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國2014年06月03日訊】郭羅基:第一,違反憲法,越權簽訂《中俄睦鄰友好合作條約》,喪失領土,又簽訂中蘇密約,放棄國防,江澤民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第二,鼓動資本家入黨,改變共產黨的性質,從而又改變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國家政權的性質,變社會主義為權貴資本主義,江澤民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第三,鎮壓公民的組黨活動,迫害中國民主黨的成員,江澤民涉嫌侵犯公民的民主權利。第四,鎮壓法輪功和其他宗教團體,江澤民涉嫌非法剝奪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權。第五,兒孫們出入官場和商場,既掌握權力又擁有資本,江澤民涉嫌為親友非法牟利。
江澤民成為黨國元首,本來就沒有合法性的依據,既不是循民主程序產生的,也不是按共產黨的指定接班人培養出來的。1989年,面臨洶湧的人民運動,軍委主席鄧小平調兵遣將,勤王京師。在李鵬宣布北京部分地區實行戒嚴的幹部大會上,楊尚昆說:軍隊進城不是針對學生的。當時人們以為這是掩飾之詞。後來才明白,確實不是針對學生的,而是針對趙紫陽的。大軍壓境,發動軍事政變,奪了總書記趙紫陽的權。老人幫慌忙之中亂點鴛鴦譜,點了江澤民。趙紫陽下臺,江澤民上臺,才發生六四血案。江澤民也是製造血案的責任者。
製造血案的主要責任不在江澤民,但壓制六四事件平反、將趙紫陽幽禁至死,主要的責任者是江澤民。江澤民統治13年,再加胡錦濤無所作為十年,維護六四事件的錯誤結論,成為歷史的定勢。現在台上的人,與血腥鎮壓並無瓜葛,本來不難正確處理六四事件。但共產黨內有一條不成文法,政治局的決定必須經「老同志」點頭。「老同志」中為首的就是江澤民。所以,首先要砸碎壓制平反的大石頭,才能翻轉六四事件,清算製造血案的主要責任者。
胡耀邦、趙紫陽主政的80年代,中國是大有希望的。胡趙的反腐敗激起了人民的熱情,才引發反腐敗的天安門抗議運動。出動軍隊鎮壓反腐敗的人民運動,就是武裝保衛腐敗。江澤民上臺,開啟了中國社會全面腐敗的時代。時至今日,如果反腐敗只是抓個案,那是抓不勝抓,必須追究以江澤民為代表的一個時代的謬誤,才是釜底抽薪。
江澤民卸任後,仍以「婆婆」自居,幕後干政。中南海和中央軍委均設有「江辦」。12年間,江澤民就中央政治局的工作、決策等擅作「批示」,共有350多次,濫發「建議」、「意見」、「看法」的書面材料48份,還以個人名義召開「座談會」20次。胡錦濤做了十年「小媳婦」。習近平還能甘當「小媳婦」嗎?
走民主化的韓國道路,政治變局必須從江澤民頭上開刀!
