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國2014年04月23日訊】增值稅等間接稅的納稅人並不是負稅人,間接稅的納稅人只是替政府代繳稅,然後把稅額加進商品的價格裡轉嫁給終端消費者。如果繼續探討增值稅的本質,我們就會發現,增值稅與收入所得稅是等價的。
在一個經濟體中,國土上所有生產部門每個環節的商品或服務增加值的總和就是國內生產總值(GDP),而國內生產總值大致等於國民收入總值,所以說,徵收增值稅就等同於對國民收入徵稅。
2013年國內生產總值為568845億元,假如只有稅率為17%的增值稅,則政府的稅收總額是96704億元。因為國內生產總值大致等於國民收入總值,如果收入所得稅的單一稅率也是17%,我們不徵收增值稅,只徵收收入所得稅,政府同樣可以獲得96704億元的財政收入。
以上是從宏觀上考察增值稅與收入所得稅的等價效應,如果從微觀上考察也是如此。筆者在《增值稅的本質》一文中闡釋了增值稅的稅收原理,你在商店購買一把菜刀,標價351元,菜刀本身的價格是300元,裡面含增值稅51元(增值稅稅率為17%),這51元的增值稅就是這把菜刀在由鐵礦石到商店生產流轉各個環節的增值稅累加值,其實這51元的稅款早就由企業替你交到國庫了,你購買菜刀時要把企業替你交的這些增值稅一次性償付給企業。
假如政府需要51元的稅款,政府可以對企業徵收17%的增值稅獲得,這就是對產出值徵稅。如果對收入徵稅,因為社會上增加了300元的GDP,必然有人獲得了300元的收入,如果收入所得稅的稅率是17%,政府同樣可以獲得51元的稅收,即對企業的產出值徵稅等價於對居民的收入徵稅。
如果用收入所得稅替代增值稅,而且稅率相同,你購買這把菜刀只需要300元,但是,由於你要為你收入的300元交納51元的所得稅,購買菜刀的總支出還是351元。所以說,徵收增值稅與徵收收入所得稅對居民個人的稅負而言毫無二致。
雖然增值稅等價於收入所得稅,但兩者稅負歸宿的社會效應卻有天壤之別。收入所得稅可以通過免征額或課稅扣除項避開低收入者,讓窮人免於納稅,並通過累進稅率,讓收入越多的人承擔的稅負越重。但增值稅就無法避開低收入者,因為增值稅是銷售稅的變種,只不過是把銷售稅向前推,由生產企業預付稅款,企業每交一次增值稅,商品的價格裡就加入一次稅,一直向後推到終端消費者那裡,而且增值稅是單一稅率,不管消費者收入高低,都要按相同的稅率納稅。
例如,一個窮人家庭一年收入40000元,這40000元為養家餬口都要消費掉,實際負擔增值稅40000×17%=6800元,稅負率為(6800÷40000)×100%=17%。一個富人家庭一年收入400萬元,消費掉40萬元,實際負擔增值稅40萬×17%=6.8萬元,稅負率為(6.8萬÷400萬)×100%=1.7%。富人的收入是窮人的100倍,可富人的稅負率只有窮人的十分之一。
通過以上分析我們可知,從表面上看,增值稅只對企業徵收,好像與個人沒什麼關係,但由於增值稅與收入所得稅的等價效應,它最終要由消費者擔負。由於增值稅是一種單一比例稅,消費佔收入的比重大,稅負就重;反之,消費佔收入的比重小,稅負就輕。可見,對居民個人來講,增值稅是累退稅率,即收入越高,稅率越低。從稅收橫向公正原則來講,收入所得稅比增值稅更公正。
正因為增值稅是所有稅種中最不公正、最不透明的一種稅,美國等一些國家一直未推行增值稅,政府的財政收入基本上由收入所得稅和財產稅構成。例如,收入所得稅佔美國聯邦政府財政收入的50%,工薪稅佔40%。
歐巴馬總統在2010年4月21日接受美國全國廣播公司財經頻道採訪時談到增值稅時說:「一些國家徵收增值稅,但對美國來說它是新生事物。」考慮到美國聯邦公債突破上限,政府為避免再次陷入關門危機,必須開源節流,公眾普遍擔心總統有征增值稅的考慮。參議院立即對增值稅動議進行無約束力的投票,85票反對徵收增值稅,贊成票只有13票。多數議員認為,增值稅會增加中低收入家庭的稅負,這會給美國的經濟復甦帶來負面影響。見公眾普遍抵制增值稅,美國財政部長提姆·蓋特納立即給總統打圓場稱「歐巴馬總統並不贊成在美國徵收增值稅」,以避免歐巴馬失去民意分。
可見,在公共政策由國會山把關的美國,推出增值稅的機率幾乎是零,這是因為,市場經濟高度發達的美國選民能夠認識到「增值稅等價於收入所得稅」,它會讓中低收入者生活水平下降,而選民中的中低收入者佔80%的比例,增值稅在國會當然很難通過。