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漢(右)、袁寶璟共證「三誡律」
【看中國2014年05月27日訊】儘管周永康案件還未塵埃落定,但與周濱關係密切的四川富商劉漢案近日一審結束,劉氏兄弟均判死刑。聯想起劉漢與2006年遼寧富商袁寶璟案的關係,我突然想到,劉、袁兩位用自己燦爛一時但結局卻不美妙的人生,共同證明了近30年《中國商界生死書》的三條重要誡律,即每一條成功之道,都為成功者留下了一道不知何時可能啟動的死亡暗道。
誡律一:遊走權貴與江湖之間是把雙刃劍
中國富人在傲視窮人的同時,卻又自稱自己是「弱勢群體」,這所謂「弱勢」,當然不是與普通平民百姓相比較,而是與政府的強權相比較。在政府那凌駕一切的政治強權面前,「財富的權力」就顯得微不足道,企業家們自然又成了「弱勢群體」。2006年3月中旬東北富豪袁寶璟因一條命案,袁氏一門三兄弟全判死刑。因此案內情複雜、判刑結果奇特,中國網路言論一反常態,即每當富人遭殺身之禍時網友一片叫好,稱此案是「現代中國之大冤案」。
袁案留下諸多懸疑,諸如他當時用來買命的錢近500億究竟是否存在,如果存在這筆錢,其下落流向何方;那個想要他死的人是誰;……所有這些,都隨著袁的離世而成為商界的耳語流傳。直到2014年劉漢的「黑金帝國」崩塌,劉家兄弟的種種故事成為中國媒體的熱門話題,外界才知那個想要袁氏兄弟死的人是劉漢,劉漢通過商界朋友「周濱之父」的勢力達成滅袁氏三兄弟的心願。
至今,官方對周永康干預袁案審判不置一辭。儘管媒體報導都言之鑿鑿,坊間演義非常豐富,但在劉漢庭審時未露出絲毫端倪。根據中國特色,已經被媒體如此「捕風捉影」大肆報導過的事情,自然不可能毫無根據,之所以未現全豹,乃因其中人物位高權重,完全揭露於世,不只與某權勢要人有關,還與朝廷體面攸關。當局並不想自我坐實自身的體制是一個草菅人命的惡制。
誡律二:摸清競爭對手的靠山是誰
中國商界之間的商業競爭,需要很多「市場外」的競爭,在資源與經營特許權的獲得上,比的是背後的靠山與人脈;在市場競爭中,除了經營才能之外,還需要憑「狠」,這狠除了鬥心術、斗腹黑,還得比誰的手段毒辣,包括買凶殺人等各種毒招。
袁寶璟一介平民子弟,白手起家成為億萬富翁(2006年曾被稱為「中國首富」),當然不會不知道這種中國特色的生存之道,即必須遊走於權貴與江湖之間,因為那既是致富之道,也是保全身家性命與財富之道。但他顯然運氣不好,因為「下結江湖」的需要,他有一位紅黑兩道都很「玩得轉」的朋友兼手下,即遼寧省遼陽市原刑警隊長汪興。這位汪參與了袁公司太多的「機密活動」,並以此為由屢屢向袁敲詐,並因敲詐不遂向有關部門舉報袁寶璟各種罪行,例如挪用公款16億用於股市炒作「鄭百文」(所謂「中國十大股案」之一)、派人槍擊劉漢、偽造國庫券、殺人滅口等等。袁因不堪其擾,才有其兄長雇凶殺汪之舉。
但袁寶璟的腹黑與劉漢相比,只能算小巫見大巫了,劉漢也曾欲花1000萬元買仇家人頭,劉氏兄弟欠下的命案有多起。但那些命都是草民的命,最大手筆乃是藉助朋友周濱父親之手,通過法律將「中國首富」袁寶璟兄弟三人判處死刑。
當時中國進入網際網路時代,袁寶璟可能還不知道資訊乃制勝之寶,竟然漏掉了「競爭對手背景調查」這項基本工作。因此,中國商界生死書今後一定要加上這條誡律:摸清競爭對手的靠山是誰,以便決定是否讓道。