從江澤民頭上開刀,起訴江澤民,必須按《刑法》、《刑事訴訟法》辦事。
江澤民至少犯有五樣大罪。
第一,違反憲法,越權簽訂《中俄睦鄰友好合作條約》,喪失領土,又簽訂中蘇密約,放棄國防,江澤民涉嫌危害國家安全。
1999年12月9日,在江澤民和葉利欽的主持下,中俄兩國政府於北京簽署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俄羅斯聯邦政府關於中俄國界線東段的敘述議定書》、《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俄羅斯聯邦政府關於中俄國界線西段的敘述議定書》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俄羅斯聯邦政府關於對界河中個別島嶼及其近水域進行共同經濟利用的協定》(簡稱《中俄邊界議定書》)。根據《議定書》,1689年(康熙二十七年)9月7日簽訂尼布楚條約以後,歷次中俄不平等條約《璦琿條約》、《北京條約》、《伊犁條約》所侵佔的中國土地150萬平方公里,悉數斷送給俄羅斯,而且又一次喪失1958年被毛澤東爭回來的圖門江的出海口。中國所去失的土地,遠遠超過激發五四運動的喪權辱國的《二十一條》。
2001年7月16日,江澤民與普京在莫斯科簽訂《中俄睦鄰友好合作條約》。《條約》第六條載明:「締約雙方滿意地指出,相互沒有領土要求,……嚴格遵守兩國間的國界。」這就是為《中俄邊界議定書》背書,以條約的形式確認《議定書》所劃定的國界。只能說是俄羅斯「滿意地指出」,因為已經滿足了俄羅斯的「領土要求」,所以「沒有領土要求」。同時也是束縛中國,不能再提出「領土要求」。
「10月革命」後,列寧曾兩次表示廢除俄國與中國簽訂的不平等條約,但斯大林沒有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中共政府宣布:「舊政府」所簽訂的不平等條約一概無效。1950年,毛澤東赴蘇與斯大林談判簽訂《中蘇友好同盟互助條約》時,有意擱置領土問題,為爾後追討由於不平等條約所喪失的國土留有餘地。
江澤民將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半個世紀以及近代一個多世紀,中國人民唸唸不忘的北方??領土拱手讓人,是民族的罪人。
江澤民簽訂《中俄睦鄰友好合作條約》是違憲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八十一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的職權之一是: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決定,批准和廢除同外國締結的條約和重要協定。批准和廢除同外國締結的條約和重要協定,決定權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即憲法第六十七條規定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職權的第(14)項,國家主席實際上只有發布權。中國的國家主席類似日本的天皇、英國的女王,是虛位國家元首,與俄羅斯的總統是不相當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幷無簽約權。簽約權是屬於憲法第八十九條規定的國務院職權的第(9)項:「管理對外事務,同外國締結條約和協定。」江澤民越權與外國簽訂條約是違憲的,而應當履行的發布權卻不履行。《中俄邊界議定書》的內容中方從來沒有公布,經俄方公布,才為國人所知。江澤民又觸犯《刑法》分則第九章的瀆職罪。
更有什者,江澤民與俄羅斯還有秘密協定。2002年,普京訪問中國大陸回國後,授意俄通社於12月18日以「軍事評論員」的名義,公布了1991年江澤民與葉利欽簽署的《中俄兩國政府間在彼此削減邊界地區武裝力量和加強軍事領域信任問題上的相互諒解備忘錄》。備忘錄中,中國單方面承擔義務,在邊界上主動後撤500公里,而俄羅斯只後撤100公里。俄羅斯的「軍事評論員」說:「中國氣魄宏大。」佔了便宜還要揶揄中國。12月25日,中國的千龍新聞網(http://www.qianlong.com)報導了俄通社公布的《中俄兩國政府間在彼此削減邊界地區武裝力量和加強軍事領域信任問題上的相互諒解備忘錄》,多家網站又加以轉載,中國人民才得知江澤民所幹的賣國勾當。
江澤民違憲行使職權,簽訂《中俄睦鄰友好合作條約》,喪失領土,又簽訂中俄密約,放棄國防。江澤民的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〇二條規定的「背叛國家罪」:「勾結外國,危害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主權、領土完整和安全的,處無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第一一三條還規定:在危害國家安全罪中,「對國家和人民危害特別嚴重、情節特別惡劣的,可以判處死刑。」
江澤民訪問俄羅斯的時候,得意忘形地說:「有到家的感覺。」以俄為家,這就是江澤民出賣中國的心理基礎。
江澤民的一身輕骨頭和一臉奴才相!
