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爆炸傷者衣服被燒光
【看中國2014年08月07日訊】8月2日,江蘇昆山市中榮金屬製品有限公司拋光車間發生粉塵爆炸特別重大事故,目前已造成75人死亡,185人受傷。國務院「8·2」特別重大爆炸事故調查組初步判定:問題和隱患長期沒有解決,粉塵濃度超標,遇到火源,發生爆炸,是一起重大責任事故。事故主要責任人是中榮公司董事長吳基滔等相關負責人(2014年8月4日新華網)。
針對中榮公司問題,國務院事故調查組總結出沒有按規定設置獨立吸塵裝置,電器設備沒有按防爆要求配置,安全生產制度不落實不完善,沒有按規定清理管道積塵,沒有對工人進行安全培訓等5點原因。這幾乎是每一同類工廠發生事故共同隱患共同問題。就是這樣誰都可得懂的簡單問題,硬是釀成如此災難性重大事故。
「昆山爆炸案」是一起特別重大爆炸事故,這也是一起重大責任事故。一切機器設備、裝置不是特別重大爆炸事故的關鍵;中榮公司董事長吳基滔等相關負責人自然是這起起特別重大爆炸事故主要責任人;這自然是誰都清楚的事情。我們的社會是公權力無所不能的社會,我們的公權力包攬一切。在這樣背景下,人們需要追問的是,在這起特別重大爆炸事故中,地方政府、地方政府的監管部門應該承擔什麼罪責?
熟悉企業情況的都知道這家企業污染大,一直存在安全隱患,許多年輕人不願意幹。工人一進車間明顯感覺呼吸困難、胸悶。開工半天每人身上全是粉塵,工人每天清理自己操作臺都能清理出一捧粉塵。怕污染外面,車間不得開窗通風。有工人將打火機帶進拋光車間,甚至抽煙。「懂點的人都知道,車間裡面太危險。」對此,我們的政府怎麼就毫無所知,地方監管部門怎麼就毫無所知?
粉塵是引發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重要隱患,國家早就制定《粉塵防爆安全規程》。2012年,國務院安委會在全國開展鋁鎂製品機加工企業安全生產專項治理。再完美的制度不落實,制度也是虛設。中榮公司怎麼就成了一個監管死角?顯然,在安全大檢查中,當地沒有完全落實「全覆蓋、零容忍、嚴執法、重實效」要求。當地政府有關領導和相關部門監管責任落實不力,是導致事故發生重要原因。
問題面前,人們看不到地方政府、監管部門的反思,他們卻能振振有辭地推諉。稱什麼昆山開發區經濟發展局僅設4人安全科,基層執法力量十分薄弱。出了事故總會編造出一條人少的理由,這是最荒唐的理由。中國擁有世界最龐大的公務員隊伍;中國擁有世界最龐大的監管隊伍;但中國也是社會問題最多的社會。試問究竟要把監管隊伍擴充到多大規模能保證不出事?被腐蝕生鏽的監管隊伍擴充多大規模也會失效?
中榮電鍍污染嚴重,環保局要求其停業整頓,為什麼能依然開工?中榮生產環境早該整改,為什麼能屢屢矇混過關?安監等相關部門檢查當天,中榮至少減少一半工作量;有時等到檢查組快來時再開工,以減少粉塵量;或提前突擊清理噴水保濕;甚至把工人安置在空廠房,製造沒有生產假象。安監檢查前,廠方何以提前早知道?在這雙方「心照不宣」背後是否是縱容他們弄虛作假?顯然,中榮的「公關手段」產生效應。一切違規不合格企業能通過安檢,只能是背後存在金錢交易!正是他們背後的金錢交易,導致75人鮮活的生命消逝,185人命懸一線。相關監管部門是「昆山爆炸案」的原凶;是他們的權錢交易導致人命關天的安全「紅線」被任意踐踏;一切事故背後總有腐敗的影子。權錢交易導致這個全國縣級「首富」城市蒙上重重陰影。這不該有人為此付出沈重代價嗎?
事故調查組長楊棟樑在會議上發問?「安監、勞動、衛生、商務等相關部門,為什麼沒有發現問題?」「是誰在走形式、走過場?工作不落實?」人們還需追問的是昆山開發區相關部門究竟有多少公眾人員?哪一部門發揮了監管作用?這些年來,我們的安監領域因背後金錢交易而監管不力,一切監管是虛設。不作為的監管一再導致重特大事故發生。然而,最可悲的是瀆職、違法犯罪成本太低!
昆山中榮粉塵爆炸特別重大事故,對傷員救治的形勢依然嚴峻,問題後果和影響都還沒有見底。楊棟樑要求盡快查清認定責任人,讓違法企業付出更大代價,汲取血的教訓。嚴厲追究企業的主體責任和當地政府、相關部門的監管責任。75人生命和185人受傷的嚴厲追究,當地政府和相關監管部門責任人是不是又要被「警告、記過」?這樣的「嚴厲追究」人們見多了?正是這樣的「嚴厲追究」讓企業無視安全生產;正是這樣的「嚴厲追究」讓監管部門私慾膨脹。如仍是這樣的「嚴厲追究」?那是對死者的輕蔑;傷者的褻瀆;對類似企業慫恿!是不是該有一些政府官員、監管官員被追究刑責?是不是該有人被「雙開」?是不是該有人被降級到低?不然,何以安慰逝去的生命和傷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