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的楓橋鎮,是客商糧船聚集的地方。村莊盡頭有座古廟,裡面住著一個姓屈的乞丐。小屈雙腳痿痺,行走不便,每天雖然早出晚歸,但是離不開楓橋左右。
一天早晨,小屈發現廁所旁有一個布袋,打開一看,裡面有幾百兩銀子。他心中暗想,這不知是誰丟的,我是個薄命的人,哪能享受這一大筆財富呢?而且誰知道這是不是救命的錢啊。於是他又回到廟裡坐等失主。到了中午,果然有人急匆匆跑來,在廁所旁看了看,然後捶胸頓足,神情惶恐焦急。小屈問他:「你是不是丟了什麼東西?」那人忙答道:「是呀。你撿到了嗎?」小屈說:「撿是撿到了,但是你得說的絲毫不差,才能還給你。」那人喜出望外,立刻說出銀子有多少封,總數是多少,什麼樣的成色,什麼樣的包裹,果然一一符合,乞丐於是拿出布袋交給那人。來人見銀子失而復得,十分高興,要把銀子分一半送給他,小屈笑道:「你這不是糊塗嗎?我如果貪圖你的銀子,又怎麼會還你呢?而且你如果少了一半錢,就不能辦事了。你快走吧,不要耽誤我要飯了!」那人沒辦法,拿出十兩銀子硬塞給小屈,告別而去。
小屈出門乞討,走到街口,看見很多人圍在那裡,中間有一個很漂亮的小女孩,依偎著父親啼哭。小屈問是咋回事,有人告訴他:「曹家來討債的人,想把這小姑娘搶走抵債,所以她哭的這麼厲害。」小屈問欠了多少錢,眾人告訴他有十兩銀子。小屈聽了大怒:「十兩銀子只是個小數目,為什麼為富不仁竟到這般地步!」不料債主就在旁邊,聽到這番話,大為惱火,指著他說:「你這種快要餓死的人,也來談論仁義?口氣這麼大,你能替他們還債嗎?」小屈慷慨的把先前失主贈給他的十兩銀子拿出來,為那父女倆還了債,取回了欠債契約,眾人也散去了。
姓曹的並不在乎十兩銀子,而是想利用討債的藉口,搶那小姑娘,這下恨透了小屈,於是賄賂衙役,誣陷小屈是小偷,把他銬起來送到官府。吳縣縣令陳公是個精明人,原本就懷疑小屈受了冤枉,正好丟銀子的客人聽說小屈被誣陷,立刻來縣衙為小屈申訴昭雪。陳公聽了,高興的說:「這是個仁義的乞丐啊!」當下以誣告罪重懲了衙役,並傳令楓橋各米行的老闆來縣衙,當眾宣布:「所有米行裡每天收的米樣,都要賞給這位仁義的乞丐,以免他再受沿街乞討的苦楚。」並且給小屈披上紅彩,派轎子送他回去。從此,小屈每天有一石米的收入。有了餘錢,他又漸漸請名醫治病,恰巧遇到一位道士給了他乾荷瓣、茅術等各種藥,小屈用來煎水洗腳,不幾天,足病就痊癒了,走路和正常人一樣。不到十年,小屈購置了大房子,娶了妻子,竟然還成了富翁。
-----事據《子不語》「屈乞者」篇
(小編註:古人說,但行好事,莫問前程,小屈當初還銀子的時候,估計沒想過自己能因此得到什麼回報,但是「天道無私,常予善人」,好人總會有好報的。)
(責任編輯:夏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