第二,鼓動資本家入黨,改變共產黨的性質,從而又改變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國家政權的性質,變社會主義為權貴資本主義,江澤民涉嫌顛覆國家政權。
2001年,江澤民在為中共十六大作輿論準備的「七一」講話中說:「我們應該把承認黨的綱領和章程、自覺為黨的路線和綱領而奮鬥、經過長期考驗、符合黨員條件的社會其他方面的優秀分子吸收到黨內來。」所謂吸收「社會其他方面的優秀分子」是鼓動資本家入黨的委婉說法,因為資本家早已被江澤民改稱為「也是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了。美國尼克松研究中心中國項目研究主任助理泰納挑明:「進一步促進私營經濟的發展符合中國領導層的既定方針。中國國家軍委主席江澤民提出的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以及吸收資本家入黨就是這方面努力的一部分。」
果然,2002年召開的中共十六大,代表中就有九個資本家。浙江臺州飛躍集團董事長丘繼寶,於2002年11月10日晚,在中外記者鎂光燈的閃爍之下,以資本家代言人的身份召開了黨代表記者招待會。在十六大通過的修改黨章中,還將黨員發展對象中的「其他革命分子」修改為「其他社會階層的先進份子」。資本家入黨,完成了合法手續,資本家階級的「先進份子」冒充無產階級的先鋒戰士。江澤民的綱領是「悶聲大發財」。想發財的中外資本家都投身到江澤民門下,江記共產黨完全變了質。
江澤民自以為吸收資本家入黨是新思維。新思維應當是允許資本家組織自己的政黨,與共產黨競爭,而不是吸收資本家加入共產黨。江澤民的「七一」講話,完全是堅持一黨專權的陳舊思維。吸收資本家入黨無非是擴大一黨專權的社會基礎,到時候可以像唐太宗那樣洋洋得意地說:「天下英雄盡入吾彀中矣!」
共產黨堅持一黨專權,資本家加入共產黨;權力和資本的聯合統治,導致中國的工人和農民又淪為被剝削、被壓迫的現代奴隸。
江澤民的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〇五條的「顛覆國家政權罪」:「組織、策劃、實施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的,對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處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從江澤民時代開始,司法機關經常判處表達不同政見者為「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實質是壓制人民的言論自由,掩蓋江澤民本人的顛覆國家政權罪。
非法剝奪公民信仰自由
第三,鎮壓公民的組黨活動,迫害中國民主黨的成員,江澤民涉嫌侵犯公民的民主權利。
1998年6月,美國總統克林頓訪問中國大陸期間,幾個城市的中國公民開始籌建中國民主黨。最先成立的是中國民主黨浙江省籌備委員會,宣稱中國民主黨的主張是實行多黨憲政民主,於6月25日由王有才、王東海、林輝向浙江省民政廳申請登記,其後北京、上海、山東、湖北、遼寧、四川等地相繼成立籌委會,幷分別向本地民政部門申請登記。民政部門非但不予登記,克林頓訪問中國大陸結束即開始鎮壓。江澤民說:「近來有一個動向,就是國內外的敵對分子相互勾結,策劃所謂'合法組黨',或者打著什麼別的旗號搞組黨的政治圖謀,實際上是想在中國搞出一個與共產黨分庭抗禮的反對黨,最終推翻共產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對他們的這種政治野心,我們要保持高度警惕,一有風吹草動,必須立即制止在萌芽狀態,必須堅決徹底地粉碎他們的這種企圖,切不可心慈手軟。」(《江澤民文選》第二卷,第572頁。)江澤民把克林頓訪問中國大陸期間中國公民籌組民主黨,叫做「國內外的敵對分子相互勾結」,鎮壓「合法組黨」即維護共產黨的非法專權。
