無之分。換句話說,無論「清水」還是「渾水」,但都有「水」,而有水就會有魚,有魚就有人對它垂涎欲滴,會想方設法將它據為己有。當「衙門」裡的人將本不屬於自己的魚非法據為己有時,就產生了腐敗。「清水」可能產生小腐敗,「渾水」則容易製造大貪官,但這都是權力的本質屬性。
更何況,從本質上講,所有公共權力都是一種資源,它的背後是利益。公共權力的行使,意味著對資源的配置和利益的分配。也就是說,有權力就有權力濫用和權力尋租的可能,而當權力可以換錢時,「衙門」也就不再「清」,「衙門」裡的人也就不再「正」。這世上本就不存在什麼「清水衙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