誡律三:家族公司難免覆巢之痛
中國的民營公司不少是家族公司,從道理上講求,不少人知道這是瓶頸,嚴重阻礙了公司做大做強,但形格勢禁,這種企業形式仍將長期存在。
我曾經說過,中國改革開放以來最嚴重的問題就是信用流失。人類社會的信用體系依靠四個層次的信用支撐,即國家信用(即國與國之間的政治信任)、政府信用、商業信用及個人信用。這四個層次的信用在今天的中國都陷入嚴重危機,整個社會的信用體系崩塌,人與人之間的信任只能依靠最原始的血緣紐帶,所以中國的民營企業大多是家族公司,即由父子、夫妻、兄弟姐妹共同經營。大多數情況下是這樣發展而來:家中有某人發達之後,逐漸將各種血親網羅進來。一則是各種血親也有謀職致富的需要,二是基於血親關係的互相信任。
這種從農業社會傳承下來的「打虎還靠親兄弟,上陣須要父子兵」的傳統,雖然解決了基本信任問題,但人無千日好,中國商海棋枰翻覆之事太多,且不說公司內部兄弟反目、親屬成仇之事常見,就以公司遭遇翻船的外部災難來說,家族公司也難免覆巢之痛。比如袁寶璟一家三兄弟因汪興命案共赴黃泉路,另一位堂兄弟被判死緩,形同滅門。事過八年,站在被告席上的劉漢也因「漢龍帝國」高管的血緣關係而遇到麻煩,需要就企業性質是公司還是黑社會組織進行庭辯,庭辯內容之一是劉漢與劉維之間的長期合作及共同行動究竟「是兄弟親情,還是犯罪組織關係?」
假設周濱與劉漢對簿公堂,公訴人稱兩人的關係是權錢交易為主的朋友,我猜想這兩位大概都不會否定這種概括。但要劉漢與劉維兩人弄清楚他們每次重大行動的動機究竟是「兄弟親情還是黑社會組織關係」,恐怕非常困難。他們因兄弟身份而共同組建了漢龍集團,血濃於水的親情是其合作基礎,類似情況在中國民營企業很常見,這種庭辯內容甚至不會增加中國人的道德困惑,只會讓人產生「欲加之罪,何患無辭」的感覺。
中國人為何喜好《袁劉恩仇錄》的復仇版本?
時隔八年,袁寶璟與劉漢這一對商界冤家先後被政府處以極刑。國內商界對劉漢兄弟命運的判詞是:「出來混,總是要還的」,此論暗含「做壞事必有報應」之意,有意忽視其靠山的倒掉才是主要原因。更有意思的是,現代社會日見其稀的復仇色彩成了《袁劉恩仇錄》的新結尾。以下是「導演宋翔V」的微網志原文:「中國首富袁寶璟因與劉漢交惡遭至三兄弟滅門。袁氏夫人央金不能釋懷,遂雇佣三名頂級私家偵探數年來長期潛伏成都暗中調查劉,耗資數百萬,挖出劉氏大量犯罪證據。央金通過文藝界朋友將材料秘密遞達第一夫人,後成為快速拿下劉漢兄弟的關鍵材料。今劉氏兄弟被判死刑,央金完成了一次基督山伯爵似的復仇。」
這個復仇版本的故事更符合中國人的道德審美與倫理想像,一位歌舞稱於當世的美麗女子為夫報仇的故事,可以安慰成千上萬中國成功男人的寂寞心靈,寫小說拍電影肯定賣座,注定會成為廣為流傳的傳奇故事。在我看來,它還暗含國人對於《中國商界生死書》的肯定,即只承認三條誡律導致其成功的一半,卻將另一半暗埋的死亡暗道看成是「出來混」,「混得不好」才可能支付的代價。我想,劉漢如何踏上黃泉路的真相也許已經不重要,重要的是,劉、袁故事將構成《中國商界生死書》的一個不可忽視的篇章,他們用生命共同證明的三條誡律,仍然將被中國商界群雄當中那少部分運氣不佳者繼續演繹證明。
(原標題:《中國商界生死書》─劉漢、袁寶璟共證「三誡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