1998年12月21、22日,籌建民主黨的主要成員王有才、秦永敏、徐文立分別被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1年、12年、13年。爾後200多位中國民主黨成員被拘留、逮捕和判刑。鎮壓行動連綿不絕,直到2011年3月25日,還有四川的中國民主黨人劉賢斌再次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總綱第二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不是屬於任何政黨。江澤民稱民間組黨為「與共產黨分庭抗禮」,即視國家權力為共產黨所有,不許他人染指。共產黨的黨天下代替了封建王朝的家天下,黨權即皇權。中國徒有政黨之名而無政??黨政治之實。憲法第三十五條還規定,公民享有結社自由。如果沒有政黨法另行規定,結社自由也包括組黨自由。江澤民的行為,不但違反憲法,也觸犯《刑法》分則第四章的侵犯公民民主權利罪。
第四,鎮壓法輪功和其他宗教團體,江澤民涉嫌非法剝奪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權。
法輪功是信仰佛法、提倡煉功的民間團體。1999年4月25日,萬餘法輪功成員在圍繞中南海的人行道上站立,進行和平的請願,要求尊重信仰自由,釋放在天津被抓捕的45名法輪功成員。時任總理的朱鎔基,會見五名請願者代表,進行協商,萬餘法輪功成員自動散去。問題已經解決,江澤民卻忽然翻臉,認為:「法輪功問題有很深的政治社會背景乃至複雜的國際背景。這是1989年那場政治風波以來最嚴重的一次事件。我們必須認真對待,深入研究,採取有力對策。」(《一個新的信號》,江澤民寫給政治局及其他有關領導同志的信,1999年4月25日。)
他不顧其他領導人的反對,一意孤行,決定鎮壓。6月10日,成立鎮壓的執行機構,名曰610辦公室。7月20日,在全國範圍內抓捕被公安部門認定的法輪功負責人。22日,宣布取締「法輪大法研究會」,全面鎮壓法輪功成員,一週內至少有5000人被捕、抄家。
採取鎮壓行動之後,才發現缺乏法律根據。1999年10月30日,第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關於取締邪教組織、防範和懲治邪教活動的決定》。在作出決定之前三個多月,已經以邪教的名義取締法輪功;而在取締法輪功之前,已經開始抓人。鎮壓程序的每一步都是非法的。
2000年4月19日,新華社公布,共有84名法輪功成員被判刑,更多的是被判為勞動教養。2004年,聯合國的一份報告顯示,數以十萬計的法輪功成員未經合法程序而遭關押,被拘禁的成員遭到中共政府的強迫勞動、施以酷刑、直到折磨至死。
江澤民的反人權行為引起國際公憤。2009年,曾經從英國引渡智利獨裁者皮諾切克進行審判的西班牙國家法庭,法官伊斯馬爾·莫雷諾(Ismael Moreno)按照國際法「普世司法管轄權原則」(Universal Jurisdiction),向在中國大陸的江澤民、薄熙來等五名被告遞送調查信,信中就每個被告人迫害法輪功的情況提出問題。同年11月19日,伊斯梅爾?莫雷諾法官就法輪功成員在中國遭受酷刑折磨案,接受對前中共領導人江澤民等人提起的公訴。2013年11月18日,西班牙國家法庭又向江澤民、李鵬、彭佩芸等五名前中共政府官員簽發逮捕令,要求到庭接受關於在西藏地區進行人權迫害的審判。
2009年12月17日,在經過四年的調查取證後,阿根廷聯邦法院刑事及懲治庭第九法庭法官拉馬德里德(Octavio Araoz de Lamadrid)宣告江澤民等針對法輪功成員干犯群體滅絕罪及酷刑罪,並下達逮捕令。一旦江澤民離開中國,國際刑警可以立即逮捕歸案。而中國居然成了窩藏國際逃犯的場所。此外,法輪功成員也向美國、加拿大、德國、比利時、瑞典、荷蘭、希臘、玻利維亞、智利、澳大利亞、紐西蘭、韓國、日本等國家的法院起訴了江澤民,大多已經立案。中國應當響應國際上的正義呼聲。
江澤民鎮壓的理由是法輪功宣揚「歪理邪說」。信仰本來是非理性的。信仰自由意味著人民有權信仰任何「理」、任何「說」。即使是「歪理邪說」,可以教育,不能鎮壓。以專制鎮壓愚昧,以愚昧反抗專制,有違現代文明社會的準則,也是對於提倡民主和科學的「五四」傳統的反動。
江澤民不但鎮壓法輪功,也壓制其他宗教團體的信仰自由。從江澤民時代開始,中國有「地下教會」,信教而轉入地下,就因為沒有信仰自由。
江澤民的行為,違反《憲法》第三十六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享有宗教信仰自由的規定,同時也觸犯《刑法》第二百五十一條「非法剝奪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
江澤民兒孫們出入官場和商場
涉嫌為親友非法牟利
第五,兒孫們出入官場和商場,既掌握權力又擁有資本,江澤民涉嫌為親友非法牟利。
江澤民的長子江綿恆,1993年1月在中科院上海冶金研究所當一名普通技術員,四年後竟升任所長。兩年後,既無科研成果又無管理經驗的江綿恆居然被任命為中國科學院副院長,人稱「坐著火箭上升的領導人」。
1994年,江綿恆以不正當的手段攫取上海聯和投資有限公司,自任董事長兼總經理。該公司先後投資中國網通(CNC)、上海汽車工業(集團)總公司、上海機場集團公司、中芯國際、鳳凰衛視等企業,擁有十幾家控股公司。凡是上海的重要經濟領域,江綿恆都要插手,甚至上海過江隧道、上海地鐵等等,也都有份。他到底有多少董事頭銜?沒人說得清。人稱江綿恆是「中國的電信大王」,也是「上海灘的大哥大」。
2000年9月,江綿恆和台商王永慶的兒子王文洋宣布合作創辦宏力微電子公司,總投資64億美元。號稱合資,但據王文洋透露,實際上他一分錢沒出,全是江綿恆從銀行弄來的錢。江綿恆何以如此神通廣大?
2001年5月,江澤民帶了江綿恆出席在香港舉行的「財富論壇」,囑意他與各國政要和跨國公司的巨頭們週旋。江綿恆成了中國官商一體的代表。
江澤民的次子江綿康,本是一個無線電技術人員,江澤民退休前把他安插到軍隊。江綿康毫無軍功,卻在軍中不斷提升,官至少將,擔任總政治部組織部部長。
江澤民的長孫江志成,是總部設在香港而在享有免稅優惠的開曼註冊的博裕投資顧問有限公司(BOYU Capital)董事。《華爾街日報》稱,江志成的政治背景對博裕投資「無疑助了一臂之力」。路透社報導,「中共前領導人江澤民的年僅28歲的孫子江志成在短短几年內成為中國金融界的耀眼新星,他創辦的博裕基金成為一家炙手可熱的金融公司。」
此外,江澤民的堂妹們、外甥們個個飛黃騰達,真是一人當權,雞犬升天。
江澤民的行為,觸犯《刑法》第一百六十六條為親友非法牟利罪。
江澤民說:「領導幹部一定要管住管好自己的配偶和子女。中國早就有‘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的古訓。家都治不好,何談治黨治國?這幾年,在領導幹部中,治家不嚴,對配偶子女利用自己的地位和權力的影響謀取非法利益視而不見、不聞不問,甚至庇護親屬違法犯罪的人,不是在減少,而是在增加,教訓十分深刻。」(在中央紀委第四次全體會議上的講話,2000年1月14日)可見,江澤民明知故犯,應罪加一等。
江澤民罪行嚴重,數罪並罰,應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特此向中國司法機關建議如上。
江澤民尚有其他嚴重問題,雖不適用法律,也應當在政治上、組織上進行處理。
對江澤民的起訴和處理,不僅是正確評價天安門運動之必需,也是開啟中國民主化的契機。
如果,中國既不走臺灣的道路,也不走韓國的道路,怎麽樣?歷史老人自有教誨。
2014年5月
(作者為紐約科學院院士、哈佛大學法學院榮休資深研究員、中國司法觀察小組成員)
来源: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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